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哥的第 1409 次原創
先別笑,這是一個嚴肅的話題。
早上我在朋友圈刷到這個奇葩的評論,引起了我的注意:
這位網友的腦洞也真是大:
「萬事不要太早下定論,如果五十年後鄭爽的兩個孩子一個是美國總統,一個是美國國務卿,那麼五十年後我們欠鄭爽一個道歉」。
這幾天,太平洋的兩頭分別發生大事:
太平洋西岸,鄭爽代孕不養,全國人民吃瓜;太平洋東岸,美國改朝換代,全球人民吃瓜。
今天這篇文章我試圖將這兩件大事合併,看看能不能寫出點新意來。
先看中國這邊:
鄭爽基本上涼涼了,可能不想受十月懷胎之苦,跑到美國走「代孕」(surrogacy),說白了就是夫妻提供精子和卵細胞,借別人的子宮生下自己的孩子。
這種行為牽涉到的技術、法律、倫理、道德的問題很複雜,在中國是明令禁止的,但在美國某些州是合法的(畢竟也要滿足特殊家庭的需求)。
鄭爽的兩個孩子分別出生在內華達州和科羅拉多州,這兩個州都是允許代孕的。
所以鄭爽的回覆也強調了這點:
她的言下之意是「兩頭都沒犯法」,但依然被網友罵慘。
這法律的事兒嗎?「代孕」情有可原,但「不養」怎麼解釋?孩子不是阿貓阿狗,是兩個活生生的人啊,身上也有鄭爽和張恆的基因不是?
引用法律大v羅翔的一句話:
「法律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一個人把遵守法律作為自我標榜,那她一定是個人渣。」
再看看美國這邊:
北京時間今天凌晨,拜登完成了宣誓就職典禮,美國正式進入拜登時代。
我開始理解文章開頭那位網友的想法了,原來是想給鄭爽出一個「洗白」方案…
如果鄭爽的孩子當了美國總統,那時候是不是中美關係大大改善,進入蜜月期?
那麼下面我們就簡單討論一下這個方案可不可行,鄭爽的孩子50年後,能不能當美國總統?如果真的當了總統,有無可能改善中美關係?
鄭爽前男友張恆曬出在美國的兩個孩子
首先,甭管是不是代孕的,鄭爽在美國的孩子有兩個基本屬性:
1)華人
2)美國人
華人是生理特徵,美國人是國籍,這樣的人在美國一般被稱為 Asian American(美籍亞裔),還不是 Chinese American。
下面再看看美國憲法(U.S. Consitution)對美國總統競選資格的規定:
According to Article II of the U.S. Constitution, the president must be a natural-born citizen of the United States, be at least 35 years old, and have been a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for 14 years.
譯:根據美國憲法第二條的條款,總統參選人必須是在美國自然出生的公民,年齡至少達到35周歲,必須在美國住滿14年。
可見要想當美國總統,要滿足三個基本條件:
1)在美國自然出生的公民
2)年齡達到35歲
3)在美國住滿14年
鄭爽的孩子要實現後兩個要求不難,但關鍵問題是:「代孕」算不算 natural-born?
我查閱了一些美國法律相關文獻:
A natural-born citizen refers to someone who was a U.S. citizen at birth, and did not need to go through a naturalization proceeding later in life.
譯:自然出生的公民指出生時便具備美國公民身份,不需要經過後續的歸化程序。
這裡提到了一個術語--naturalization,中文翻譯是「歸化」,就是通過一套法律程序,給予一個人某國的國籍,從此這個人具備該國的國籍。
一些人不在美國 natural-born,但後來經過了 naturalization proceeding(歸化程序),也成為了美國公民,但唯一區別在於不能參選總統。
美國法律同時還規定:
anyone born on U.S. soil and subject to its jurisdiction is a natural-born citizen, regardless of parental citizenship. This type of citizenship is referred to as birthright citizenship.
譯:任何出生在美國國土上的人,並同意接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就是「自然出生公民」,無關其父母的國籍身份,這被稱為「出生公民權」。
可見美國憲法中的「a natural-born citizen」是一個法律術語,並不牽扯到怎麼生的醫學問題,跟「代孕」沒有關係。
而根據科羅拉多州和內華達州的人口記錄顯示,鄭爽倆孩子確實 born in the U.S. Soil(出生在美國國土上)。
首先得出第一個結論:鄭爽的倆孩子50年後理論上存在當總統的可能性。
但這只是「理論上」,現實中華人想當美國總統,何其困難!
美國歷史上少數族裔成功當選總統的只有歐巴馬,要知道,黑人在美國人口佔比是13.2%,而亞裔佔比5.4%(注意這還是亞裔,不是華裔),所以華裔是少數中的少數。
不過話說回來,華人參政在美國也不是稀罕事,趙小蘭、駱家輝都是活生生的例子,但想坐上第一把交椅,難如登天。
關鍵的問題還是在於「意識形態」(ideology)。
美國政客一向對華人保有警惕,這種局面因川普而加劇,因為跟中國這層關係,如果華人參選總統,會被質疑是否會損害美國國家利益。
所以華人在競選過程中會受到非常大的阻力,甚至受不到黨內的支持,募集資金也會很困難,很可能黨內初選都過不了。
競選失敗的美籍華裔楊安澤
所以,在美國玩政治的華人,會刻意淡化華人這層身份,甚至採取對中國強硬的方式,來博取政壇主流的好感和接納,算是一種「避嫌」吧。
再說了,如果華人當選美國總統,自然效忠美國憲法,維護美國納稅人和選民的利益。
美國華人實際上就是美國人,不要以為他們長著中國人的模樣就會維護中國的利益。
你看歐巴馬上任後,對非洲國家難道就比前任熱情?
所以,可以類比一下:
歐巴馬當美國總統,肯亞人民高興個屁。
鄭爽的孩子真當了美國總統,中國人也沒啥好高興的。
看來,鄭爽靠孩子當總統洗白的這條路,也被徹底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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