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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訓機構為「選角」基地,用競賽選拔精確瞄準「獵物」,再打著才藝培訓的幌子,高價販賣所謂的演出機會、表演角色,進一步用「童星包裝」誘導籤約……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一些家長為了實現孩子的「演藝夢想」,一步步掉進了兒童才藝培訓機構和演藝經紀機構聯手設置的高價陷阱,投訴無門。
童星培訓暗藏玄機
長沙市民劉女士6歲的兒子上了一個學期的主持人課外培訓課,就被通知參加「匯報表演」。「匯報表演」是培訓機構老師排練的一個舞臺劇,參加的孩子要交100元報名費。在劉女士看來,舞臺劇沒什麼表演難度,自家孩子也就幾句簡單臺詞,不過考慮到能鍛鍊孩子膽量,就給孩子報了名,這事她也未放心上。
令劉女士意外的是,匯報表演現場充滿了儀式感。「培訓機構的校長登臺,隆重介紹來自某衛視頻道的一位節目製作人,製作人對臺裡的少兒節目一一歷數,並宣布當天的表演也是頻道年底少兒春晚表演節目的選拔環節,表現突出的孩子有機會參加表演,並在全國的電視頻道上露臉。」劉女士說,製作人的一番說辭,讓現場表演顯得更有分量,同時也感覺培訓機構的資源不錯,能爭取到這麼好的表演機會。
每組表演後,包括製作人在內的幾位評委對孩子們的表現一一點評,並選出一兩名晉級選手。劉女士的兒子居然脫穎而出:「可能這組孩子年齡都不大,才剛開始學,只是相對表現好一點點而已。」劉女士說。
孩子拿著晉級卡剛下舞臺,立刻就有工作人員把劉女士拉到一邊,告知「有表演機會想邀請孩子參與」。劉女士隨之進入一間「洽談室」。一名工作人員先誇獎了孩子,再給劉女士拿出一張兒童演員培訓、表演協議,協議上分門別類羅列了表演類型、表演人數、鏡頭時長、價格。其中,「3分鐘的多人表演」標價2萬,「前排領舞」標價3萬,「雙人相聲」標價7萬,「獨舞」「獨唱」「主持人」等角色高達十萬餘元。
工作人員解釋說,表演是免費的,收費是因為要經過專業培訓,才能達到演出效果。「我們會邀請頂尖專業團隊,對孩子進行長達7天的全方位包裝、培訓,包括傳授舞臺經驗、拍攝小明星海報,並安排相應的舞臺表演機會。」工作人員說。看到劉女士有些猶豫,工作人員進一步承諾:經過培訓就一定能參加少兒春晚表演,錄播節目將在衛視頻道全國播出,每個表演者都能有鏡頭……
結果怎樣劉女士並不知道——她擔心有詐,放棄了籤協議。但同在長沙的陳女士等到了結果……
陳女士給孩子報了舞蹈培訓機構,她的經歷和劉女士如出一轍:先是有培訓機構舉辦「匯報表演」,接著孩子被選中,再是被邀請參加少兒節目現場錄製,最後是在全國電視平臺上播出……不同的是,陳女士籤了協議,選了「領舞」,還給培訓機構付了3萬元。
令陳女士鬱悶的是,3萬元的效益非常有限。「接受了幾天封閉式培訓,內容比較寬泛,實際作用並不大。」當全家滿心歡喜地等到節目播出那一天,所有期待化為失望。陳女士告訴記者,女兒雖然站在第一排完成了「領舞」表演,但「能看清女兒臉的畫面就兩次,她站在一排女孩中,鏡頭一閃而過。」
陳女士為此曾找籤約方理論,對方給出的答覆是:「有培訓、有表演、有播出,也有鏡頭,並沒有承諾要給單人特寫,我們主要是做培訓。」陳女士頓時有「啞巴吃黃連」之感。
另一位感同身受的家長說,「協議中的承諾事項都是模糊表述,很難找到對方漏洞。如果投訴也擔心對孩子不好,畢竟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鬧大了還會被人笑話『人傻錢多』。」
聯手售賣「登臺機會」
在湖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朱國瑋看來,兒童演藝培訓的灰色產業鏈在各地都有,一線城市及電視、演藝市場發達的地區尤其突出。值得注意的是,這類培訓以往是「星探」在街頭巷尾搜尋「目標」,近年則開始向兒童才藝培訓市場延伸泛濫。
其背後有多方面誘因:一方面,電視臺對兒童才藝表演有現實需求。一位在電視臺工作的人士告訴記者,一臺晚會往往需要很多配舞、群演,節目組通常會和一些培訓機構、演藝經紀公司合作,由他們來組織配舞演員、群演,節目製作方還需支付給這些組織者或中介一定酬勞;另一方面,兒童才藝培訓機構在選拔童星上有天然優勢,一位培訓機構負責人說,通過培訓機構選拔小演員,參與多、推廣快,再加上採取競賽的選拔方式,能夠滿足家長對孩子才藝、能力被肯定的虛榮心,珍惜來之不易的機會,也能保證演員的質量。
不斷冒出的各類才藝培訓機構和數量龐大的才藝小學員,催生出龐大的「演出」需求。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少兒藝術培訓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目前我國2~12歲少兒參加各類藝術培訓的少年兒童每年超過1億人次。龐大的「藝術」培訓群體相對於電視臺的演出機會可謂「僧多粥少」,家長盼孩子成龍成鳳心切,往往願意花大價錢,為孩子尋找「展示舞臺」,積累「舞臺經驗」,幫孩子實現「童星夢」。
在兒童才藝培訓市場缺乏有效監管的現狀下,一些培訓機構、演藝經紀公司從中找到了牟利商機。他們以才藝培訓作幌子,動輒向家長收取上萬元培訓費用,其實是兜售表演機會;而演藝經紀機構一旦高價「招募」到一名兒童演員,就會給培訓機構分成,培訓機構藉此也能顯示與電視臺、節目製作方有合作,對招生構成「金字招牌」,容易吸引家長報班,二者合作心照不宣。
長沙一培訓機構的舞蹈老師徐艾(化名)告訴記者,目前市面上規模較大的才藝類培訓機構和演藝經紀機構幾乎都有演員招募合作。這類以招募小演員為主要競爭力的演藝經紀機構,大多沒有相關培訓資質,其提供的培訓課程質量存疑,有時還依託合作的培訓機構培訓。而出高價「招募」來的演員,在節目中大多承擔「群演」角色,連有沒有鏡頭都難以保證,想依靠這類角色「成名」「走紅」幾乎不可能。另外,由於演藝經紀機構不是節目製作方,也不可能參與後期剪片,所以也不會在合同裡直接寫明節目名稱、有多少鏡頭。如果家長對此有疑問,對方往往會做一些口頭承諾,同時以「這是公司的標準合同,不能改」或者「節目角色還沒有完全確定」等理由搪塞家長,逃避後期法律追究。
種種陷阱已布好,家長一不留神就會掉入。
如何避免落入陷阱
受訪專家認為,要避免落入童星培訓陷阱,關鍵在於家長要有理性判斷。
首先要仔細查看合同。朱國瑋提醒,正規的演藝合同,會對表演形式、節目內容、播出平臺、劇本、角色、臺詞有明確表述,這類信息越少,就代表表演、節目越不可靠,家長不要盲目相信合同外的口頭承諾。
其次,不盲目相信相關平臺、機構的「造星」能力。徐艾提醒,有的公司號稱是包裝明星的大經紀公司的子公司,專門打造童星,實際上只是玩「套名」,二者之間無任何關係。還有的高價演藝協議完全就是騙局,看起來相關要素一應俱全,其實公司根本不存在、公章也是假的,拿錢跑路後家長投訴無門。這就需要家長在選擇童星培訓時,多留個心眼,多方求證經紀公司真假。
再次,另闢蹊徑展示實力。朱國瑋認為,在如今傳播渠道多元、自媒體繁榮的背景下,只要才藝本領過硬,並不缺乏好的展現平臺。比如,在抖音、快手等時下火爆的短視頻平臺,一大批草根、網紅憑藉個人創意實力圈粉無數,不僅發布門檻低,在互動中學習進步,傳播效果也很好。
此外,要規範培訓機構。朱國瑋建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重點監督那些打擦邊球的培訓機構,對沒有辦學許可證卻從事兒童才藝培訓的節目外包公司、兒童藝術經紀公司要集中檢查其培訓範圍、收費標準,督促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