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年第一巨瓜,平地驚雷!
相信這兩天大家都在談論鄭爽和張恆吧!當初看到鄭爽和張恆在一起每次都是甜蜜牽手的照片,果醬菌還希望他們能恩恩愛愛呢。後來看到他們分手也沒覺得太意外,畢竟娛樂圈這種屢見不鮮,所以也沒有想太多,也就以為是性格不合情侶分手而已。
誰能想到呢!這次爆出的這個新聞確實讓整個娛樂圈目瞪口呆!
首先是張恆發文來解釋這麼久不出現的原因,最關鍵是曝光了他有兩個孩子!隨後據張恆朋友提供的兩份文件,一份《內華達州人口記錄 出生證明》顯示,女童出生時間為2020年1月4日,母親現用法定姓名「Shuang ZHENG」,年齡28,父親現用法定姓名「Heng ZHANG」。
孩子是鄭爽的,但這兩個孩子是怎麼悄悄在美國生下來,並且已經長到一歲有餘的,所有的證據直指兩個字:代孕!
此時張恆在美照顧孩子,因為鄭爽並沒有配合很多的法律程序,導致他沒有辦法讓小朋友合法的回國,所以他也回不來。
躲避國內法律,在海外代孕,這一行為徹底惹怒了網友,甚至央視相關媒體在發布了禁止代孕以及代孕危害的報導。
代孕在前,二人分手在後,因而出現了雙方糾紛孩子去留的問題,接下來一段音頻文檔揭示了兩家人的對話,特別是鄭爽本人的言論震碎眾人三觀。
音檔中,鄭爽的爸爸一開始就提出「不要孩子」,因為2個當事人已經分手,如果不打算複合,就不能把孩子留下來,「誰也養不起,就跟醫院說一下,就棄養了唄。」 但張恆的爸爸聽不下去,馬上插嘴制止「不行的,你想得簡單了」、「這在美國是犯法的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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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本人以及其父親母親的發言更是句句誅心
「這孩子真的打不掉,TMD 我都煩死了」
「跟醫院說一下,就棄養了唄」
「生下來就直接就這樣送人」
這下,網友徹底炸鍋了。因為到這裡,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娛樂圈頂流私生活混亂之事,而是站在了道德和法律的警戒線上!鄭爽句句誅心,帶著不耐煩語氣說出的「棄養」二字,字字都敲在了眾人的心上。
鄭爽是不是被別人傷害到,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是鄭爽本身確實傷害到了很多人,而代孕是不是應該合法的問題,也引發了網友的普遍熱議。
首先要明確地一點:我國明確禁止代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實施代孕技術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去年12月的時候,陳凱歌導演的視頻作品《寶貝兒》講述了一個虛構的代孕故事,引發熱議。
人民法院報當天發文提醒:別以身試法!實施代孕技術或可構成犯罪。
但不同於國內,國外在代孕這個問題上始終處於兩種意見對立的狀態中。在過去20年裡,代孕甚至已經成為一個全球性的現象。有統計稱,全球代孕行業總產值在2012年就已達到60億美元。
英國是世界上第一例試管嬰兒的誕生國,也是人工生殖和胚胎研究高度規範化的國家。在英國,代孕人工生殖是合法的醫療手段。《布雷熱報告》等調查報告對英國代孕立法產生了深遠影響。為實現生殖自由、子女利益和社會秩序的平衡,英國擬制定一部專門的《代孕法》。
在英國,養育命令判決(parental orders,指代孕生下的孩子需要通過法庭確定撫養權)的數量從2011年的121起爆增至2018年的368起,增長了三倍。申請養育命令並不具有強制性,實際代孕的數量可能比這個數字更高。
在俄羅斯,代孕不僅已獲立法認可,現行法律對代孕母親也有嚴格規定以保護其利益。
根據俄羅斯法律,年齡在20-35歲之間的女性,至少生育過一名自己的健康孩子,並得到醫院開具的健康證明以及同意醫療幹預的書面證明,即可以作為代孕母親。如果該女性已婚,還需獲得其配偶的書面同意。不僅本國公民允許,外國公民也被許可在俄羅斯尋求代孕服務。這使得俄羅斯成了最熱門的代孕項目實施地。
在美國加州,至今仍允許商業代孕,並將此視為追求女性獨立精神的行為。金·卡戴珊也是通過代孕方式獲得的第二個孩子。
在整個澳大利亞境內,商業化代孕是被禁止的,但是非商業化代孕是被允許的。所謂「非商業化代孕」,就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代孕,社會公益團體的代孕媽媽或者是朋友之間的代孕都是可以的。
另外,澳大利亞不同的州對於本地居民向海外合法機構尋求代孕採取不同的態度。雪梨所在西南威爾斯州,是全面禁止當地居民向海外合法機構尋求代孕的,但澳大利亞首都領地或者是西澳大利亞對於民眾向海外合法機構尋求代孕是採取允許的態度。
一個引人注目的案例:2014年,一名泰國代母投訴稱,她為一對澳洲夫婦誕下一對雙胞胎,但對方因其中一個嬰兒患有唐氏綜合症而拒絕接收,只把另外一名健康的孩子帶回了澳洲。
另外由於沒有相關的法律來規範代孕中介,在泰國,商業代孕等生殖輔助醫療已經暗中形成了一條產業鏈。在2014年的時候,泰國警方在首都曼谷開展針對非法代孕的突擊搜查,在一個公寓內發現9名嬰兒、7名保姆以及一名孕婦。一名24歲的日本富翁通過代理律師稱,這些嬰兒都是他的孩子。
這名男子的律師稱,男子十分富有,希望將這些孩子帶回日本,等長大後繼承自己的事業。
...就怎麼說呢,真的不同國家對於代孕的態度截然不同。這又要扯到另一個法律難點:一些國家將代母視為嬰兒的合法母親,但一些國家卻認可購買服務的人(commissioning parents)從嬰兒誕生那一刻開始就成為其合法父母。這種法律差異意味著,代孕嬰兒可能會成為無國籍人士。
據了解,跨國界組織「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最近正在探討是否有可能制定統一的國際準則來規範代孕行為。
但是,由於各國對於代孕的不同態度,形成統一的準則可能很難!禁止或限制代孕的國家不願意籤署協議放開商業代孕,準許商業代孕的國家同樣也不願籤署禁止條款。這樣一來,各國政府都會面臨困難局面:全球代孕市場的繁榮正是源於各國法律差異,而這種差異又導致監管缺失。
隨著代孕的日漸普及,法律和道德的困境會日趨嚴重,短期內這都將是個無解之題。
果醬菌最後跟大家強調一次,代孕在我國明令禁止!大家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至於鄭爽,讓我們靜待更多處理結果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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