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姐妹情緒很低落,因為有個弟兄對她表白說喜歡她,想與她交往。可她發現,這位男生沒多久就去相親,並同時與幾個姐妹交往。這讓她感到憤怒,覺得自己的感情被人欺騙了。
在戀愛自由的時代,年輕男女在情感需求的驅使下都會去尋找異性伴侶,希望能夠進入婚姻,組建家庭。而在男女交往中,一些人難免三心二意,同時與多位異性戀愛,給自己多一個「選擇」。這種做法在當前教會裡日益普遍,是個必須重視的問題。
有的信徒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受到社會風氣的影響,認為多結交異性伴侶是一種時尚,而且也能給自己多個選項,好好考察各位對象,並選取最好的那位。就像有位姐妹在幾位弟兄之間糾纏不清,引起了不小爭議,可她卻振振有詞地說,只有多接觸才知道誰是神給預備的。
有的信徒則是因為不自信,擔心遭到對方的拋棄,為了避免出現內心的痛苦就選擇了「備胎」。有位弟兄就是這種情況,他個人條件一般,經常遭到姐妹拒絕,於是就有多個「備胎」,以防在被拒絕後,立刻有「繼任者」。
當然有的弟兄姐妹則是個人品格問題,有的弟兄貪戀美色,總是喜歡沾花惹草。這種人即便信仰了,靈性生命也沒有改變,帶著「人不風流枉少年」的心態來教會,將姐妹當成可以隨便相處的對象。
從信仰看,非常強調對於婚姻的忠誠,反對一切形式的婚外情。因此多數信徒在進入婚姻後,還是比較檢點的,並未做出出軌的事。但在戀愛問題上則缺乏明確的規範,這就給某些人提供了腳踩兩條船的可能。但基督徒行事為人,必須秉持榮耀神、對自己有益處、造就他人的原則,雖然《聖經》沒有明確指出多方戀愛的問題,但從總原則看,這種行為顯然是錯誤的。
一般會腳踩兩條船的人多少存在用情不專,如果真心愛對方,都沉浸在熱戀中,怎麼可能出現喜歡他人的情況呢?因此這種行為並非建立在真實愛情的基礎上,其戀愛的動機就存在問題,這是不蒙主所喜悅的。
腳踩兩條船也會加大陷入性試探的危險,從而做出違背信仰的事情。當我們與多位異性交往時,內心多少是被情慾所左右的,尤其是人品低劣者。在欲望的驅使下做出越軌的事,就成為必然。比如有位弟兄就同時和幾位女性交往,後來他的事情敗露,有些女孩才知道自己被騙,甚至失身。因此絕對不可與多位異性戀愛,以免把自己陷於試探中。
這種行為還會引發教會內肢體的矛盾。筆者認識一位姐妹,她的身上有多處刀傷,原來她年輕時同時與三位弟兄交往,而有位弟兄知道她對自己不忠,在血氣作用下刺傷了她和一位男友,這位弟兄也因此入獄,此事所引發的肢體間的矛盾也難以癒合。此事雖然只是極端個案,但現實教會中,因為某些肢體在戀愛上的不檢點,引發的矛盾確實經常上演的,對教會帶來了嚴重虧損。
因此,無論從榮耀神、對自己有益還是造就人角度看,基督徒都不可以在戀愛中腳踩兩條船(甚至更多),以免讓自己陷入試探,並引發教會內的矛盾。總之,凡是神所不喜悅的事,基督徒都不要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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