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千年來,中國社會一直控制在擁有強大暴力機器、可以生殺予奪的集權力量之下,形成了高壓下相應的社會秩序。時間長了,人們就習慣認為,一旦這樣絕對權威的統治力量不存在了,一定會天下大亂,世界末日。以至於有了成龍大哥那句名言:中國人就是需要管!
忙著拍戲賺錢的成龍,讀書和見識,似乎還是少了點。他不知道,四川歷史上的袍哥,在只有人收錢收稅、無人理公共事務的亂世,做過什麼。
四川袍哥,在短暫的歷史窗口下,給我們留下了一個觀察和思考的機會。一個統治者權力體系缺位時,中國百姓能否自理自治、民間社會如何自我運行的有趣樣板。
袍哥:理念與規範
袍哥的名稱,咋看上去很有江湖感。其實,它有滿滿的文化味。
主流的解釋是,這一名字,取自《詩經•無衣》的詩句:「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
相比於同時代唯洋是瞻、以洋為尊的各類政治名號,它,是如假包換的、地道中國文化傳統標牌!
袍哥組織信奉的理念,也是中國的傳統道德規範「五倫八德」。
以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婦、朋友)、八德(孝、弟、忠、信、禮、義、廉、恥)為信條。提倡的,是行俠仗義,扶貧濟困;拜關公,講義氣,急人之急,解衣推食;團結互助、平等對待,力所能及地幫助別人。
圍繞這些核心理念,袍哥規定有十八條罪行,如不孝父母罪、不敬長上罪、毆打親屬罪、調戲婦女罪等等。袍哥的經典章程《海底》中,還規定有「十條」、「十款」、「十要」、「十禁」、「五倫」、「八德」、「九章」,用通俗的文字表達記敘,易於所有成員了解傳誦。
袍哥內部,有非常嚴密的獎懲制度運行。如果違反了規範,不可能罰酒三杯那麼輕鬆,著名的刑罰手段,包括「剽刀」、「碰釘」、「三刀六個眼」,「自己挖坑自己埋」、「掛黑牌」、「連根拔」和「降級」....等等。
這些處罰,非常嚴酷。比如「撲前刀」的處罰,就是三把尖刀埋在地上,刀尖朝上,犯規者赤著上身,向地下撲過去,三把尖刀從前胸進後背出。按照袍哥的說法,這叫「三刀六個眼,自己找點點」。----聽著就讓人打寒顫。
「自己挖坑自己埋」,至今仍然存在在四川人的語言中,也就是犯規者不用他人動手,自己挖個坑,活埋自己!這些民眾普遍認可的處罰措施,雖然按今天人們的思想,可能不夠人道,不夠文明,但是,對於老百姓來說,卻比官方法律似乎更接地氣,更有效力,更具有社會威懾性。----亂世之中,如何有效,才不是廢話!
權力缺位社會的秩序維護者
早期的袍哥,其實,就是中國人都不陌生的哥老會,興起於清初,是流民階層互幫互助的社團,填補家族祠堂和官方體制之外的社會空間。有清一代,都被官方定義為「匪」或「會匪」,是只能地下活動的非法民間結社。同中國其他地區的地下社團組織,沒有什麼區別。
袍哥的組織性質變化,發生在最高權力代表者--皇帝倒臺以後。
1911年,清朝覆滅、皇帝垮臺,強勢的官方權力體系瓦解。其他省份,是以新的武力強權來取而代之;而在四川,卻不是完全選擇這一千百年來的慣常路徑。而是袍哥組織迅速發展演化,以公開化和全民化,成為傳統權力系統崩潰後的民間社會秩序維持體系。
袍哥的特別在於,每個袍哥組織(碼頭),都是相對獨立的組織,互不統屬;各袍哥組織之間,有各自的活動範圍與會務機構,相互間,是一種平行的橫向關係。實質上,就是遵守共同規範和價值的不同地方社區組織。
袍哥內部,擁有較為完善的組織與活動章程,即《海底》,有組織系統與等級制度,成員遍布各行各業,形成了對地方社區內全民的管理能力。
出乎許多人想像的是,袍哥沒有明確的政治訴求。哪一個軍閥得勢,就打哪一個的招牌、掛哪一個的旗幟。當時,四川沒有穩定的統治者,大局一會兒歸熊克武,一會兒歸楊森,一會兒歸劉文輝,一會兒歸劉湘。城頭變換大王旗,管你上面怎麼變,袍哥不支持不反對,該交稅就交稅、該納糧就納糧,不參與你們的神仙打仗,由袍哥來維持社會基礎穩定。這一點,其實很能說明,袍哥社區民眾自治組織和地方秩序維持系統的角色。
袍哥處理社會糾紛的方式,也非常高效接地氣。
袍哥處理事務,不在什麼樓堂會館,絕大多數是在茶館裡,有些茶館,就是碼頭開設的。茶館前正式掛出XX公或XX社的招牌,成為袍哥組織的活動中心和聯絡站,平常有紅旗大管事坐堂負責。
民眾相互之間有了糾紛、地方上有了擺不平的事、甚至是家族處理不了的、兒不養媳不孝之類的家庭矛盾,大家都走進茶館,邊吃茶、邊評理,經過有威望的袍哥權威人物調解,民間一般雞毛蒜皮的事,很快就能說開釋懷,雙方重歸於好。比起進官府去下跪挨板子、送禮賄賂找門路之類,又高效又公道又解決問題;
即使超越個人能力的大麻煩事,求到舵爺,交際廣有能力的舵爺出面,擺擺龍門陣,打上幾圈小麻將,個人天大的事兒,以組織的力量,舵把子輕描淡寫中,就能給你擺平辦妥。
當然,不是任何事,靠談都能解決的。袍哥,講究先禮後兵。袍哥之間發生糾紛時,先到茶館,坐下來,吃碗茶,擺擺理,大家各退一步,用談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實在談不攏,那就只好對不起,拳頭說話、武力解決!所以,才有了「袍哥人家,決不拉稀擺帶」的強硬表態。----給你樓梯下,不是老子慫,腦殼掉了,不過碗大的疤嘛!
袍哥每年有多種集會,如正月辦「春臺酒」,臘月要辦「團年會」,還有不定期的「迎賓會」。可別認為這只是簡單的吃吃喝喝,除了互相拜望,聯絡感情,最重要的,是藉此機會,解決碼頭內外比較嚴重的仇怨糾紛,由頭面人物站出來「撈梁子」,化解大矛盾、協調大衝突。
當時的普通民眾,也高度認可這樣的社會規範體系。民間有了糾紛,不是到官府去打官司,找法律要公道,而是在自己的碼頭解決。相比於官府,他們更相信袍哥這樣的自己社區領導。在實際上,這是填補了國家司法體系的缺失、低效問題。在這樣的社會機制下,亂世中的老百姓過日子,有地方找公道,有渠道處理麻煩,社會秩序得以平穩有序運作。
同時期的軍閥和國民政府,對於四川民間社會,除了不停掠奪性地抽取財稅和人力資源,對基層社會的利益反饋、提供的公共服務、幾乎為零。
而不收稅不徵糧的袍哥,事實承擔了治安、調解等公共服務的大部職能。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沒有政府,只會少了負擔;而沒有袍哥,那就就沒有了地方安全、沒有了說理地方、沒有基本秩序了!
對官方權力形成制約
袍哥的舵把子,一般來說,其實就是地方上能力品行出眾的人,有公信力的社區領袖。
他們一方面有著官方的頭銜,或者鄉長保長、或者肩上掛著軍閥營長連長的肩章,腰裡別著駁殼槍;實際上,按照袍哥組織的規則,管理協調社區的行政事務。
地方政府的很多政策,都需要依靠袍哥體系才能夠執行。袍哥進入到政府、軍隊、警察,與官方體系一體化。在30、40年代的川西平原,幾乎所有的鄉長、保甲長,都是袍哥的成員。這些袍哥中人,活躍在民眾和政府之間,維持社會脆弱的平衡,避免上層過度的掠奪抽血。
1921年,發生了一個著名的事件,就很能說明袍哥對官府無度權力的制約。
著名軍閥楊森,派部下謝克熙,來到雅安天全縣當縣長。
軍閥自然要不斷擴充槍桿實力。謝克熙到任後,要籌辦一個縣警備隊,但錢從何來?於是他召集地方上的各種頭面人物,希望能夠儘管籌到錢。
軍閥政府無休無止的苛捐雜稅,早已讓地方上疲於應付。小小天全縣,已經駐有一個步兵團,如今又憑空來這一出,無寇無匪,有什麼必要搞警備隊呢?以袍哥舵把子楊敏山為代表的地方人士,都不接受。
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謝克熙,手裡有一個步兵團的槍桿子、背後有楊森這樣的大老闆,自然腰硬氣壯,一副不行也要行的強硬姿態,結果,雙方拍桌子打板凳,大吵一場,摔門而去。
各自回去後,縣長謝克熙,正考慮如何讓槍桿子來說話。沒想到的是,舵把子楊敏山,絕不是案板上的肥魚,靜等你來剁。
楊敏山馬上召集各鄉的袍哥,很快,成千上萬的人聚集起來,開向天全縣城,要找縣長謝克熙說理。
當時守備天全縣的步兵團團長,知道袍哥的能量,聽說袍哥組織來圍攻縣城,根本就不敢對壘,馬上帶著部下,撤離這是非之地……牛氣十足的縣長謝克熙,轉眼成了光杆司令。
湧進縣城的人群,活捉了謝克熙。趾高氣揚的謝縣長,還一副我是政府我怕誰的傲慢,結果被一槍擊斃。
這樣強大的組織力量面前,任何我行我素的官僚,背景再大,槍桿再硬,行事之前,他都難免不思量權衡一番。
袍哥,帶來了社會成員的自我約束。
袍哥雖然是廣泛的社會組織,但也不是誰都可以參加,也是有門檻的。初次參加袍哥的人,必須具備「身家清、己事明」兩個條件。
袍哥入會的手續還很複雜。分為「引」「保」「承」「恩」四道手續,引,即是引進,是介紹,由五排以下十排以上的袍哥當介紹人;「保」是保舉,參加者要經過五排紅旗管事保舉,才能進入第三道程序——承,承是提承,由碼頭的內當家三排擔任;恩,即是恩準,由一排大爺施恩準予加入。。。。接受「栽培」,確定「排行」,然後才可以稱兄道弟,成正式的袍哥。
這套程序,自然就對成員帶來了一定的規範性。
那個時代四川的成年男性,幾乎都是袍哥,理念上,袍哥中人,都是弟兄,既然是兄弟,不管認識不認識,都要以禮相待、互相幫助。所以,人情味濃了,欺人害人的事,少了。
一些灰色地帶的社會行為,法律官府沒法拿你怎麼樣,但在袍哥這裡,卻劃上了明確的紅線。比如好色之徒,勾搭偷奸之類,以及一些程度沒有那麼嚴重的社會規則破壞行為,在袍哥組織面前,就沒有法律面前靈活的騰挪空間了,一旦這些行為涉及到袍哥兄弟的家裡人,按袍哥的規矩,要三刀六個眼之類的嚴苛處罰,那你就要準備好吃不了兜著走!
於是,人與人之間,溫情多了,互傷互害有顧忌了;有了矛盾,必須儘量忍讓,人際關係,自然就相對平和了,人與人之間,也就有溫度、好相處了。社會風氣,得以提升優化。
即便是無法無天、無所顧忌的匪盜,在袍哥組織面前,也必須有規則了!
當年四川的土匪強盜,也有參加袍哥組織的,被稱為渾(混)水袍哥,四川俗稱「棒老二」。
雖然它和正常的「清水」袍哥兩個派系之間,也時常有爭端。而最破壞袍哥名聲的,就是這一類渾水袍哥。匪盜,畢竟是社會治安的破壞者。
但換一個角度來看,也可以有另外的解讀。擁有絕對權力的官府,都無法從根本上消滅匪盜;非專業武裝化的袍哥,自然不能奢望它有能力消除。
袍哥接納他們,至少,可以讓無法無天的亡命匪盜,也多少有了約束。比如,袍哥的舵把子,一般都能夠保證,本碼頭的「渾水」,不在本地偷盜搶劫、綁票殺人;約束住他們不在本地滋事,保住地方治安。
全民參與的社會組織
後來被人有意無意定義為黑社會的袍哥組織,事實上,有極大的社會包容度,包含了四川社會的各個階層、各行各業的人員,完全可以定位為全民性組織。
袍哥組織,分為五個堂口:「仁、義、禮、智、信」(又稱威、德、福、智、宣)」。分別吸納不同身份性質的成員:仁字旗是有頭有面的權威人物,義字旗是有錢的紳商,禮字旗是手工勞動者匠人之類,智、信兩堂,則吸納的是社會底層體力勞動者。
大袍哥、著名的傻兒師長範紹增,在他的回憶中坦陳,90%的四川成年男人,都是袍哥成員;
1947年,燕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廖泰初,發表了一篇相關的英文論文,根據他的調查考證,他認為,四川成年男子的70%以上,都是袍哥的成員。
跟據政府部門 1949年的統計,當時總人口不過4000萬的四川,職業和半職業袍哥有,一千七百萬人,除去老幼婦孺,成年男性的參加比率,不難推算。
1950年代初,成都市政府對茶館從業人員進行登記。登記表上有一欄:是否參加過什麼黨派組織,70%以上的人,填報是「無黨派,有袍哥」。這些調查資料,在成都市檔案館收藏,至今可以查閱。
不同於偷偷摸摸活動、見不得陽光的黑社會社團,袍哥組織,領袖和成員身份公開透明,有確定的活動聯絡地點,40年代,僅成都,就有袍哥公口、分社、支社一千多個,重慶有五百多個。
請告訴我,中國歷史上、世界歷史上,有沒有比它,全民參與度更高、更有包容度的社會組織?
袍哥組織全民參與的痕跡,至今,體現在四川人的方言詞彙中。
四川話中,日常使用的許多方言詞彙,實際來源於袍哥組織早期內部使用的「切口」(即隱語,俗稱江湖黑話)。使用者眾多後,逐漸成為通用的語言,直到今天,繼續存活在四川的方言中。
至今還在普遍使用的如:「散眼子」(散漫無組織)、「臊皮」(傷了面子)、「乘火」(頂住)、「天棒」(無法無天的人)、「吃通」(到處行得通)、「抽底火」(揭露底細)、「關火」(能起決定作用)、「落教」(按規矩辦事)、「操社會」(在社會上拉幫結派)、「紮起」(大力相助或袒護)、「放黃」(失約)、「打平夥」(共同分攤夥食錢)、「肘起」(幫忙舉薦)、「吃欺頭」(撿便宜)、「扯地皮風」(散布流言)、「提口袋」(掌管錢財)等等。
這一語言特點,是中國其他任何地區,從未有過的。
川渝人盡皆知的袍哥組織,在四川存在了100多年。在四川近現代史上,有其獨特的影響。卻往往被今天的某些人,有意無意地汙名誤讀,視為和青幫、洪門一樣,是醜惡的黑社會組織。
其實,這個說法,是忽略事實的簡單化站隊。
最明顯的是,不同於不敢見光、少部分人組織起來非法謀利謀權的黑社會,大眾廣泛參與、活動公開的袍哥組織,一般來講,它沒有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的訴求。(當然,如此大規模的組織,你要找出相反的例證,也不難。)
組織方式上,和我們普通人的想像不一樣,袍哥並不過是一個高度權力統一的組織。組織之間,沒有從上到下的層級關係,相互獨立自主,沒有權利和經濟上的從屬關係。
作為一個龐大的組織,袍哥沒有政治訴求,不追求權力,很少介入上層權鬥。到1949年時,四川袍哥所掌握的「槍有三百萬支」,但是,讓交槍就交了,讓解散就解散,但並沒有發生廣西、湖南那樣、大規模的「剿匪」。這在權力本位的社會中,非常特別。與同時代打著各種招牌、真實目標不過指向權與利的形形色色社會組織,形成對比。
一般的黑社會組織,不過是以非法暴力手段,來追求經濟利益,袍哥組織,雖然難免有活動費用的來源問題,但其目標上,並不把經濟利益作為自身追求的目的。
袍哥的各種集會、活動也需要經費,那麼錢從何來呢?
傻兒師長範紹增,在全國文史資料第84期的《回憶我在四川袍哥中的組織活動》中,介紹了袍哥的收入來源:「主要的有以下幾個:一是嗨袍哥時繳的基金或有錢袍哥的投資,二是拜碼頭、開茶館的收入,三是大擺賭博、抽頭吃利,四是經營煙毒、囤積糧食油脂等不正當收入,五是販賣槍枝彈藥武器等。」
總結起來,袍哥的經費來源,不外乎就是會員繳費、捐贈、投資經營。我們今天感覺很罪惡很嚇人的鴉片軍火之類,在當時,都算是正常買賣,其時的任何高大上政治團體,都不敢說自己在這方面絕對清白。
袍哥組織在社區內(碼頭)擁有絕對權威,但很少有在自己地盤內搞強買強賣、壟斷經營之類,也很少聽說,哪個袍哥組織有多富豪多闊氣。這些,都可以說明它的非盈利性質。
那麼,一個既不追求權力也不追求利益的社會組織,定義為地下組織、黑社會,邏輯是什麼呢?如果說它沒有統治者授權,就屬於非法!但是,一個全民參與、全民授權的組織,其天然的合法性,是哪一種權力可以類比的呢?
這是高大上的油畫
1949年,我朝開國大典的時候,領袖身邊,站了個長衫大鬍子,這個人,叫張瀾,是中國民主同盟的主席,民國時期,曾任四川省省長、成都大學校長。在1949年以後,更被任命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響噹噹的副國級。而在當時四川人心目中,超越這些頭銜、對他的認知是:大袍哥!
這樣的人,要把他的組織定義為反動的黑社會、要把他說成是汙名化的黑社會領袖,那,該是誰的尷尬?
這是真實照片,像黑社會?
這樣社會成員廣泛參與、公開活動、人員明確,不追求政治權力經濟利益的組織,你覺得,還有比民間自治組織,更合適的定義嗎?
袍哥的社會意義與文化影響
在四川的民間社會,袍哥,從來不是一個負面的名稱,口碑名聲一直不錯。就是因為,在人們心中,袍哥,更多的,代表了社會規矩、代表了一種秩序。
在1920、1930年代,兩湖、兩廣、江西等中國眾多省份,農村地區的舊秩序奔潰、新秩序無法建立,廣大民眾難於正常生產生活,導致農民運動蓬勃而起、社會動蕩激烈。
而在同時期的四川,雖然看上去軍閥政府走馬燈一樣更換,但基層社會保持了基本的秩序和穩定,普通民眾,不至於無路可走,沒有大規模揭竿而起、暴力抗爭。袍哥組織體系在其中的作用,不容忽視。
袍哥理念規範對四川文化和四川人性格的影響,也非常深刻,延續至今。
義氣二字,成為四川民間人際交往的一個重要標準,在社會生活中被放在重要地位,重情重義,成為四川人融入骨子裡的傳統美德。
敢作敢為、勇於擔當的江湖豪邁氣魄,也由此植根於四川人性格中。在四川民間社會,「袍哥人家」,一直是熱血男兒自傲自勵的稱謂。
於是,家國有難、公道有虧時,總有巴蜀兒女,迎難犯險、捨我其誰,拍案而起、挺身而出,甘留丹心照汗青、敢灑熱血寫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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