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你們的牛哥。見字如面。今天的話題可能會引起一些恐慌......
這兩天,牛哥的朋友圈炸了!
發生什麼呢?
對,你沒看錯。安邦保險集團要解散並進行清算了!
雖然從作為業內人士的牛哥來看,安邦的這個操作只是一個流程罷了,畢竟安邦的實權都已經轉嫁到了大家保險上了。
但這個事情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說,實在太大了,不得不提。
那既然要講,我們就從頭到尾好好了解一下事情的始末,再來聊聊大家最關心的幾個問題:
安邦沒了,那我們買的保險會成為「孤兒」保單嗎?
後續理賠該找誰?會變得很困難嗎?
保險公司倒閉會成為常態嗎?
眼看他起朱樓,宴賓客
安邦保險集團的「前身」是2004年成立的安邦財險,法人單位包括上海汽車集團等。
2005年開始,安邦財險在上汽的4S店代理銷售車險,當年保費收入就突破了10億元。
2008年,成立僅4年的安邦財險成為全國第一家獲得許可,可同時在全國所有省份開展電話營銷的企業。
2010年,安邦人壽成立,註冊資本37.9億元。同年,安邦系收購瑞福德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並更名為「和諧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至此,安邦系已經擁有財險、壽險、健康險等多塊牌照,安邦系保險金融集團雛形已經基本形成。
2011年,保監會批准安邦財險進行集團化改組,同年12月31日,新的安邦財險成立,註冊資本金為370億元。2012年,安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但促成安邦系發展的最關鍵的一步,就是2011年安邦財險入主成都農商行,獲得35%股份,上演了一場「蛇吞象」的收購大戲,讓安邦財險資產規模立刻達到千億級別。
到2016年,安邦持有民生銀行16.79%的A股股權,位列第一大股東,也曾舉牌萬科A、大商股份、金融街等10餘家上市公司。與此同時,安邦系在海外的大手筆併購也引發全球關注。
但安邦的大肆擴張,最終導致相關問題逐漸浮出水面。進入2017年後,安邦系的海外投資「流年不利」,先後退出相關競購。國內情況也不容樂觀。
眼看他身陷囹圄,樓坍塌
自2011年起,吳小暉就隱瞞對產業公司的實際控制關係,通過產業公司控股安邦財險、安邦集團後,以安邦財險為融資平臺,指令該公司開發投資型保險產品並主導產品設計,授意製作虛假財務報表、宣傳折頁等申報材料,騙取保監會的銷售批覆,向社會募集資金。
2017年4月,市場傳出吳小暉涉及民生銀行千億貸款案被調查。
2017年6月,吳小暉被有關部門帶走。
2018年2月,吳小暉因涉嫌經濟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訴。同日,中國保監會會對安邦集團實施接管,為期一年。
2018年5月,吳小暉案件一審判決,吳小暉構成集資詐騙罪和職務侵佔罪,數罪併罰。二審維持原判。
2019年2月,銀保監會將安邦集團接管期限延長一年。
2019年5月,中國銀保監會批准安邦股東變更。
2019年6月,大家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
2019年7月,大家保險集團依法受讓安邦人壽、安邦養老和安邦資管股權,設立大家財險。
至此,安邦保險集團退出歷史舞臺,轉由大家保險集團接任相關責任。
巨鱷退幕,保障成謎?
安邦保險即將劃上句號,也將為我國罕見的保險公司解散增加案例。
但由此而來的,例如:我之前在安邦買的保險還作數嗎?消費者還能享受保障嗎?成為普羅大眾最關心的問題。
別急,我們先來看一下安邦官網發布的公告:
安邦人壽大家人壽。
安邦養老大家養老。
安邦財險(部分)大家財險。
安邦資管大家資管。
也就是說,我們的買的保險其實都由大家保險來接盤了,該有的保障一樣也不會少。
而安邦之所以在這個時候跳出來說要解散清算,也是因為需要處理的事情都處理好了,現在就差一個明面上的結束環節了,給這個歷史事件畫上一個句號罷了。
所以整個事件最艱難的階段其實已經過去,現在只是在收尾。對於消費者來說,該擔憂的事情,銀保監會也早已經處理好了。
什麼?還不放心?
那沒什麼比理賠數據更有說服力了,我們直接來看大家人壽2019年發布的年度理賠報告:
這裡需要說明一下,大家保險2019年7月11日才正式揭牌,理賠報告總結的是誰的情況,一目了然。
大家人壽2019的全年賠付金額超過6億元,全年服務客戶1.95萬人次。
重點關注一下十大賠案:
十大重疾案件的險種,如果你去看合同,其實都還印著安邦的抬頭。
所以,關於之前在安邦買的保險出險了還能不能理賠?後續保障還有沒有的問題?
牛哥可以拍著大腿告訴大家:能賠,沒問題!放心!
「那理財產品呢?」
這個問題大家也不需要擔心。截至2020年1月,銀保監會已經把接管前安邦集團發行的1.5萬億元中短存續期理財保險全部兌付,未發生一起逾期和違約事件。
所以,說到底,安邦保險集團大家保險集團,只是換了個名字,換個幾個股東,但是給過消費者的承諾是不變的,以上都是證明。
況且有銀保監會這個「大家長」在,任何一家保險公司有任何問題,它都可以非常穩妥地解決。
終極提問:所以保險公司是會倒閉的對嗎?
害,畢竟保險一買幾十年的,大家有這個擔憂也正常,那今天我們就來正視這個問題。
直接拿最權威的《保險法》來跟大家解釋:
《保險法》第八十九條: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併需要解散,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併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保險公司解散,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保險法》第九十條:保險公司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規定情形的,經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保險公司或者其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對該保險公司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
翻譯成人話,這兩條講的就是:保險公司可以申請破產,但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一般不允許解散。銀保監會也有權利介入整改。
所以,保險公司確實是可申請破產的,但也有很多前提條件。
如果萬一真有保險公司倒閉了怎麼辦呢?
《保險法》第九十二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受轉讓。
所以,就算保險公司真的破產了,消費者手中的合同也會由其他保險公司主動或者被動接手,保單繼續生效,保障內容也不會改變,合同會繼續執行,不會成為「孤兒」的。
這次的安邦其實就有點類似這樣的情況。
所以退一萬步來講,就算真的有保險公司不行了,那作為消費者的我們也不需要太擔心,銀保監會會把後續給我們安排得明明白白,不會讓老百姓吃虧的。
而且,保險公司也沒那麼容易倒閉,只要他們自己不作死(像安邦就屬於自己作的),正兒八經經營業務,那長久穩定經營完全是OK的。
畢竟成立一家保險公司難,想倒閉更難。牛哥在《成年人總是很介意「大小」...》一文裡有重點講過保險公司的成立和監管,大家可以去看看,再找點安心。
哇,不知不覺已經講了這麼多,牛哥敲鍵盤的手有點顫抖了......那今天就先到這兒吧,咱們下次見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