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王安潮
樂律學是中國古代音樂的基礎,它不僅是從先秦到清末的古代音樂文獻的支柱,還是自上個世紀初王光祈在新史學思潮下引入西方音樂學研究方法進行音樂史研究的主要對象。七弦古琴一直是古代文人雅士、樂工樂貴的器重之物,其律制研究也早在北宋之時就在《琴律說》中有過闡釋,近代以來的楊蔭瀏、査阜西、繆天瑞、沈知白、黃翔鵬等都在此留下過學術宏論。陳應時新近出版的《琴律學》集古今百家之長,成書後又經三十餘年修繕,終將琴律理論研究推進到學科建構的高度。其內容的廣度與深度,其視界的高遠與曠達,讀來令人醍醐灌頂,浮想聯翩。
首先是內容的易懂性與構建的基礎性。律學理論首先給人的感覺是繁複的數字計算,這對一般讀者來說常會心生膽怯,《琴律學》化繁為簡,不管從宏篇布局還是微觀論述都注意了由淺入深的循序漸進層次,做到了學術理論的易懂性。書分五章,在概論中從對琴的相關基礎知識的介紹入手提出琴律研究的核心概念「徽法律」、「準法律」;在「琴律計算法」中從基礎性的弦長比、頻率比等關鍵詞的計算入手指出琴律解讀點——「音差」,在「徽法律」中從相關文獻的考證指出各種調弦法之間的「徽法律」計算,將建立在「徽」上的琴律進行了歷史語境下的詮釋;在「準法律」中亦然,從歷史文獻到數據例證驗算,對建立在「準」上的不同調弦法的琴律進行了細說;在「琴平均律」中從朱載堉的「新法密率」出發,分別對十二、六、二十四等平均律進行概說;附錄的琴律表等也是易於理解的琴律可查明細數據。如此逐層敘來的簡語,消除了律學理論常見的生澀感,帶來了學科發展歷史線脈及具體數據驗證的易懂內容。它對於琴律研究是由內而外的,對樂迷或琴家無疑是基礎文獻。
其次是學術視角的獨特與視野的高遠。陳先生學習過古琴演奏,但與琴家之間在理論的認識上卻有其獨特之處。他能站在歷史發展與藝術實踐的雙重視角,敢於向古代文獻求索、問責,也敢於向權威的不當史論質疑,如對楊蔭瀏在《古怨》等琴曲上以五度相生律校勘不當之處的商榷。尤其是抓住琴上純律與五度相生律在「明末清初」歷史節點前後運用的文獻史實,解構琴律理論,一是從歷史文獻考證入手,二是配合琴譜的解譯的律制驗證,從而推展琴律認識到宏大的歷史線脈中。這樣的研究,對於那些執拗於當下演奏實踐的琴家來說可能有些理解障礙,但從遵從歷史、辯證史實的高度,其視角無疑是獨具智慧的。我們從書中五個部分名辭介說的明晰、文獻考證的簡練、數據驗算的縝密等字裡行間,都能感受到其中的智慧辨析,尤其體現在每一個新的琴律理論的辯證、律數比較與驗證的縝密思辨中。
再次是學術胸懷的曠達與思想境界的豁達。從附錄中的成果可知,陳先生在琴學上著述宏富,既有歷史的個案文獻疏證,也有古譜解譯及演繹的辯證證。他的琴律研究開始於上個世紀六十年代,而且起點很高,一開始就得到了沈知白、楊蔭瀏等前輩的高度肯定,隨後,繆天瑞又將撰寫「中國律學史」的重任交付於他,他在五十餘年的琴律研究中不斷深入,甘於寂寞,對成果屢被壓放,都淡然處之,境界之豁達可見一斑。尤其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已成書後仍在不斷豐富並自我修正,不求名利,胸懷之曠達令人感佩。在否定之否定後,其理論趨於成熟,才拿將出來示人。他在如此成就面前仍說其理論只是「大體上理出了一個頭緒」,並在後續研究中對後輩給予了明確的目標,其學品引人深思。
積跬步,至千裡;積小流,成江海。陳先生在學問的求索中,向歷史「遺言」、遺存「活物」和前賢「積澱」予以多重解析重構,從而形成其簡潔易懂的琴律理論,他在推動琴律成為現代音樂學科上進行了基礎性建構與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