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了網友的求助,問題是:我請客吃飯,朋友被撐死了,我該承擔法律責任麼?
這是一個悲傷又好笑的話題!
首先你請客吃飯,導致朋友吃飯撐死了,你肯定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好比是和朋友一起喝酒,朋友喝死了你也要承擔責任,是一個道理。
再來說說,他為什麼會吃飯撐死了!是本身身體不適,或者飯菜過於可口吃的太多而導致撐死的?
現在的年代,能吃飯撐死的確實不多見了……
畢竟這也不是舊社會了,溫飽問題早已經得到解決。平時和家人或者朋友吃飯,出於好心我們會勸對方:多吃點!殊不知真的多吃點,居然會吃出人命!這也不是玩笑,我身邊就有因為吃多了要去醫院治療的真實案例。
去年我小姨跟著朋友去吃自助餐,當時定的是晚上去。她中午就沒吃飯,餓的飢腸轆轆。自助餐是不限量的,她想晚上多吃點。
晚上她也確實沒少吃,據她的描述嘴沒停過。我們這自助餐是限時兩個小時,吃完之後她在朋友的攙扶下艱難的走出了飯店,因為吃多了走不動!
飯後朋友們都去唱歌了,她說自己胃不舒服不能去了。
回家之後坐立不安,吃了胃藥也沒用,感覺胃都要爆炸了,想吐又吐不出來!
只能打車去了醫院,打了兩天的吊瓶,花了幾百塊。她跟我說這飯吃的太貴,還差點要人命,可再也不敢這麼吃飯了!
我能想像到她吃了多少東西,本身胃口就好,再加上隨便吃,那就是可勁造了。
這就是我們俗稱的:佔小便宜吃大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