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687年牛頓提出了「萬有引力」定律到現在,已經有333年了。牛頓指出「兩個物體之間的引力,與它們的質量成正比,與它們距離的平方成反比」。
「萬有引力定律」無可非議,但是其背後的物理學本質牛頓卻沒有給出明確的解釋。「萬有引力」作為一種常見的作用力,是什麼物質?怎樣運動產生了這種作用力?
有許多科學家都試圖解答這個問題,但最後都無疾而終。目前公認的一種說法是「愛因斯坦」的理論:有質量的物體由於質量的作用,周圍的時空會發生彎曲,當有另外一個物體靠近這個「彎曲時空」,物體會受到「彎曲時空」的作用,物體就會相互靠近,這就是引力現象。
這完全是個糊弄小孩子的答案。世界是物質的,物質是運動,世界上的一切自然現象都是由物質與物質的運動產生。是什麼物質?怎樣運動?最後產生了引力現象?彎曲時空是什麼?是物質還是非物質?可能「愛因斯坦」自己都回答不了。
我們知道,一個物體對另外一個物體產生作用力是需要消耗能量的。那麼引力作為一種自然力,它需要消耗能量嗎?如果需要,它的能量來源在哪裡?
很顯然,愛因斯坦的解釋,違背了「唯物論的基本原則,和力學的基本原理「能量守恆定律」。所以說「萬有引力」依然是個秘……。 (原創,節選自《微積宇宙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