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4 09: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前不久,小蘆批發了一批頭盔,誰知頭盔變成了安全帽。近日,西安市新城區法院韓森寨法庭審理了這樣一起買賣合同案。
新疆烏魯木齊的小蘆通過微信結識了西安的小蔣,兩人都是2000年左右出生,都在做生意。微信中,兩人交談甚歡,小蘆告訴小蔣,烏魯木齊要求開摩託車戴頭盔,市場需求比較大。於是,小蔣就在網上找了一家南方的工廠,對方報價一頂頭盔30元,是鐵騎士品牌的,並給小蔣發了頭盔的照片和視頻。
小蔣把視頻和照片轉發給小蘆,報價35元一頂。小蘆收到小蔣信息後感覺這生意能做,便當即找到了買家,報價48元一頂。
隨後,小蘆在收到買家定金後,向小蔣下了訂單,訂購1000頂頭盔,並通過微信向小蔣轉帳支付貨款和運費共計37800元。小蔣收到貨款,扣除自己的利潤後將餘款發給南方的廠家,讓廠家直接將頭盔按照小蘆的地址發貨。
小蘆收到了廠家寄來的兩大包蛇皮袋包裝的貨物,急忙打開包裹,一大堆藍色的安全帽呈現在眼前。頭盔怎麼變成了安全帽?質量連建築工地的標準都不夠啊,怎麼交貨?
小蘆通過微信多次聯繫小蔣要求退貨退款,小蔣一聽也有些不解,立馬和南方的廠家聯繫退貨。廠家說,退貨可以,錢一分不退,最後還把小蔣的微信拉黑了。小蔣給小蘆說廠家不退錢,自己也沒錢退給小蘆。
無奈之下,小蘆通過網上立案,將小蔣起訴到西安市新城區法院。
新城區法院法官收到案件後,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開庭進行了審理,通過法庭調查、證據核實,查明了基本事實。法官告知小蔣,首先買賣合同應當遵守雙方約定,作為賣方首先要向買方提供合格的產品,頭盔作為摩託車駕駛人的安全裝備,應當由正規的生產廠家提供檢驗報告、合格證、必要的包裝;其次應向買家交付符合雙方買賣合同約定的產品,小蘆和小蔣通過微信聊天、視頻、照片約定了鐵騎士品牌頭盔,小蔣交付的是藍色塑料安全帽,已經構成了違約,小蘆可以要求退款退貨並賠償損失;第三,小蔣可以向南方的廠家追索賠償,但應當先向小蘆承擔責任,小蔣和廠家的糾紛不影響小蘆起訴小蔣。
通過法官耐心釋法,小蘆表示同情小蔣的遭遇,表示放棄要求小蔣承擔保管費等損失,並願意幫助小蔣起訴廠家。雙方當場達成和解協議:小蔣在3個月內將貨款返還給小蘆,小蘆將安全帽直接退回發貨方。
法官提示:
其一,交易時,身份確認很重要。法院在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中,因當事人大多是小額、多次交易,加微信多、索要身份證等信息少,造成起訴困難、認證困難,法官難以確認對方身份。
其二,欠條內容要細看。有些欠條確實打了,但對方很可能用自己的假名字或者故意寫錯關鍵內容,造成訴訟被動。
其三,產品信息要明確。以本案為例,如果沒有小蔣給小蘆的產品視頻照片,法官就很難確定雙方約定的產品用途和質量。 其四,原告要寫明司法文書送達地址,以便法院及時傳喚被告。(來源:西部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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