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RC編碼?發布音樂流媒體平臺作品確權之徑 | 文化創意產業合規之度(十一)

2021-02-19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發文日期:2010年2月26日   施行日期:2010年4月1日)

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

(文號:國務院令第633號 發文日期:2013年1月30日 施行日期:2013年3月1日)

第四條 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下列作品的含義:

(三)音樂作品,是指歌曲、交響樂等能夠演唱或者演奏的帶詞或者不帶詞的作品;

第五條 著作權法和本條例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二)錄音製品,是指任何對表演的聲音和其他聲音的錄製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發文日期:2002年10月12日   施行日期:2002年10月15日)

 

第七條 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在作品或者製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文號:國務院令第666號 發文日期:2016年2月6日 施行日期:2016年2月6日)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錄有內容的錄音帶、錄像帶、唱片、雷射唱盤和雷射視盤等音像製品的出版、製作、複製、進口、批發、零售、出租等活動。

音像製品用於廣播電視播放的,適用廣播電視法律、行政法規。

出版管理條例

(文號:國務院令第666號發文日期:2016年2月6日 施行日期:2016年2月6日)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出版活動,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出版活動,包括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複製、進口、發行。

本條例所稱出版物,是指報紙、期刊、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

《中國標準錄音製品編碼》(GB/T 13396—2009)

 國家標準實施辦法

(文號:新出政發〔2011〕19號 發文日期:2011年12月28日 施行日期:2012年1月1日)

 

第二條 新版ISRC標準適用製品的範圍包括錄音製品和音樂錄像製品。

本辦法所稱的製品,是指錄製完成的錄音或音樂錄像節目,與該節目的載體無關。

本辦法所稱的錄音製品,是指已錄製加工完成的聲音成品,或每一可獨立使用的曲目篇節。

本辦法所稱的音樂錄像製品,是指由音頻信號和視頻信號錄製的製品,其中構成該表演性音樂製品的全部或主要部分為音頻信號,主要包括MTV、MV、卡拉OK、演唱會等。

第三條 每一可獨立使用的錄音製品或音樂錄像製品均須分配一個單獨的中國標準錄音製品編碼(以下稱ISRC編碼)。該編碼只標識被編碼對象,不能作為出版物標識。

第四條 新聞出版總署是ISRC標準實施的主管部門,負責領導和監督ISRC標準的實施工作。

新聞出版總署批准設立中國標準錄音製品編碼中心(以下稱中國ISRC中心)作為ISRC編碼的註冊管理和標準實施的技術服務機構,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負責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條 用於出版的錄音製品和音樂錄像製品,均應按照新版ISRC標準的規範要求攜載ISRC編碼。

前款所稱出版,包括利用信息網絡出版。

第二十一條 以數字形式製作的錄音和音樂錄像製品,ISRC編碼應當對應於錄音製品或音樂錄像製品永久性地加載到所有複製品中,通過計算機設備可以識別和讀取。

第二十二條 ISRC編碼應當在錄音製品或音樂錄像製品的所有複製品中明確標識。

以實物為載體的,ISRC編碼應當標識在所有複製品載體或附帶資料上。

音樂錄像製品,還應當在複製品內容中的片頭位置對應加載可播放顯示的ISRC編碼。

配合書、刊等本版出版物出版的,應在本版出版物或其附帶資料中明確標識相關ISRC編碼信息。

本條所稱附帶資料,是指製品出版所隨附的資料,包括節目介紹、歌詞插頁、電子文檔、製品文件屬性等信息。

第二十三條 錄音製品或音樂錄像製品通過信息網絡出版的,ISRC編碼應以製品文件的屬性信息方式予以顯示。

第二十四條 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加載及標識的ISRC編碼應當清晰、完整。示例如:ISRCCNF121100721

第二十六條 電子出版物(含以硬碟、優盤、存儲卡等形態出版的移動存儲類電子出版物)涉及音樂作品的,參照本辦法執行。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音像電子出版物

專用書號實名申領信息系統正式運行的通知

(文號:新廣出函〔2014〕422號 發文日期:2014年12月24日 施行日期:2015年1月1日)

 

第二條 全國所有正式出版的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均應使用中國標準書號(以下簡稱ISBN)作為出版物標識。音像製品使用音像製品專用書號,電子出版物使用電子出版物專用書號,其使用範圍和分配原則,參照《中國標準書號》國家標準(GB/T 5795-2006)和《中國標準書號使用手冊》規定執行。與ISBN對應的條碼按照《中國標準書號條碼》國際標準(GB/T 12906-2008)規定執行。

第六條 出版含有錄音節目和音樂錄像節目的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在依法申領ISBN前,應當按照《〈中國標準錄音製品編碼〉(GB/T13396-2009)國家標準實施辦法》有關要求,向中國ISRC中心申請分配新版ISRC編碼;配合本版出版物出版音像製品或電子出版物涉及錄音製品和音樂錄像製品,在依法申領ISBN前應當持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向中國ISRC中心申領ISRC編碼。

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

(文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3號 發文日期:2015年8月28日 施行日期:2015年8月28日)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子出版物的製作、出版、進口活動,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電子出版物,是指以數字代碼方式,將有知識性、思想性內容的信息編輯加工後存儲在固定物理形態的磁、光、電等介質上,通過電子閱讀、顯示、播放設備讀取使用的大眾傳播媒體,包括只讀光碟(CD-ROM、DVD-ROM等)、一次寫入光碟(CD-R、DVD-R等)、可擦寫光碟(CD-RW、DVD-RW等)、軟磁碟、硬磁碟、集成電路卡等,以及新聞出版總署認定的其他媒體形態。

相關焦點

  • ISRC編碼?發布音樂流媒體平臺作品確權之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發文日期:2010年2月26日   施行日期:2010年4月1日)第三條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 網紅經紀約的解除理據研究 | 文化創意產業合規之度(九)
    網紅經紀約的解除理據研究   ——文化創意產業合規之度(九)知名藝人經紀人楊天真在《我和我的經紀人》中說,「我們要的不是一城一池,而是一生一世」。這句話恰如其分地說明了經紀公司與藝人之間既相互依存,又利益共惠的關係。
  • 傳媒藍皮書|網絡音樂產業日趨成熟 流媒體與廣播媒體呈現差異化競爭
    CCData針對不同的音頻媒體,為您帶來系列解讀。媒體融合時代,中國華語原創音樂產業在資本和平臺的雙重扶持下,迎來新一波用戶流量的爆發式增長。網絡音樂作品質量不斷提升、商業模式日趨完善,成為大眾網絡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 之江文化創意產業園:西湖區第一個文化創意產業園,文創之風從這裡...
    最終,他將目光落在了之江文化創意產業園,彼時之江文化創意產業園剛剛開園,是西湖區第一個文化創意產業園。青澀的自己、萌芽的事業、新生的產業園區,就在這一刻交融相匯,像是踩著同個步調的「摯友」,去趕赴一場未知的旅途。如今,這趟旅途已入佳境。林志龍設計的燈光秀作品在G20峰會期間驚豔世界。此後,林志龍的手筆走向了大江南北。
  • 中國流媒體平臺海外受到青睞 助力文化出海創造共贏機遇
    中國流媒體平臺海外受到青睞 助力文化出海創造共贏機遇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 2020-08-31 17:59:04
  • 95後為核心,音樂流媒體平臺成為日音在華推廣第一選擇
    1調研背景2020年中日建交日漸接近50周年,兩國音樂產業間的合作也已經成為文化交流與溝通的橋梁之一。如今,在中國音樂產業尤其是音樂流媒體平臺的崛起,成為助推日本音樂產業數位化轉型重要力量,和2015 年以來中日音樂人之間演出交流越來越多的背景下。
  • 【服貿會】文化創意大賽:從賽場走向市場,從創意走向生意
    專家面對面👆文創之旅:通過文化創意與旅遊的融合,打開區縣經濟下的文化創意產業和旅遊發展的新局面。二、媒體服務中心2020北京文化創意大賽媒體服務由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擔任,發揮中國傳媒大學在傳媒領域的優勢,統籌媒體傳播資源
  • 95後為核心,音樂流媒體平臺成為日音在華推廣第一選擇 | 報告
    2020年中日建交日漸接近50周年,兩國音樂產業間的合作也已經成為文化交流與溝通的橋梁之一。如今,在中國音樂產業尤其是音樂流媒體平臺的崛起,成為助推日本音樂產業數位化轉型重要力量,和2015 年以來中日音樂人之間演出交流越來越多的背景下。我們有必要對日本音樂產業的整體概況以及在中國的推廣現狀進行研究總結,且希望此報告能夠增進共同促進兩國音樂文化的交流與發展。
  • 全國首條文化創意指數!國證香蜜湖文化創意指數成功發布 福田加速...
    、副區長舒毓民,福田區委常委、宣傳部長高大偉,福田區副區長孟漫及企業和行業協會代表一同見證全國首隻文化創意指數的成功發布。加速優化資源配置,引領「文化+金融」發展新潮流發布儀式現場還舉行了福田區文化創意產業投資基金聯盟成立儀式和文化創意專項投資基金籤約及發布儀式。
  • 獨立音樂在流媒體平臺表現優於主流玩家
    在音樂流媒體的長尾內容越來越強勁的背景下,三大唱片公司和Merlin在Spotify的收入份額在去年下降了三個百分點,這意味著獨立音樂在流媒體平臺增長顯著。以各大唱片公司在Spotify的表現為例,通過MIDiA統計的2019財年唱片市場份額數據,我們可以發現獨立音樂人和獨立唱片公司在2019年的表現優於主流玩家。
  • 助力「國際音樂之都」建設 「少城之聲」獨立原生音樂大會今日啟航
    紅星新聞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此次「少城之聲」獨立原生音樂大會通過舉辦原生音樂作品大賽及原創音樂訓練營,不僅為全國原創音樂人打通產業入口,更首創原創音樂細分模塊的賽事形態,並加入「區塊鏈」音樂版權登記技術,通過一場城市級原創音樂展演,助力成都「國際音樂之都」建設。
  • 2017歐亞經濟論壇文化分會●一帶一路倡議下的音樂創意產業發展【上篇】
    通過建立網上共享平臺,收集整理民間音樂5000多首,戲劇音樂收集3000多本,不僅極大地豐富了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並有利地帶動了全省文化產業的持續快速發展。當前,陝西省在全面實施五星戰略,加快建設文化調節,西安市已全面啟動音樂之城建設,全省上下對於文化建設迫切需求。下一步我們將以音樂為主題,搭建交流合作平臺,積極拓展音樂產業的外延,促進傳統業態與新興行業的並肩。
  • 嘻哈音樂在流媒體時代中的商業模式
    音樂產業的銷售模式(來自於新音樂產業觀察的圖片)四.如今處在流媒體產業中說唱歌手的發展   美國音樂市場終於從過去20年裡銷售實體專輯到如今的數位音樂中復甦,流媒體服務確實重振了唱片業的財務狀況,但唱片業目前仍比其巔峰時期低
  • 中國流媒體平臺在海外受到青睞
    在中國短視頻平臺發布原創內容,追中國熱播劇參與彈幕討論,為喜歡的中國演唱組合投票……近年來,中國流媒體平臺紛紛「出海」,逐漸走進廣大海外網友的日常生活。優質的內容、便捷流暢的技術操作、注重與當地網友互動等優勢,讓中國流媒體平臺在海外的影響力不斷擴大。
  • 從網易雲拿下吉卜力音樂版權,看日本音樂產業之變
    但尷尬的是,長情的粉絲們長期以來都面臨著一個問題:沒有地方可以買到這些經典作品的數字版本,更聽不到這些經典中的動畫音樂。好在,現在終於解決了。有趣的是,吉卜力工作室近年來對流媒體態度的轉變,跟日本音樂產業在實體唱片和流媒體服務之間的搖擺與轉變,何其相似。
  • 從網易雲音樂拿下吉卜力工作室音樂版權,看日本音樂產業之變
    但尷尬的是,長情的粉絲們長期以來都面臨著一個問題:沒有地方可以買到這些經典作品的數字版本,更聽不到這些經典中的動畫音樂。好在,現在終於解決了。有趣的是,吉卜力工作室近年來對流媒體態度的轉變,跟日本音樂產業在實體唱片和流媒體服務之間的搖擺與轉變,何其相似。
  • 飛兒樂隊阿沁擔任「音樂召集人」 「少城之聲」獨立原生音樂大會...
    封面新聞記者 徐語楊中國音樂界的泰鬥級人物趙季平曾評價:成都建設「國際音樂之都」,應該大力挖掘本土文化和音樂資源。11月9日,一場專注於成都本土音樂資源挖掘的原創音樂盛典正式拉開帷幕:2020首屆「少城之聲」獨立原生音樂大會宣布啟動。
  • 流媒體電視劇的黃金年代,音樂產業也分到一杯羹
    音樂本身當然是不死的。但唱片銷量墜崖式下落時,音樂作為產業的部分之每況愈下令從業人員身心皆寒。但換一個載體,音樂的活力便能重新煥發。根據PRS(Performing Rights Society)的一份音樂類報告顯示:過去的五年間(2014-2018),各大付費影視流媒體平臺上的音樂使用時間翻了三番,從2014年的1450億分鐘,增長至2018年的4900億分鐘。這意味著,唱片銷量不佳,流媒體點擊量對現金回報率低等令音樂人生存困難的時弊,能在流媒體支持下的電視劇黃金年代獲得部分補償,迎來不同於往日的新機遇。
  • 中國最大在線音樂產業盛會開幕,30%獨立音樂人從未獲得版權收益成...
    來自全球多國的文化處、全球性行業協會、國際音樂頭部知名企業、全球諸多獨立音樂廠牌、國內外知名獨立音樂人、格萊美獲獎音樂人、全球性音樂媒體機構等近300個機構和嘉賓相聚雲端,共同聚焦新媒體時代下的音樂產業集聚發展和創新開拓,為全球觀眾帶來中國最大的在線音樂產業盛會。
  • 小度發布AI音樂排行榜 系首個智能平臺大數據音樂榜單
    在音樂領域,近日百度旗下人工智慧品牌小度發布了首個基於AI音樂服務用戶大數據的華語音樂排行榜。獲獎音樂人紛紛通過微博、視頻曬出獎盃,音樂圈對這份榜單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在榜單熱度高漲的同時,也讓大眾看到了人工智慧技術與音樂行業的有機結合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