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遵度其人,在古琴史上因一篇《琴箋》而留名至今。關於崔遵度的個人介紹並不多,歷代琴譜中也多在琴論部分收錄其文,而少有篇幅介紹。在《永樂琴書集成》第十四卷的「歷代彈琴聖賢」(下)中,稱其「善鼓琴,得其深趣」。
崔遵度雖進士出身,但從《琴箋》來看,其受道家思想的影響更為深遠。
在崔遵度看來,琴之聲,為天地之聲,其音、節、氣、候均來自於自然,非人力所為,不過是因聖人考天地之象而作其器、發其聲而已。
自古琴被視為「樂之統」,八音之中以絲為君,而琴則為絲之君;五音以宮為君,次之為臣等這種「君君、臣臣」的思想是非常典型的儒家思想,而崔遵度則是在這個基礎上進一步延伸,提出「琴以中徽為君,而中徽之外以至於無聲」,這種「有」和「無」的過渡正合道家的思想。
(明 佚名 《老子授經圖》)
回到《琴箋》一文,我們來看一看崔遵度是如何去看待琴,以及在他的眼中,琴背後所蘊含的道家思想是什麼。
一、從琴器之象的角度看,崔遵度認為其所象者,為「天地自然之節」,換而言之,在崔遵度看來,聖人制琴之道,所法的是「自然」。
《琴箋》在論及琴長和十三徽之象時,以辯駁唐協律郎劉貺所提出的「琴為夏至之音」為由,認為琴之制,所法的是天地自然之節,而不僅僅局限於「夏至之音」,雖然在歷代傳世琴論中,所言及的「夏至之音」為陽而論琴之陽,但在崔遵度看來,琴當包含四時,而不應囿於陰陽。
這是為什麼呢?
崔遵度對「易經」頗有研究,他引用易經的概念,提出所謂「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者,太極之節也;四時者,兩儀之節」的「自然之節」,而此自然之節,即是聖人知「自然之數」、應「自然之節」而制琴的基礎,也是古琴之象的基礎。
(明 卞文瑜《秋窗讀易圖》局部)
二、從律呂的角度看,崔遵度認為,琴樂之律呂,所應者為四時、晝夜,律呂的背後為道家所提出的「自然之節」。
音樂,是一種流動的時間美學!
在崔遵度看來,琴樂的律呂所反應的,恰恰是自然之節氣。琴音之所以能夠成樂,正是由於其「節節相授,自細至大而歲成」,其中自然之道中所蘊含的時間的節奏非人力所控,這也就是他在《琴箋》中所言之「既不可使之節,亦不可使之不節」。
「律呂者,四時之節也,晝夜者,律呂之節也。刻漏者,晝夜之節也」,在琴曲中,板、眼的節奏則是在律呂的節度之下所形成的自然之節。
(宋 佚名 《松蔭談道圖》)
三、從琴聲所應的角度看,琴之聲雖為應「節」而發,但其表達的則是「天地之文」。
崔遵度認為,鼓琴之人,假託於絲木而發「五音」,「五音」乃人之「五性」著於「五色」所發之「文」,而此「文」則表現的是鼓琴之人眼中所看到的日月星辰、山川地理、動物植物之義。
(宋 佚名 《叱石成羊圖》局部)
四、從琴曲的角度講,琴曲之「數」為「自然之數」。
筆者在前面的文章中講過孔子習《文王操》的故事,其中有一則,即為孔子認為其「未識琴之數」。
那麼,「琴之數」是什麼?
《琴箋》中,對於琴之數的解釋非常清楚,即「故作琴焉,始以一弦泛桐,當其節則清然而號,不當其節則泯然無聲;且徽十有三而居中者為一,自中而左泛之有三焉,又右泛之有三焉,其聲殺而已,弦盡則聲滅,及其應也,,一必於四,二必於五,三必於六焉,節節相召,其應也必矣。」
可以看出,琴之數,講的是琴曲中聲音、節奏以及其所表達的情感與琴弦、琴徽、以及散、按、泛三聲之間的關係,在崔遵度看來,此關係非人力所能及,其背後之理正是道家所提出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自然之道」,也就是崔遵度所說的「偶三為六,三才之配具焉,萬物由之而出」。
(元 趙蒼雲 《劉晨阮肇入天台山圖》局部)
五,從琴道的角度,崔遵度所認為的琴之道,本於「自然」而歸於「無為」。
我們知道,在道家思想中,所有道之源在於「一」。那麼,琴道之「一」是什麼呢?
崔遵度認為,琴數之「一」,「在律為黃鐘,在音為宮,在木為根,在四體為心,眾徽由之而生,雖曰十三及其節也,止三而已矣」,而眾徽以「中徽」(即七徽)為君,琴樂則本於「中徽」,由此衍生出二十三徽而歸於「一氣」,氣之所發為琴之琴,而徽之外的無聲之處即是自然之外的無為之道。
正所謂「道本於自然,自然之外以至於無為」,琴無論大小、長短,皆以此為道。
(元 趙蒼雲 《劉晨阮肇入天台山圖》局部)
借《琴箋》之言,「作琴者考天地之聲也,往者藏幽而未談,來者專聲而忘理」。
我們作為來者,「專聲」的同時,切不可因「往者藏幽而未談」而忽略或忘掉琴理,琴理背後之深遠,雖探索尤不可得,更何況「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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