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門師兄記錄的恩師琴律課堂筆記,不敢藏私,供各位共享。
2014年12月21日,時近冬至。陳長林先生的琴律漫談系列課程進入最後一講。本講主要內容,一是再談《幽蘭》打譜問題,二是琴律音系網及古琴三五調合律問題。
(一)再次講解關於《幽蘭》打譜中如何為商弦「十上半寸許」定音和定徽位的問題。
前講已經詳解了「十上半寸許」的音既不是b6,也不是#5,而是5(徵音),準確位置即是9.89徽,即九徽八分九。陳先生再補充了幾個例子。他說,還有人曾經提出,有沒有可能「十上半寸許」中的「上」字印錯了,應是「十下半寸許」?提出此問題者,可能認為商弦十徽為徵(5),而該音應是「十下半寸許」的「變徵」(#4)。那麼就依此來做一個計算:
商弦(2)的#4音的徽位,就是宮弦(1)的3音的徽位,查徽位表是10.8徽。
十一徽與十徽的距離為全弦L的1/20 :(4/5)-(3/4)=1/20
10.8徽與十徽的距離為L的0.8(1/20)=(8/10)(1/20)=1/25
如10.8徽是十下半寸,則L:1=0.5寸:(1/25)
L=0.5(25/1)=12.5寸=1.25尺。
我們知道,古琴一般長三尺,哪有一尺多的琴呢?所以,這種猜想也是經不起計算的。
另外《幽蘭》譜中有「七上二寸許」的位置,如果#4音的位置在「十下半寸許」,那麼可能不可能有「某一個音」在「七上二寸許」的位置呢?
如半寸佔全弦的(1/25),那麼二寸佔全弦的比例:4(1/25)=8/50
則「七上二寸」是全弦的(1/2)- (8/50) 處 (25-8)/50=17/50=0.34。
六徽是2/5=0.4處,五徽是1/3=0.333處,0.34在六徽與五徽之間。那麼這「某一個音」就不應該是在「七上二寸許」,而應是「六上多少許」或「五下多少許」了。
這裡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陳先生雖然澄清了不少以前《幽蘭》打譜中的定音和徽位計算差錯,但他從無菲薄古人之意。他說打譜主要是指法的考證分析和節奏的確定。以前不少老琴家對《幽蘭》的打譜,絕大部分都是正確的,成績是巨大的,其不足處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且現在看來,他們打譜時出現差錯也是可以原諒的。因為曾侯乙編鐘是1978年才出土的,根據對編鐘音律的研究,人們才認識到古代(明以前)使用的琴律與鐘律相的,都使用了純律而不僅僅是三分損益律。因此在1978年以前對《幽蘭》打譜時所出現的音律方面的差錯是可以理解的。現在把這一點指出來,就是為了使《幽蘭》的打譜更加精確和完善。
陳先生還舉了自己打譜的例子來說明,對明以前的古琴譜的打譜是一件不易的事情。1958年他打的第一個譜《龍朔操》時確定的幾個音位其實有錯,當時沒有發現。在1959年他動手打《胡笳十八拍》後,才發現有錯,但沒有改。因當時琴界尚未對古琴記譜的古今變遷有今天這樣深刻的認識。但後來時機合適了,就本著對歷史和藝術負責的態度,加以糾正。新近出版的《陳長林古琴譜集》中,對該《龍朔操》曲中他本人的定音錯誤已做了改正。
(二)為什麼研究古琴音律要用相對音高而不是絕對音高概念?
用音系網來描述音律,是從西方音樂理論來的,但西方用的是絕對音高,用來描述琴律不大方便,不很實用。比如中國音樂理論中的「黃鐘」,用絕對音高來表示到底是多高?歷代的「黃鐘」的音高實際上都並非固定不變的,而是稍有差異,大多不是絕對音高的「C」音,而是比較接近「F」音。所以,用相對音高來表達琴律,是更為適合的。再比如說,古琴音高的相對音律關係沒有搞清楚,古琴養生方法也有可能搞錯。如所謂五音對五臟,如何去對呢?如果對得不準,藥方也是有可能開錯的。
因此,在陳先生的琴律音系網中,就把絕對音高轉換為相對音高。比如說以音分表示兩個音的距離時,不論黃鐘(相當於C)為宮,還是仲呂(相當於F)、無射(相當於bB)為宮,總之規定「宮」音的音分就是「0」,而不是只有C的音分為0。再以此按照不同的生律方法產生其他各音。這樣古琴各音之間的音律關係,看起來就更加清楚明了。有關說明可詳見《陳長林琴學文集》。
(三)琴律音系網與古琴三五調合律
陳先生解釋說,琴律音系網的結構其實很簡單,並不是什麼獨出心裁的神秘事物,只是人們可能不太習慣這樣的琴律表述法。所謂音律,就是指能構成音樂旋律的一組音之間的相互關係。對這種客觀存在的關係,從不同出發點和角度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法,形成不同的律制,但它們都是音系網中的某一個局部。這個琴律音系網,來源是對曾侯乙編鐘所用音律的研究,但它實質上與西方音樂理論中的音系網也是相通的。
依據對曾侯乙編鐘的研究,學者黃翔鵬提出了「鐘律」概念,及「鐘律就是琴律」的論斷;崔憲進而研究指出「鍾銘是對琴律的具體描述」。陳先生對此十分贊同,並經過補充和進一步分析,列出了一個相對音高的琴律音系網。
這些音組成的琴律音系網,體現了如下的關係:
1、同一列左右方向表示「三分損益關係」。向右是順生,向左是逆生。例如:
空弦(1)「三分損一」,即1×(2/3)=2/3,順生九徽
七徽(1/2)「三分損一」,即(1/2)×(2/3)=1/3,順生五徽
空弦(1)「三分益一」,即1×(3/4)=3/4,逆生十徽
2、相鄰列右上斜向,鐘律記為「輔」,實際即是「五分損一」。例如:
空弦(1)「五分損一」,即1×(4/5)=4/5,順生十一徽
七徽(1/2)「五分損一」,即(1/2)×(4/5)=2/5,順生六徽
相鄰列左下斜向,鐘律記為「曾」,實際即是「五分損一(4/5)」 逆生。
3、相鄰列左上斜向,實際即是「五分益一(6/5)」順生。例如:
七徽(1/2)「五分益一」,即(1/2)×(6/5)=3/5,順生八徽
十二徽(5/6)「五分益一」,即(5/6)×(6/5)=1,順生空弦
也可以說:空弦(1)「五分益一」,即1×(5/6)=5/6,逆生十二徽。
此部分內容可參見《陳長林琴學文集》第96頁圖5.3、5.4等及其說明。
綜上所述,陳先生指出,可以認為琴律音系網就是「三分損益」和「五分損益」相結合的律制。如三、六、八、十一徽為五分律所產生,二、五、九、十徽為三分律所產生。這種用弦長比生律的方法,可能更符合中國古代音律實際,如果再結合音分來分析更好。
他還指出,古琴上不必用那麼複雜的音系網,用到的就是三分損益律和四種純律。琴律音系網應是廣義的琴律,而具體的五種琴律的音高關係,分別對應於這個琴律音系網的五個區域。若按生律先後,則首先是三分損益律,產生了基列;其二,把角和變宮、變徵從基列轉到低一列;其三,再把羽也從基列轉到低一列;其四,再把商也從基列轉到低一列,再把徵也從基列轉到低一列。由於其三是通用純律,稱之為純律一;其四是琴曲最常見的純律,稱之為純律二;其二、其五是琴曲較少見的純律,分別稱之為純律三、純律四。如《幽蘭》、《莊周夢蝶》,使用的就是純律二,而不是三分損益律。同時也可知,古琴所用的純律(純律二)也與西方的純律(純律一)有所不同。
此外,如前所述,古琴有時也用五種律制中的不止一種,即用的是複合律。另外陳先生還提出了一種「三五調合律」,這樣,彈琴換曲需要換律制的時候,就不一定需要調弦了。這種運用三五調合律來為古琴調弦的方法,是否明以前就存在?他認為可能是「古已有之」,但是口傳心授,沒有留下文字記載。
此次琴律課結束後,原計劃的琴律漫談系列課程六次課就圓滿完成了。為了更加深入地研習古琴音律,特別是古琴純律二及三五調合律等問題,陳先生又增加了兩次高階研修課,定於明春三四月進行講授。先生將進一步用實例來講解純律和三五調合律,同時還將拓展思路,講到與古琴養生相關的《黃帝內經》之二十五音等的問題。如果想鑽研《莊周夢蝶》等曲的打譜問題,不妨在春暖花開之際再聚憩園琴舍,來聽陳先生的琴律高階課程,定當如漫步秋園,滿載而還!
歡迎您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關注我們:
方法一:點擊右上角「…」,【查看公眾帳號】可關注我們
方法二:在【添加好友】搜索公眾帳號:眾韻琴茶
方法三: 通過微信掃描以下二維碼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