序言:2020年9月16日,《新京報》記者蜉蝣發文,稱某大明星不願在標題和導語中再提之前「背叛院線」的糗事,甚至不能提那部電影的片名,要求蜉蝣改稿,蜉蝣不同意,發生了一些不愉快。
事後,蜉蝣遭到了領導李世聰的職場霸凌,被無故剋扣工資,最後還被開除了,蜉蝣稱自己都有證據。從「徐姓藝人」「院線片突然改網大」這兩個標籤可以看出:這大明星疑似就是徐崢,這部電影疑似就是《囧媽》。
據蜉蝣透露:8月13日,蜉蝣費勁千辛萬苦約到了徐崢做獨家專訪,並約好了可以聊「《囧媽》從院線改網大」的話題。但是到了採訪的時候,徐崢方一直要求修改採訪提綱;好不容易採訪完了,寫完稿了,徐崢方又逐字逐句的修改稿件。
蜉蝣對徐崢方的態度很不滿,而李世聰則極力配合徐崢方,因為徐崢是他的微信好友。因此,蜉蝣和李世聰產生了嚴重的衝突,李世聰以「影響未來職業」等為威脅,逼迫蜉蝣主動離職,蜉蝣稱自己受到了職場霸凌。
截止到發稿前,徐崢方和李世聰方都沒有回應,目前只是蜉蝣的一面之詞,我們只能「吃瓜不信瓜」。我來說說我的看法,如果《新京報》收了徐崢方的宣傳經費,那就是乙方,配合甲方改稿天經地義,商業合作不是做慈善。
如果蜉蝣不在《新京報》工作,是自由撰稿人,那蜉蝣堅持自己的風格就行,責任自己負。但蜉蝣服務一個公司,公司是雜誌社,蜉蝣得罪客戶,會給公司帶來很多麻煩。即使李世聰不是徐崢的朋友,徐崢方起訴《新京報》,蜉蝣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徐崢不代表一個人,他背後有很多的投資者,有很強的人脈。如果徐崢授意他合作的片方、演員,從此之後不接受《新京報》的採訪,那《新京報》會有很多損失,甚至《新京報》需要支付違約金。所以,這件事情的矛盾,最主要就是體現在「這是不是一次商業合作」。
非著名娛評人吳清功指出:徐崢其實挺無辜的,這本來是蜉蝣和李世聰之間的矛盾,是《新京報》內部溝通沒有處理好,但蜉蝣為了吸引眼球,把徐崢曝了出來。我可以理解徐崢,因為是《新京報》主動約訪徐崢,徐崢當然想要自己滿意的稿件啊,誰願意看到「囧媽背叛院線」這樣的字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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