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醫保待遇享受時間:
1、新生兒應當在出生後6個月內(按自然月計算,含出生當月)及時辦理參保登記及繳費手續,可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舉個例子:新生兒於2019年10月出生,2019年12月參保繳納2019年度醫保費,可申請享受出生之日起的醫保待遇。
2、孩子是2020年9月出生,但是卻在2021年1月辦理參保登記手續,那麼相關的費用還能報銷嗎?
答:根據政策規定,如果新生兒從出生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的時間跨2020年和2021年,需在出生次月起6個月內辦理2020年度及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及繳納手續,方能按規定享受從出生之日起的醫保待遇;如僅參加2021年度,則視為放棄追溯2020年度相關待遇,從繳費到帳次月起享受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3、參保人應在結算醫療費用後6個月內到廣州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零星醫療費報銷手續,超過1年未辦理的,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小編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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