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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員工收供應商8杯咖啡2盒口罩被解僱一事,唯品會和該員工鬧上了法庭。
根據判決書,唯品會與其員工吳某的爭議核心問題在以下三點:
2019年10月,吳某收受供應商南極人杜某星巴克下午茶4杯;2020年2月20日,吳某再次收受該供應商提供的星巴克下午茶4杯,兩次共計8杯。
2020年2月20日,吳某向上述供應商杜某購買口罩兩盒。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期間,吳某將本人花海倉內購帳號借予公司外人員,也是唯品會供應商員工。對方可利用該帳號購買唯品會給自己員工提供的內部折折扣福利商品,屬於為特定關係人員謀利。
唯品會強調,《紅線》明確規定了員工嚴格禁止之行為,明確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無論職級、結果、業績,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此外,公司每年通過郵件公示、員工考試等方式給員工普及公司規章制度,吳某也參與其中。但是,在這種情況下,吳某仍然明知故犯,多次觸犯紅線。
因此,唯品會認為與吳某解除勞動合同合法,無需支付賠償金。
對此,員工辯解:
僅在不知情下接受過一次星巴克下午茶,共3杯,價值112元,未超規定的200元上限。
向供應商購買的口罩已支付相應對價,並非收取他人禮品。
將內購資格借他人使用不構成洩露公司秘密。
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顯示,該員工2013年9月17日入職,離職時間為今年4月20日,解除勞動關係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13140元。
法院:唯品會需支付賠償18萬元
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均對吳某行為認定為屬於正常人情往來範疇,判處唯品會賠償吳某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18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吳某飲用客戶贈送的咖啡、通過客戶代購口罩等行為,雖然不妥,但是未超出正常人情往來範圍,予以理解,並不構成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而花海倉屬於向公眾開放的購物APP,吳某帳號屬於其私人帳戶,購買內購產品雖需要與員工帳號綁定,但是未必導致秘密洩漏。此外,唯品會也並未能提供吳某具體洩漏的涉密信息以及相關證據。
此外,在長達一年時間裡,唯品會未能證明公司對吳某的上述行為有口頭談話、提醒或者書面警告。吳某該行為發展一段時間後,唯品會卻對勞動者處以最嚴厲懲罰。
一審法院強調,法律雖然賦予用人單位制定規章制度權利,但權利的行使並非毫無限制、隨意自由,而需以公平、合理作為基本原則。
一審判決後,唯品會不服上訴至廣州中院。
廣州中院二審調查出了更多細節。
據判決書,唯品會通過花海購APP提供給員工的福利折扣商品,實際上存在部分商品是殘次品、可退商品、包裝擠壓變形、局部脫線、缺少零件、缺少贈品以及存在使用痕跡等情況。
廣州中院認為,員工內購商品雖然價格優惠,但是商品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瑕疵,因此不能將其同相應商品的正常價值比較;此外,該案第三方總共通過吳某個人帳號購買的商品金額為8262元,達不到嚴重程度。
綜上,經二審判定,駁回唯品會全部訴訟請求,終審判決唯品會需要賠償給吳某18萬元。
網友評論
@默默大夜貓 :這明顯就是想開除你,又不想賠償,就找的藉口……唯品會除了花很多錢贊助各種節目,能不能提升自己口碑?
@大錦鯉 :想讓人走就找個好點「理由」
@-少林掃地僧 :按這樣,你們領導層沒有一個可以留下。那個沒有接受過別人的宴請?@唯品會 這就有點不要臉和
@咕果瀏覽器 :談生意請吃飯,給倒水都是謀利,建議唯品會領導開會談生意都幹講
@冷色調的魚:我登錄過唯品會的供應商後臺,提示信息必有一條,警示員工不能收供應商任何東西,供應商不要進行任何賄賂。這方面唯品會的確做的挺嚴的。
@吃嘛嘛沒夠幹嘛嘛不行:收賄只有收與沒收兩種情況,不存在金額大小!勿以惡小而為之
@Jason同學愛綿陽:咖啡+口罩=18萬,史上最貴
@龍大發2019:唯品會工資這麼低。幹了7年,平均工資13k
END
編輯 | 簡小編
21財聞匯綜合自 | 澎湃新聞、前瞻網、三言財經、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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