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劉小萌 著《中國知青史•大潮》 當代中國出版社2009年2月出版
閱讀提示:在已婚知青中,女性佔大多數,一般而言,她們付出的代價最沉重,命運也最值得同情。大量事實證明:女知青成為農村家庭婦女後,不但沒有在改變當地落後面貌方面有所作為,反而為"大有作為"之類的宣傳付出了青春和愛情的沉重代價。【閱讀《中國知青史•大潮 》】一旦知青在農村安家落戶,各種新的困難便接踵而至。有些困難是他們所共有的,有些則因人而異。
首當其衝的問題,在農村結婚的青年經常受到來自各方面的歧視。不少農村幹部把插隊知青看成是生產隊的"包袱",當知青在農村結婚成家後,往往順勢將他們劃出"知識青年"的圈外。有的農村幹部認為,招工去不了、升學沒人要、過篩子剩下一些沒出息的人,才在農村結婚。"沒出息"、"傻瓜"是習見的說法。由於城鄉之間、工農之間無所不在的巨大差別,由於千百年來"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一類觀念深入人心,很多農民對自己的處境產生自怨自艾的心理,進而對那些落入到他們群體中的知識青年也輕視、看不起,甚至認為這些人是:"把根子扎到石頭縫裡了"吉林省知青辦:《關於已婚知識青年問題的調查報告》。。在人多地少的農村,知青的"紮根"使村民的戶籍上永久地增添了額外人口,更不是一件受歡迎的事情。
與農民結婚的知青還受到特殊的壓力。幾乎所有的父母對子女違背自己的意願在農村"紮根"都不會淡然處之,斷絕經濟資助,以中斷家庭關係相要挾,將子女長期扣留在家中,是常見的壓力手段《青島日報》,1974年3月17日;《瀋陽日報》,1974年3月19日;《吉林日報》,1974年12月21日;《解放日報》,1975年1月27日。。已婚青年回城探親,有時也遭到來自親友、鄰居、老同學們的冷嘲熱諷,甚至連他們的孩子也受到歧視。在各種有形無形的壓力下,許多已婚青年覺得"低人一等"。
雖然報紙上關於已婚知青在農村"大有作為"的報導連篇累牘,實際狀況卻大謬不然。遼寧省海城縣到1974年已接受了48萬知青,其中有些人在農村安了家,-位已婚知青曾給縣委反映說:隊裡幹部把已婚青年不再當下鄉知識青年看待,青年點的理論學習、政治活動等都不叫參加,生產和生活上也不大過問了;有的隊幹部認為,下鄉知青結婚以後,人離開了青年點,就不用管了《人民日報》,1974年11月23日。。長春市郊區的7個社(或鎮)、40個大隊中,除1個社(鎮)、6個大隊對已婚知青做了一些工作外,其餘6個社(鎮)、34個大隊,基本上處於"不管"狀態。1976年調查時發現:在559名已婚青年中,竟有310人不參加學習;在117名團員中,有12名脫團;結婚前有35人被選進領導班子,婚後留在班子裡的只剩26人吉林省知青辦:《關於已婚知識青年問題的調查報告》。。已婚知青工作處在基本上無人過問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