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拘禁 7 名少女陪酒 不聽話就打 還強行發生性關係

2021-03-03 分享時事

坐了 10 多個小時的車

終於從黑龍江肇東到了大連

下了車的小沐和小貝有點懵——

大連怎麼一點也不繁華?

陪她們來的是 " 好姐妹 " 小薛

開車的是 " 大哥 " 白春禹

來大連是因為 " 大哥 " 說了:

" 有人欠錢,要回來就帶她們好好玩 "

不過,到了地方

小沐小貝被交給一個叫 " 張哥 " 的人

之後白春禹和小薛就不見了

五天後,白春禹再次來到大連

這次一起來的還有

另外 5 個十四五歲的女孩

女孩們

都被安排到一家 KTV

陪酒

記者昨日獲悉:

" 大哥 " 白春禹犯強姦罪、非法拘禁罪,終審獲刑七年;" 張哥 " 張月勝犯非法拘禁罪,獲刑二年三個月。

(被害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相約出遊竟被送進魔窟

小沐和小貝都是黑龍江綏化肇東市人,平時和她們一起玩的還有一個女孩小薛。

2019 年 8 月 13 日 小薛和白春禹一起邀請她們去大連。

說是陪著他們去要錢。錢要回來了,就帶我們在大連玩兒。大連我們都沒去過,聽說挺好的,當時正好還在放暑假,我們也沒有什麼事兒就和他們走了。

當時,小沐 14 歲,小貝 13 歲。

白春禹,1986 年生,小學文化,無業。

到了大連她們被交給一個叫 " 張哥 " 的人後,白春禹和小薛就不見了。

" 張哥 " 將二人帶至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家小旅店(見下圖)。

房間狹小,沒有多餘空間,類似於隔斷間;沒有窗戶,有淋浴間但幾乎沒有洗澡的地方,被子潮溼 …… ——這是網絡上對這家小旅店的評價

" 張哥 ",真名張月勝,1997 年生,初中文化,無業,黑龍江牡丹江東寧市人。

隨後 " 張哥 " 凶相畢露,要求二人與自己同吃同住,要安排二人到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一家KTV 陪酒。不經 " 張哥 " 同意不得隨意離開。

這其實是一場策劃好的騙局

白春禹一直苦於沒有發財的門路

在小薛的介紹下認識了張月勝

三人約定定期運送未成年女孩

到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陪酒

有人半路逃跑,被暴力拖回

將小沐和小貝交給張月勝後,白春禹和小薛立刻返回肇東準備再次作案。

2019 年 8 月 17 日,白春禹夥同汪某某、侯某(同樣是未成年)以一起到大連遊玩為由,將小慧、小麗、小沫、小燕、小翠 5 人誘騙上車後駛往大連。

這一次,在開往大連的路上,白春禹幾人就露了餡。

當日 22 時許,趁白春禹在高速服務區上衛生間時,感覺不對的小慧、小麗結伴逃跑。

白春禹發現後便駕車追上二人,使用暴力將小慧拖拽上車,小麗見狀擔心被毆打也被迫回到車上。

被毆打拘禁,安排去 KTV

2019 年 8 月 18 日,白春禹等人抵達大連與張月勝匯合,在一家酒店式公寓租了房子。

白春禹安排汪某某、侯某對七名女孩在公寓內進行看管,對於不服從管理的進行毆打、恐嚇、威脅。

張月勝負責安排女孩們到 KTV 陪酒,為防止她們逃跑,張月勝親自接送上下班並在 KTV 內監視這些女孩。返回住處時由汪某某或侯某與張月勝交接。

就在 5 名女孩到達大連的第二天晚上 8 時許,白春禹先安排侯某將與小麗同屋的小慧帶走,然後強行與小麗其發生了性關係。

下圖是女孩們被安排上班的 KTV。

記者在網絡上查詢到,這家 KTV 號稱投資 2000 萬元打造:" 主題色為金黃色,從外牆到內飾裝潢,均會讓你感受到宮殿一般的視覺享受,只有親自來轉一圈,才知道什麼叫做真正的富麗堂皇。吧檯採用天然玉石材料精心雕刻而成。大廳四盞天然玉石的吊燈,絕對會閃到你的雙眼。水晶的石英鐘也會時刻提醒您,只有到了這裡,真正的夜生活才剛剛開始,霓虹、香脂豔粉、酒精與荷爾蒙的放縱 ……" 招聘啟事稱,這裡陪酒公關人員月收入 8000-20000 元。

因為女孩都是未成年人,為應對公安機關檢查,張月勝找來部分成年人的身份證號碼讓這些女孩背誦。女孩們陪酒所得的費用全部上繳給張月勝。

為逃避陪酒,吃致幻藥物

住在人生地不熟、遠離家鄉的城市郊區;

過著被恐嚇、毆打,白天晚上永遠身邊有人看管的生活;

所謂工作是陪著陌生人唱歌喝酒,經常會被騷擾;

身邊看管的人還隨時可能會強行 ……

這都讓這些未成年女孩非常恐懼而又不知如何擺脫。

2019 年 8 月 22 日凌晨,小沐、小慧、小沫、小貝為逃避陪酒,私下到藥店購買了大量致幻類藥物服用導致昏迷。

白春禹得知後要求汪某某和侯某對服用藥物的四人進行毆打。

小沐、小慧、小貝被打醒後,當晚繼續被迫到 KTV 陪酒。小沫則因為一直昏迷不醒未能同去。

當晚大家都離開後,小沫甦醒,見無人看管便逃離公寓,到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機關認定:小沐、小貝自 2019 年 8 月 14 日被非法拘禁,其他 5 名未成年女孩自 8 月 17 日 22 時許被非法拘禁。7 名女孩,直至 8 月 24 日 3 時許被警方解救。

2019 年 8 月 24 日,張月勝在公寓被公安機關抓獲。

同日,白春禹在高速公路上被公安機關抓獲,他正準備回肇東繼續物色新的女孩。

案發後,涉事 KTV 停業整頓;日前重新開業時已經改成量販式服務,不再提供陪酒等業務。

首犯上訴,被駁回

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

白春禹、張月勝非法限制多名未成年人人身自由,並在非法拘禁過程中控制、毆打被害人,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擾亂了社會治安秩序,已構成非法拘禁罪;

白春禹明知小麗系未成年人並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

白春禹、張月勝在非法拘禁犯罪中系共同犯罪;

白春禹在非法拘禁犯罪中有毆打情節,予以從重處罰;白春禹系一人犯數罪,依法予以數罪併罰;白春禹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汪某某、侯某犯罪,對其所犯非法拘禁罪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白春禹、張月勝到案後,對其所犯非法拘禁罪如實供述,當庭自願認罪,對其所犯非法拘禁罪予以從輕處罰。

2020 年 08 月 27 日,法院認定:

被告人白春禹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五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二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張月勝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

白春禹提出上訴。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

原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

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遼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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