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受益人的分類
|保險受益人的分類
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的有權獲得理賠金的人,指定受益人沒有人數的限制,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可以指定一個人或者同時指定幾個人為受益人。 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保險金就只能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由法定繼承人來繼承。《繼承法》規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很多人會覺得「法定受益人」就是最親密的家人,寫不寫沒關係,賠償金也是給他們。但事實並非如此,投保時不指定好受益人,最終的賠償結果可能與你的投保初衷大相逕庭。二、指定受益人 Vs 法定受益人
那麼,「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究竟有哪些區別呢?
|受益金分配意向的區別
指定受益人可以說是非常的「任性」,它能夠做到這六個字——「想給誰就給誰」。比方說我有三個孩子,但保險金我就想留給老二,那我就把老二作為指定受益人,老大和老三都不能領。 法定受益人只能做到「該給誰就給誰」。如上文所說,法定受益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意味著來分保險金的人就特別多。 一些高淨值人士他們可能把人壽保險作為財富傳承的一個手段。一旦遇到理賠時,「保險公司的賠償金賠給誰」便成了個核心的問題。不指定受益人就可能存在「錢被不想分到的人分走」的情況。|受益權與債權關係的區別
很多人說買保險節稅避債,其實只有指定受益人才有可能做到這一點,因為當被保險人身故的時候,保險金如果寫的是「法定受益人」,那麼,這筆保險金將會被視為遺產來繼承,同時也需要承擔被保險人生前的債務。本文開始的案例袁海夫婦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那麼他們的身故賠償金需要優先償付欠銀行的80萬貸款,剩下的20多萬才能由兒子領取。 另外,如果遺產稅開徵的話,可能會被徵收一定的遺產稅。受益人最後實際到手的保險金額就會大打折扣。而指定了受益人的話,就免徵稅費,所獲得的是最直接和最完整的賠償金。|保險金領取流程複雜程度的區別
手續更簡單,只需要確定受益人和被保險人的關係就可以了,因為它的保險金分配是一種「背靠背」的分配理念。比如被保險人的兩個孩子被指定為受益人,受益比例分別為:老大60%,老二40%。那麼,當發生理賠時,老大只需要出示他的身份證明,就可以把理賠款的60%領走,而不需要老二在場,也不需要老二籤字。 手續比較複雜,它是「面對面」的分配理念,少一個不來都不行。 廣州發生一個案例:被保人身故了,身故保險受益金寫「法定」,有5個受益人,每個可以拿到的錢大概是4000元左右。其中一個在上海,如果從上海飛到廣州,往返的機票、食宿以及其他的一些成本遠遠超過4000元;一個在加拿大更是不屑。這幾個人之間的關係也不是很和諧,結果導致受益人一時之間都不能領取受益金。 總之,和法定受益人相比,指定受益人更「任性」,保險金想給誰就給誰;更「保險」,保險金受益權大於債權;更「合算」,免徵所得稅;更「簡單」,保險金領取手續簡單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