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9月7日電 長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天能源)公告稱,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吉林監管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告知書》指出,中天能源涉嫌信息披露違法,吉林監管局擬作出行政處罰及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告知書》提到,中天能源涉嫌未按照規定披露對外擔保事項,2016-2018年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2016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間,中天能源及其控股孫公司江蘇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全資孫公司江蘇中能燃氣有限公司和湖北合能燃氣有限公司發生17筆擔保事項,擔保金額合計25.09億元。中天能源未及時披露上述擔保事項,亦未在2016-2018年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中子以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同時,2019年起,中天能源涉及13筆訴訟、仲裁事項,涉案金額合計16.04億元,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28.35%。中天能源未及時披露上述訴訟、仲裁事項,直至2019年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10月19日才予以披露。
《告知書》指出,中天能源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公司及其全資孫公司、控股孫公司擔保事項,2016-2018年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中天能源時任董事長、總經理鄧天洲,時任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代董事會秘書黃博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鄧天洲、黃博同時作為中天能源實際控制人,組織、策劃、實施中天能源上述擔保事項。
中天能源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時任中天能源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鄧天洲,董事長、副董事長黃博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對此,吉林監管局擬對長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鄧天洲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黃博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
此外,因鄧天洲,黃博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吉林監管局擬決定對鄧天洲,黃博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自宣布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