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明星轉行直播帶貨正在逐漸成為一種趨勢,相比於淘寶直播和快手,抖音這個平臺的直播間定位其實更適合新手明星主播。
毫無疑問,短視頻已經成為移動手機用戶最大的時間黑洞,而抖音的流量更是短視頻類應用的No.1,相比於淘寶直播難以超越的超頭部主播,非一線的明星在抖音更容易快速出圈;而相比於快手過於接地氣的畫風,抖音的用戶和品牌策略則更符合「明星氣質」。
所以,在羅永浩選擇抖音以後,胡海泉也成立了工作室開始直播帶貨,並且根據紅人點集的數據,胡海泉的每場直播銷售額都能達到千萬級,某些場次甚至能超過兩千萬,成長速度極快。甚至有媒體爭論「抖音帶貨一哥」的頭銜未來到底會歸誰。
這種強行拉踩的討論其實毫無意義,就目前來看,二者都是第一梯隊的主播,且抖音也不會「二選一」,把流量傾斜給某一個人。在我看來,更有意義的討論,是研究一下胡海泉為什麼帶貨能場場過千萬。
胡海泉帶貨有什麼優勢?
高銷量的關鍵是流量和轉化,如果平臺的高流量是基礎,那麼主播各個維度的能力則會直接影響轉化率。
基礎:抖音「公平」的流量分發機制
首先,大家需要認清一個事實:直播電商帶貨生意的本質還是個流量的生意,跟主播是誰有關係,但沒有絕對的關係。根據紅人點集的數據,羅永浩直播間超過60%的流量來自抖音直播廣場,胡海泉的該項數據更是能達到80%。
這也意味著,主播帶貨的流量更多是抖音分配的巨大流量,而不是依靠粉絲的轉化。畢竟就算是流量明星進行直播帶貨,他們粉絲也並不一定買帳。更不用說沒有雄厚粉絲基礎的胡海泉和他直播間籤的非一二線明星。正是由於抖音的流量分發機制,得以為新手明星主播導入巨大流量,所以即便「冷」啟動直播帶貨,也有流量基礎助其實現高銷量。
當然,有一個例外就是張庭夫婦。他們一場普通的直播,帶貨GMV就接近一億;兩三億的GMV也很常見,這主要是因為張庭做微商時,已經打通了線下線上的渠道,且有龐大的私域流量池,粉絲具備很強的轉化能力。但這麼多明星主播,也就只有張庭這一個例外而已。
必要能力:直擊用戶痛點
在流量公平的基礎之上,胡海泉做直播帶貨增長迅猛,主要還是因為他確實在揣摩用戶心理,且能切中用戶的痛點:
第一,他現在賣的基本都是大品牌,比如聯想、茅臺、華為等等,這些大品牌商的背書作用很強,並且能夠大幅度拉高客單價;
第二,他推薦產品的性價比很高,在同類產品的價格中很低,最典型的品類就是黃金,在11月1日的中國黃金專場中,許多足金飾品給出的價格都在200-300之間,顯著低於市場價和其他同行價格;
第三,他的控場能力很強,得益於他的主持人經歷,他能很好的掌握直播間用戶的心理節奏,通過在某個時間點來一個驚喜,在什麼樣的時段額外添加一些促銷點綴等等操作,充分調動用戶的全程積極性,保持活躍度。
在這些必要能力的基礎上,胡海泉做直播帶貨還有在供應鏈上的優勢。
加分能力:對零售有一定了解
除了音樂製作人這個身份,胡海泉也是一個資深投資人。百度百科資料顯示,早在2010年胡海泉就已經涉足了投資圈,2015年他創辦了海泉基金,目前基金管理規模達13億元,基金投資範圍覆蓋了人工智慧、消費升級、醫療健康、泛娛樂等多個領域。
胡海泉的投資項目還包含著Ninebot平衡車、銅師傅、朗菲電器、宜潔科技等新消費公司。做過VC的人都知道,在投資一個項目之前必然要進行多次實地考察,在幾次考察的過程中,胡海泉一定會對製造業和零售業有所了解,對產品也有很深的理解,積累一些必要的資源和人脈。
因此,天使投資人的身份的使其擁有充分的供應鏈資源和豐富的選品渠道,而主播團隊背後的供應鏈建設恰好是支撐團隊長期發展的硬實力。
另外,海泉在運營團隊的搭建和明星的選擇上更加謹慎專業,針對不同的品類會搭配了解該品類的主播。因此在抖音平臺上的主播裡,他的轉化率還是很高的;根據知情人士透露,胡海泉跟品牌商的合作提點也很低,不足10%,品牌商與其合作是絕對有賺錢空間的。
現在胡海泉每次直播的時間基本都接近8個小時,這意味著他的產品是推不完的,是一種資源過剩狀態。胡海泉能抓住這波紅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基於海泉基金對新零售有一定的概念,但是這只是暫時的,很快MCN機構都會意識到這點,且字節跳動明年會繼續發力直播短視頻帶貨,將抖音直播電商業務目標定為2500億,所以明年一定會有大批MCN機構殺進抖音,而第一波紅利一定是大明星或者說流量的。
未來,會迎來全明星直播的景象嗎?
明星帶貨之所以發展的比較緩慢,主要原因之一是明星自身對於直播的偏見。
一方面,很多明星認為應該跟大眾保持陌生感和距離感,覺得自己是一個職業的演員或者歌手,要專注自己的作品和信念;另一方面,一線明星現在對直播帶貨是有很大牴觸的,覺得賣的產品跟自己代言的品牌有衝突,並且會極大拉低自己的level,不到萬不得已不能下場帶貨。
因此,雖然已經有不少明星開始下場帶貨,但是專職做主播的還是比較少,大多數是為了搞錢,比如羅永浩的初衷就是為了還債。而對於非專職的明星來講,還會有一個問題:該怎麼權衡明星的本職工作(比如拍戲、錄唱片、參加綜藝等等)和帶貨這兩件事?
對文娛行業來講,現在的直播帶貨其實很像當年的網劇。當年網劇剛剛興起的時候,所有的大牌明星都是拒絕的,認為自己是拍電視劇的,拍的劇要在各大衛視播出,怎麼能只在愛奇藝播出呢?這太拉低我的身價了。
現在,所有的一線明星都跟愛奇藝、騰訊視頻保持著最緊密的合作關係。誰看了不得說一句「真香」。
而現在,直播的流量和熱度比網劇更猛。其實大家都能看出來,直播帶貨是先進的生產力,能極大的提高效率,明星不需要獲得品牌代言,直接就能通過帶貨轉化成收入,且收入或許還比代言費用要高。
因此,對於「直播帶貨和演戲該如何平衡側重」這個問題,本質上還是要從「商業最終由市場決定」這個大前提出發,結論就是,這些明星應該迅速的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帶貨上,誰先轉換過來,誰就能最先獲益。
在迎接全明星帶貨的過程裡,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如何給明星「洗腦」,讓他們對直播帶貨產生行業認同感。目前來看,一二線明星們還是更願意和定位於MCN的傳統型實力公司合作。從做內容的角度看,現在的直播帶貨實際是個訪談節目,但是這絕對不應該是最終形態,今後一定會不斷升級迭代,或許未來直播帶貨能夠跟秀場、綜藝、網劇進行各種業態的融合,到時,所謂的明星「主業」和「副業」之間還會有那麼清晰的界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