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應注意的14個法律風險點

2020-11-17 騰訊網

在市場經濟裡,每個企業都是在風險中經營的,民營企業也不會例外。中國民營企業絕大多數謹小慎微,目前面臨著的司法風險,不是因為他們不守法、故意違法,而是因為我們的意識形態基礎、政治觀念基礎和法律觀念基礎,都天然地存在著抑制和摧毀民營經濟、私營經濟的基因。

據此,民營企業家更應該注重經營企業中潛在的風險,避免「風險變為危險而成為現實」。

今天信之源資深律師就帶大家了解下企業法律風險的14支冷箭。

1、有限責任」變成「無限責任」

民營企業大多是從小到大,規模不斷擴大,註冊的公司越來越多,而當家的只有一個。在他眼裡,手心手背都是肉,每個子(分)公司的錢與人都是他的。出現這種意識後,會造成旗下各個公司管理有大量的往來借款,以及人員身份的混雜等。根據新的《公司法》,這樣做可能會造成連帶責任。

例:

你手下的A公司欠債沒法還,可能會殃及你手下的B公司,因為對方可能會因為A公司與B公司之間的人員、資金混同,追訴到B公司。「有限責任」變成「無限責任」,甚至連企業家的個人資產都會受到牽連。

2、公司高管職業風險加大

以前,如果是民企內部的高管犯了法,往往選擇私了的方式,但隨著民企越來越公眾化,特別是成為上市公司,那種你情我願的私了也有可能違法。

因為相比過去的《公司法》對公司高管的責任追究不夠明晰,新的《公司法》不僅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規定了更為詳細的義務、責任,而且規定了具體可操作的責任追究方式,使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承擔責任真正落到了實處。

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違法執行職務後,輕則被罷免,重則有可能被法院判決向公司或股東承擔巨額賠償責任或者身陷囹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公司高管職位的光環和豐厚的工薪報酬就顯得輕於鴻毛了。

比如,近期司法部門和證券監管部門就已經查辦了多位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資金的「幕後老闆」,其中無一例外全部來自民企。

3、訴訟不得不防的額外風險

「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這往往成了現實生活中當事人發起訴訟的最原始動力。然而,訴訟中的勝與敗和實際中的得與失之間往往不是一個簡單的對等關係。

打官司並沒有明顯的輸家和贏家,有時勝訴所贏回的,也許就真的只是一口氣,而輸掉的則是一個企業。因此,不到萬不得已,企業之間的對簿公堂並不是什麼明智之舉。訴訟只是最後的手段,當出現爭議的時候,企業家首先想到的應該是談判協商,協商不成還有仲裁,最後才是訴訟。

例:

有專家曾拿跨國的智慧財產權訴訟為例算過這樣一筆帳,如果一個案件在一年內完成,跨國公司需要的費用大致為10萬美元。訴訟費用基本上由三部分構成:一是法院的訴訟費用,它只佔很小的費用比例,一般依標的額度不同而不同;其次是調查取證的費用;最後是律師費。目前國內涉外律師費用基本上是每小時150~300美元,其中還不包括人力和時間上的浪費。

但並不是每一個企業或企業家都能算清楚這筆帳,栽在訴訟陷阱裡的企業或企業家也屢見不鮮。

4、成為「殺一儆百」的對象

在中國,對法律法規的重視與強調往往伴隨著一陣風暴。風暴之前或之後,有關部門對你的「越軌」行為都有可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一旦風聲趨緊,民企則需要提前準備,免得成為政府「殺一儆百」的「一」。

5、你的婚姻值多少錢

一次離婚或許可能毀掉一個企業。財富在企業家的婚姻裡絕不只是個金錢問題,民營企業家在承擔家庭責任的同時也承擔著社會責任。一旦婚姻家庭出現了危機,就必然會影響到企業的經營和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

婚前財產公證可以確保婚前個人財產的歸屬,避免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從一定程度上遏制以金錢、財產為籌碼的功利性婚姻。

另一個是實施婚後所得約定。這可以確保夫妻經濟獨立和人格獨立,對公司經營發展和社會公共利益也至關重要。

6、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

對於民企,特別是家族企業,老闆們往往認為,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買車買房、出國旅遊、擔保借貸等個人開銷悉數從公司支取,個人行為與公司行為混同。

這種行為在上市之前也許風險不大,最多只是股東之間會產生糾紛,但一旦公司上市,公司的錢就不是老闆一家人的錢,而是公眾的錢了。如果老闆們再從公司支取資金不走程序,不按規定披露信息,則有可能涉嫌挪用上市公司資金、信息披露不實,誤導公眾,而遭遇調查和訴訟。

7、合同風險損失難以彌補

現代社會,幾乎每一項交易背後都有合同法律關係的影子。而中國企業不大重視合同籤訂前的風險防範,往往在一單重要業務快要成交籤訂合同之時,才想起找律師「隨便看看」合同文本,而且也不願意就法律服務支付足額的律師費。以小時計費在中國法律服務收費方式中不佔主導地位就說明了這一點。

由於中國企業籤訂合同很輕率,也不存在董事會合同審批制度和法律顧問把關制度,從而導致糾紛增多,矛盾出現後損失難以彌補。而且,中國企業往往願意將法律顧問室設置為企業的內部機構,在組織結構上處於從屬和下屬機構,這就使得法律顧問的作用和地位大打折扣。遭遇合同詐騙之後再訴諸法律或請求律師幫助的案例並不少見。

8、以「私法」取代「公法」

出於某種原因,有些企業認為《公司法》縛手縛腳,不利於企業運作。而企業內部的管理、股東之間的關係,只要大家相互協商一致,就可以制定獨立於《公司法》之外的內部章程和規則。這種妥協和規定,也許內部和諧的時候誰也不會去計較,可以相安無事,但一旦出現紛爭,鬧上法庭,則不可能獲得法律的支持,最終判定無效,並且只能按法律規定的執行。所以民企最好是先理清這些關係,不要因為一時的權宜之計埋下企業發展的定時炸彈。

例:

北京某公司的章程就有這樣一條規定:「股東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必須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請,由董事會判斷是否同意其查閱財務會計報告。」正是這條規定引發一起涉嫌侵犯股東知情權的糾紛。

法院經過審理判定,股東的知情權是股東的法定權利,該權利不能以公司章程加以限制或剝奪。公司用公司章程對向股東提交財務會計報告的義務條款進行限制性規定,沒有法律依據。而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負有向股東提供財務會計報告的義務。

9、意外侵權

很多法律風險在國外比較普遍,而目前在我國卻較少,懲罰性的判例就更少。但這些風險並非可以大意對待,特別是那些在海外上市或有分(子)公司的企業。

百度就曾收到至少8家以上音樂公司的律師函或者訴狀,其中包括環球、百代、華納等國際唱片巨頭,指控百度侵犯了他們數百首歌曲的版權,並且要求百度停止MP3搜索業務。

國外的公司許多是智慧財產權訴訟的老手,它即使知道有人在侵權,當你的公司規模小時,它會不理不顧,等你發展壯大以後,再訴訟。訴訟的成本是一樣的,獲得的賠付卻較高。

但公司侵權的這種風險並不是被訴訟時才發生的,可能從公司一成立,確定經營方向、產品時就已經存在了,只是暫時沒有爆發而已。如今環境逐漸發生變化,對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保護正在逐步加強,所以一些公司需要注意這些隱藏的風險。

10、帳外資產過多

中國的許多民營企業在發展中,都不同程度地出現帳外資產閒置的問題。許多資產不入帳,家庭財產與企業的資產界限不清晰。帳外資產事實上會讓你的帳面資產縮水,企業涉及被收購、融資的話,就降低了手中的籌碼。一旦到了那個時候再來清理,就會非常的繁雜與艱難。

11、違背憲法

《憲法》聽起來很抽象,其實距離企業非常近。企業經營不知不覺也會面臨《憲法》難題,甚至會意想不到地做出違背《憲法》的事情。

例:

有一個案例:四川大學的一個大學生,畢業後向某公司求職。這家公司卻拿出一個自己的規定:身高1.65米以下的不予錄用,以此為由將這個大學生拒之門外。遭遇「閉門羹」的大學生認為這家公司侵犯了他平等就業的權利,遂起訴這家公司身高歧視有違平等權,而且勝訴。

了解《憲法》及其變遷對於企業家防範法律風險至關重要,因此被拖下水實在是不划算。

12、「兩權不分」和「兩權分離」

有統計顯示,中國目前管理層經濟犯罪案件中,雖然民企的管理層在犯罪額上小於國企,但犯罪率卻要高於國企,其中大部分是實行了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民營企業。

未來10年,中國民企正處於從享受初創時期「兩權合一」的益處,到必須完成代際交接與產權轉型的關鍵時刻。很多人以為只要簡單照搬所謂現代企業管理模式,實現兩權分離,原始股東放權聘任職業經理人管理企業,就可萬事大吉。

但實際上,科學的兩權分離絕非簡單的「一分為二」,兩權的架構是一個系統過程。因此,中國民企既不能不進行兩權分離,也不能一分了之,問題的真正難度在於取得兩權分離與統一的均衡。

13、合理避稅有暗礁

企業如何實現自身強大的創新能力和經濟活力?「合理避稅」或許可行。但是要「合理避稅」也應認真諮詢法律專家。其實,從法律的角度審視,現在市面上流行的「合理避稅」或「稅務籌劃」的做法並不一定經得起時間和法律考驗。

北京、上海、廣州查處的幾起涉稅大要案,幾乎每一個案件背後都有一些著名的跨國財務公司對其進行「稅務籌劃」的影子。並不是所有的從財務角度所做的「稅務籌劃」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腳。在「稅務籌劃」的合法性認定上,諮詢律師的專業意見十分必要。

14、勞動爭議引發糾紛

隨著法律對勞動者的保護逐漸加強,勞工問題可能在5~10年內成為熱點問題,比如珠三角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企業進行懲罰,沃爾瑪被迫設立工會都是這種表現。這點對於準備開拓海外市場的企業尤其重要。

該風險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發生的爭議;二是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三是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有時勞動爭議還和商業秘密保護、反不正當競爭糾纏在一起。

所以企業家一定要重視勞工權利的保護。對走出國門的企業來說,特別應注意避免勞工糾紛和民族情感糾纏在一起。

以上14點法律風險您都清楚了嗎?作為企業家,切莫因固有思維而不重視公司暗藏的法律風險,一定要聘請專業的法律顧問,為企業的長遠發展制定合理方案。

相關焦點

  • 買房的注意了,記住這些點可以防範法律風險!
    合同附件也要留意 商品房買賣合同除主合同外,還包含四個附件,即房屋平面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裝修設備標準和合同補充協議。 (1)房屋平面圖應標明每一個房間具體的尺寸以及牆體的寬度,還應標明陽臺的大小、空調機位等具體的設備位置。
  • 青島中院發布企業經營法律風險提示白皮書
    白皮書對2019年青島涉外商事案件、60件涉國企商事案件和100件民營企業涉訴案件進行梳理,對企業經營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點進行分析,就涉外企業、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防控法律風險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並附上相關法律條文為企業依法規範經營提供參考。
  • 公司企業經營治理法律風險指南(法院版)
    廣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公司企業經營治理法律風險指南為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保障廣西高水平開放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近日廣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廣西高院)民二庭課題組(高院重點課題「關於加強民營企業產權司法保護的研究」)制定下發了《公司企業經營治理法律風險指南》,並由廣西轄區內各中基層法院根據自身涉企案件的受理情況以及司法服務企業的工作情況,將以風險指南
  • 公司企業經營治理法律風險提示書
    公司企業經營治理法律風險提示書*目 次:一、選擇設立公司開展經營的風險二、選擇作小股東的風險三、選擇作大股東的風險四、資本金分期實繳的風險(一)風險點:在股東利益與債權人利益之間,法律較傾向於優先保護後者。
  • 應對疫情企業要防範哪些法律風險
    這就給我國的疫情防控提出新的要求,即在疫情防控的同時,確保推進企業有序復工復產,進而實現經濟復甦。經濟的復甦,在於企業。企業復甦的關鍵,在於疫情下企業的法律風險防範。同時,企業面對海外訂單取消而採取法律索賠的措施也面臨著一定難度。  針對上述疫情帶來的二次經濟打擊,企業應當儘快建立起應對「被違約」風險的防火牆,一方面儘快完成已付全款的海外訂單的交付,一方面積極採取法律措施,對於可能出現違約的海外訂單,要麼要求採購方進一步提交擔保,要麼運用預期違約規則,及早解除合同交付義務,防止損失擴大。
  • 山東省律師協會發布涉外企業應對疫情法律風險防控指引
    突如其來的疫情,給我國社會經濟生活造成了重大影響,引發一系列法律問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山東省律師協會國際貿易和國際投資業務委員會起草《涉外企業應對疫情法律風險防控指引》,就我國涉外企業在疫情之下可能受到的影響和面臨的法律風險,提出相應建議,供黨委政府、企業和社會公眾參考使用。該指引是就相關法律法規及對司法實踐的理解所整理的概括性指引,非正式法律意見。
  • 聘用外國人就業的注意事項及法律風險(附:法律依據)
    那麼,用人單位在聘用外國人時有哪些事項需要注意,又有哪些法律風險需要防範,用人單位違法聘用外國人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筆者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等涉及外國人聘用的法律法規予以解答。
  • 中國企業出口口罩需注意的法律問題
    隨後中國商務部、外交部霸氣回應:「中方企業發貨前已明確告知荷方這批口罩是非醫用口罩,出口報關手續也是以『非醫用口罩』的名義履行的。」自此,口罩烏龍事件真相大白。為避免中國企業乃至國家「蒙冤」,我國企業出口口罩時,需注意哪些法律問題呢?
  • 上海青浦:發布《企業法律風險提示錄》 收錄20個典型案例
    正義網上海12月14日電(記者林中明)「這二十個典型案例編的圖文並茂通俗易懂,很貼近我們企業經營場景,這類接地氣的小冊子還希望經常能收到」。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日前結合辦案,針對企業常見的法律風險,收集整理了二十個典型案例編輯成冊,與區工商聯一起向轄區企業發布贈送,受到相關企業的歡迎。
  • 【經驗分享】90%的企業都會面臨的10類法律風險!
    企業要做大做強免不了各種形 式的融資或資本運作,在融資項目管理中注入法律風險管理的理念,對於法律風險的防範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通常企業為了節約成本、縮短培養過程、迅速搶上新項目等,常常採用「挖牆腳」的方法引進高級人才,並直接利用這些人從原東家帶來的技術資料、客戶信息等等,這就可能遭遇被挖企業的索賠,或遭致被挖企業的商業秘密、專利等侵權指控。
  • 疫情可能會對航運、港口、造船等行業帶來哪些法律風險?
    為更好地幫助航運、港口、物流、造船等企業防範法律風險,南京海事法院組織編寫了《法律風險提示手冊》,主要針對疫情防控期間以及企業復工復產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風險,作出提示建議,助力疫情防控,保障經濟發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高質量海事司法保障。
  • 房地產開發貸款法律風險
    風險點一:超越資質等級開發項目1、相關法律規定(1)建設部《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分為四個等級,一級資質的建設規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國範圍承攬房地產開發項目;二級資質及二級資質以下的可以承擔建築面積25萬平米以下的開發建設項目
  • 【法律知識】「關於禁止高利貸和利率的規定」在審判實踐中應注意...
    出借人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的民間借貸行為,既增加了融資成本,又擾亂了信貸秩序,根據《民間借貸規定》第14條第1項的規定,應當認定此類民間借貸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在適用該條規定時,應當注意把握以下三點:一是要審查出借人的資金來源。
  • 法律服務—長沙中小企業公益法務諮詢及法律風險防控指南
    疫情期間企業經營法律風險防控指南 一、新型肺炎的法律性質及企業義務 1.「新冠肺炎」的法律性質是什麼?如海外客戶因疫情原因拒收貨物或者拖欠貨款,應立即向客戶明確指出此次WHO公布的臨時建議並不包含可能限制出口的貿易措施。若發生客戶拖欠或拒收風險,立即採取維權措施。第四,注意物流運輸方面可能帶來的風險,及時安排好運輸。採用L/C支付方式的,應特別注意最遲裝船日期,有需要的情況下與買家協商調整最遲裝船日。第五,受此次疫情影響,許多國家限制中國公民的入境。
  • 企業在疫情期間應當知道的法律問題Q&A
    Q6:企業是否可以任意上漲產品價格? A:不能。違背政策任意上調產品價格有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風險,可能面臨行政處罰風險,嚴重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風險。Q7:企業受到疫情影響現金流緊張,如何應對銀行貸款到期?
  • 南京明確企業未開展風險辨識的法律責任
    南京明確企業未開展風險辨識的法律責任 2020-12-23 18:4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 物流企業抗疫法律事務100問
    平臺企業(電商企業)以及新業態企業可參照執行。二十一、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主要內容是什麼?對參保繳費1年以上、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生產經營困難但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是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或者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 法盟WeLegal北京峰會|數百企業更新了2021法律風險治理地圖
    延續一貫傳統,本次2020法盟WeLegal北京峰會由會前GC Hub法總特邀酒會、會議當天上午的主會場和下午的三個分會場組成。  靳毅  泰康保險集團合規負責人兼  法律合規部總經理  《法務人的登山經和登山者的法務觀》  1.躺在舒適區,就是最大的風險!  2.衝突與抗性是法務工作的本質。  3.法務職業亦如攀登:風險、勇氣、自謙、樂觀、專注、快樂。
  • 山東律師┃「打借條」應注意的17個法律要點(附範本)|轉需
    需要重點注意的是「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是本條規定合同無效不可或缺的三個必備條件 這一點應結合出借人的資金來源、經營形式、出借頻率、借款對象、借款金額、借款形式等來綜合判斷。如資金不是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套貸或社會吸收而來,而是企業上下遊之間、關聯企業之間或親友之間,因為生產或生活所需而臨時、偶爾發生的借貸行為,在國家規定的利率範圍內收取利息,應得到法律保護。
  • 關於防範化解我市民營企業風險的建議
    但調研中發現,在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交織、短期風險和中長期風險並存、金融風險和非金融風險疊加等多重因素的影響下,我市民營企業面臨著防範風險意識不強、防範風險手段弱化、運營中存在著金融、法律、債務等多重風險。因此建議:  一、加強教育引導,有效提升民營企業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