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得獎熱門《婚姻故事》,是一位男性導演的女性題材佳作,對男女主角報以冷靜的同情,平淡細膩的表現人物內心世界。作為故事主線,對簿公堂的「美國式離婚」讓人想起三十年前的經典電影《克萊默夫婦》。三十年過去了,不管「女權」的口號喊得多響亮,歷史還是驚人的相似。
情節非常簡單:結婚十多年的一對夫妻,同在紐約百老匯的劇團工作,妻子以前是一位電影明星,現在充當劇團主演,丈夫則是評論界眼中冉冉升起的新銳導演。直到有一天,妻子突然帶著兒子回到洛杉磯,想重新開始自己的影視生涯,並與已經出軌的丈夫離婚。
故事節奏的起承轉合被男女主角的情感起伏串聯起來:看似決絕的妻子,對丈夫仍然眷戀不舍,卻又不得不在離婚拉鋸戰中用盡心機,並逐漸找回對職業生涯的自信。
習慣了自我中心的丈夫,一開始顯得無助、茫然,進而不惜一切代價爭奪兒子的撫養權,影片最後是一個溫暖的尾巴,符合成年人的體面。然而直到最後,也沒有任何暗示男主的性格會發生根本上的轉變。
這張已經成為夫妻吵架的經典配圖:
在這段婚姻中,丈夫始終處在主導者的地位,掌握思考與決定的權力,而他對妻子的需要更多的是情感方面。影片開頭,夫妻兩人在做調解諮詢,各自寫下(並用畫外音朗讀)對另一方的優點:
在丈夫眼中,妻子善解人意、喜歡照看兒子、能為家人製造驚喜,但是總有些粗心大意,也沒有提到她作為演員的業務水平如何。在妻子眼中,丈夫是個導演天才,像劇團的大家長,言行舉止甚至穿衣打扮都比其他男人優秀,可以說是帶著崇拜的眼光。
在同一個地點生活、工作,似乎是外人眼中珠聯璧合的一對,兩個人的權力和名望呈現此消彼長的狀態:一開始,妻子是小有名氣的女演員,她的「流量」為這個小劇團帶來了最初的觀眾,她放棄了在好萊塢的演藝事業,跟隨丈夫在紐約一心經營劇團。
為了丈夫創作的戲劇,他們曾經帶著兒子在哥本哈根定居一年,丈夫卻從不考慮在洛杉磯的演出機會,也不在意妻子想嘗試做導演的願望。(導演這一職業本身,即暗示著對於生活的完全掌控。)
然而兩人並非對等的合作關係,那是「他的」劇團,不是「他們的」。這一點,從影片開頭及種種細節即可看出:劇團排練,從服裝道具到舞檯燈光,全部需要請示男主,而女主離開紐約,他們只需要換一個女演員,仍然可以繼續登上百老匯的舞臺——可見女主平時在劇團的重要性。
電影前十分鐘是一場演出結束後,兩人還在冷戰,女主忍不住問男主,對自己剛剛表演的看法(諷刺的是,女主剛在舞臺上扮演的是戀父的厄勒克特拉),男主一本正經的拿出小本本說了兩條。
女主轉而問他,對自己即將參演的電視劇的看法,男主一邊不屑的說「你知道我從來不看電視劇」,一邊百無聊賴的盯著面前的電視屏幕。面對男主的敷衍,女主一臉難以置信……
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幾天之後,男主就憑藉自己的導演作品得到「天才獎」,正要遞上離婚起訴書的女主熱情的擁抱了他,掩飾不住喜悅和驕傲。
離婚後,女主從一個只能出演試播集的小演員,成功轉型為獲獎導演。「執導」的不僅是電影,也是自己的人生。從可以被輕易替換的角色,到不可或缺的導演,女主職業身份的轉換代表著自我價值的重新發掘,跳出從屬地位、掌握事業和人生的主導權。
「過度闡釋」一下:他汲取了她的力量,從她的表演中獲得靈感——這似乎是藝術創作中常見的慣例,導演往往採用自己的伴侶做主角——而她則漸漸萎縮、封閉,她生活的邊界就是他的世界,丈夫的劇團是她事業生涯的全部。
不可否認,他愛她,否則不會在兩人爭吵後痛哭流涕(全片演技大爆發的高潮之一),但他對她的愛,是以「主導者」的身份作為前提的,他不認為她可以給出思想上的建議,根本不屑於考慮她成為導演的可能性,他們的親密關係是情感上的慰藉,而不是智識上的平等對話。
在故事進展的表層之下,是電影中的「敘事權力」的轉移:以女主向男主遞交離婚文件為分界點(女主的母親家裡那場混亂的喜劇),前三分之一是以女主作為講述視角,偏重從「她」的感受出發:
她為了丈夫定居紐約,她發現自己漸漸被漠視,她感覺自己的付出被視為理所當然。她的缺點在丈夫眼中被放大,而她對丈夫的依賴卻日益增加。
男主接過離婚起訴書之後,鏡頭語言中「他」變成了視角人物:他在得獎之時被妻子擺了一道,他被剝奪了兒子的撫養權,他被捲入一場身不由己的離婚官司,還要應對一個「家庭督導員」的家訪調查……
觀眾的代入感和同情心不知不覺的轉移到男主身上:手足無措又深愛兒子的父親,苦苦支撐劇團的獨立藝術家,面對妻子背叛、高額訴訟費的無辜前夫。
於是,他劈腿劇團舞美的事被淡化了,兒子對他態度冷淡的原因也沒有深挖。夫妻兩人看似平均的敘事策略啟發觀眾的遐想,最終還是偏重於男主的個人成長。
好在,導演巧妙的利用一出「戲中戲」,讓夫妻兩人在不同的場景下,演唱了音樂劇《夥伴們》中的不同唱段:女主是在慶祝離婚的家庭聚會上,與母親、姐姐一起;男主則是在離婚後與劇團夥伴一起,獨自唱起Being Alive(歌詞很有意思,關鍵詞:alive but alone)兩人各自說出內心獨白,引起觀眾的遐想和反思。
最後一個場景,我總覺得稍顯刻意:第二年的萬聖節,男主再次來到女主的母親家裡。這時女主已經成為一名好萊塢導演,且有了新男友。最後男主抱著兒子離開的時候,女主忍不住蹲下身為他繫鞋帶。
雖然,這個細節打動了很多人,為全片打上一個溫情脈脈的印章,「我們沒有在一起,不代表我們不再相愛」。但這種愛的本身,仍然是不對等的,是女主一直在遷就。這樣寫沒有任何批判的意思。
因為對於大多數的普通人——尤其是女人——在處理親密關係的時候,不可能像寫文章一樣清醒的置身事外,對每個細節條分縷析,闡釋其「意識形態」。愛上一個人可能只需要兩秒鐘,就會深陷其中無法自拔,哪怕此後需要花費十多年的時間,找回自我,找回理性。
所以這依然是一部男性主導的電影,而我們也依然生活在一個男性主導的世界,遵循著母親必須全天候完美、父親只需偶爾出現的傳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