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伴們,過來,過來吃甜瓜。據說吃瓜的人腿都麻木了,看不出有什麼進步。但肖戰案件的最新進展即將到來!
5月20日,肖戰律師發出立案通知,如下圖所示。從通知的右下角,我們可以看到北京勇敢律師事務所,時間是16點。
正如柳林所說,網民的意見是他們是否能快一點吃甜瓜,讓人雙腿麻木。
對於本通知的解釋,幾位專業律師給出了專業解釋,如下圖所示。這是一位專業律師對網友提問的回答。
5月22日,肖戰王小豔律師披露了肖戰名譽損害案的最新進展。她說,目前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下圖為柳林截圖。
讓我們把全文附加到小夥伴們。
2020年5月20日,作為肖戰律師,我們收到了刑事立案通知書。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對報案、控告、檢舉、自首的材料應當及時進行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的,應當立案。因此,決定書是指公安機關受理舉報後,認為有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犯罪事實。
非法使用信息網絡罪的客體是國家的管理體制,而不是個人的利益。立案通知書中之所以提到肖戰,是因為肖戰不僅是記者,而且是直接的受害者涉嫌犯罪行為。本罪屬於公訴案件,即以國家公權力機關的身份由公安機關偵查,不同於侮辱罪、誹謗等自訴案件。(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有必要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不予理睬。)
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過程中,涉嫌罪名可能會發生了變化。刑事案件立案後,公安機關將採取拘役犯罪嫌疑人等強制措施。
刑事案件不是鬧著玩的。認為立案通知只針對「嚇唬小孩」的人,反映出法律意識淡薄和對國家司法的漠不關心。國家司法機關發布的每一份文件都是以基礎上證據和法律為依據的,特別是對於某些社會影響力案件。
明星也是公民,並不是因為明星身份,它失去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權利。犯罪分子和犯罪行為將不會被容忍或容忍,因為它們的目標是明星。
發現犯罪事實後向公安機關報案、檢舉,不是明星的特權,而是每個公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