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強姦案案例的分析
如果說全案應定輪姦未遂罪,那麼,無疑會輕縱已姦淫既遂的其他輪姦人;反之,如果說僅對姦淫未遂的被告人定輪姦未遂罪,而對其他被告人仍以輪姦既遂定,那麼,輪姦到底是既遂還是未遂,勢必難以自圓其說。我們認為,對輪姦中一人以上強姦既遂,一人以上未遂的情形,由於各行為人均實施了輪姦行為,故首先應對各被告人以強姦罪定罪並按輪姦情節予以處罰。
-
從案例看危險犯既遂與中止的界定
由於我國刑法是以處罰犯罪預備為原則,因此這裡的犯罪過程始於犯罪預備,止於犯罪既遂。犯罪既遂後,犯罪過程就已經結束,不存在犯罪中止成立的餘地。而且故意犯罪形態是故意犯罪過程中已經停止下來的各種不同的結局,他們彼此之間是一種相互獨立、相互排斥的關係,不能同時並存。危險犯是以法定危險狀態的出現作為既遂標誌,危險狀態一旦出現,行為便已構成既遂,不可能再成立中止。但這種悔罪的態度和表現,在量刑時應該考慮。
-
入戶盜竊未竊得財物是既遂還是未遂
爭議焦點本案是高某入戶盜竊,構成盜竊罪,但是未遂還是既遂?分歧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對於入戶盜竊,即使未竊得財物,也應認定為犯罪既遂。3、從法理上說,入戶盜竊侵害的是公民住宅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客體,入戶的手段行為本身已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綜合考慮以盜竊罪定罪處罰。只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和盜竊均未遂的情形下,才構成入戶盜竊的整體未遂。4、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之初,從順應民意、適應社會管理需要的角度,認定入戶盜竊法網要從嚴,認定無罪和未遂要慎重,更要避免選擇性司法。
-
17歲小夥男扮女裝騙彩禮,險被「強姦」:講解「對象不能犯未遂」
看到當地訂婚,女方都要十幾萬、幾十萬的彩禮,眼熱很,只怪自己的老娘沒有把自己生成女兒身。整天瞎琢磨的幾個毛頭小夥心生一計,決定讓面容較好身材瘦小的17歲小李扮成女孩,以找婆家為誘餌,騙男方彩禮。買來假髮和女裝一捯飭,嘿,還真像那麼一回事,比王寶強像多了!2、摸不清底細的,誰敢大把大把掏彩禮呀!這種事也不能跑到農村大喊,誰買媳婦,那是招警察嗎!
-
入戶盜竊未取得財物是犯罪既遂還是未遂 認定和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盜竊罪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特別是隨著社會壓力的增大,社會形形色色誘惑的不斷增多,人們的物質欲望越來越強,小偷行業已經滲透到了我們生活中的各個角落,入戶盜竊也是很常見的一種盜竊方式,那麼如果小偷入戶盜竊沒有偷到錢,是否構成盜竊罪,是盜竊罪的既遂還是未遂,認定和量刑有啥標準呢,今天小編給大家詳細講講
-
和強姦自己的人結婚了,你能指控他強姦嗎?
晚上公司舉辦的晚宴上我喝了很多酒,當我去KTV唱歌時,我不顧同事的好意,繼續喝酒。晚會結束後,西門自願送金蓮回家,回到金蓮家後,西門趁金蓮酒醉虛弱,在情況下與她發生性關係,金蓮明確拒絕了。後來,西門誠懇地向金蓮道歉,說因為愛慕她無法控制自己,金蓮也猶豫著報警。在接下來的一年中金蓮終於向他求婚了。
-
涉嫌強姦!餐廳內給女伴下藥男子已被刑拘,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注意到趙某動作的餐廳店員趕緊攔住小雪稱有事要說,藉此告知了與她同桌的趙某將一包白色粉末倒進水杯中一事,「他神色比較慌張,桌子上也灑了大量粉末。」不過店員已經以幫忙續杯為由將水杯收走,並收到後廚作為證據保留。小雪同時發出了被放入粉末的水杯照片,她表示,自己之後並未碰過那杯水,僥倖逃過一劫。
-
梁穎:從愛你才要強姦你,到羅冠軍並沒有強姦我
從愛你才要強姦你的血淚控訴,到羅冠軍並沒有強姦我的輕鬆抖落包袱,這個名叫梁穎的女子,最近用毫無底線的騷操作給無數群眾吃了數個大瓜之後,把公眾的同情心著實調戲了一把。除了被窩裡那點騷事兒,還添加了諸多調料:大學時就曾有強姦劣行、捏著鼻子灌藥、八個月的孩子、偷拍的裸照,等等。一時間,諸多吃瓜群眾的同情心被激發,梁穎的名字幾度衝上熱搜,在網絡形成對於羅冠軍強大的輿論打擊。毫無疑問,群眾同情心匯集的輿論洪流影響力是巨大的,羅冠軍被迫離開富民銀行,被迫更換住所,甚至社會性死亡。
-
你說他是強姦,他說你是自願!他性侵60名女性,卻至今定不了他的罪...
一位名叫Hannibal Bures的黑人明星在媒體前,大肆批評Cosby對嘻哈文化的反對態度,說著說著,他說道:『是的,你是很厲害,但是你強姦女人啊!』成了「你這是強姦,我沒同意」 「你當時明明同意了,你是自願的」 這樣羅生門一般的庭審.. 庭審結束後,陪審團在單獨的房間裡,討論了整整31個小時,最終告訴法官....我們沒有辦法達成一致的判決,出現了僵持.......
-
如果強姦之後,男生和女生就結婚生子了,男生還是強姦罪嗎?
,甚至女生還懷孕了,事情發生之後女生的父母和男生的父母就坐在一起認為大家都是鄉裡鄉親的,既然發生了這種醜事,家醜不宜外揚,乾脆兩個人定親算了,成為男女親家,這樣也對女生有個交代,男生應該為被自己強姦的女生負責任。
-
「我強姦自己,犯法嗎?」這個「法外狂徒」要火
我強姦自己,犯法嗎?最近啊,這個「強姦自己」的案例又火了,原本這只是羅教授講課時舉的一個例子,結果居然真的發生在了現實生活中。甲懷恨在心,於是從網上花錢找了個大哥,去強姦她的室友乙。當天晚上,趁黑出動的大哥跑來寢室準備動手。結果因為乙不在寢室,大哥錯把甲當成了乙給強姦了。於是整件事就變成了,甲掏錢僱人強姦乙,結果坑到自己頭上了……你說,這算個什麼事兒嘛,那這件事裡甲到底犯了什麼法呢?答案是:強姦罪未遂。那如果甲去報案怎麼算?
-
266次報警被強姦,頻繁更換對象,發生性關係都要男子籤名
警察趕到現場時,賓館房間門開著,卻沒有人,不一會,劉華與男子黃強手拉手,又說又笑的拿著早餐回到賓館,看到警察,黃強愣了,警察詢問時,黃強說自己與劉華是新認識的男女朋友關係,同時說,放在包裡的一條價值1萬多元的金項鍊不見了。警察感到此事蹊蹺,將兩人帶回,一查劉華的身份信息,她在一年間竟有266次報警記錄,均報警被強姦,其中有兩人因此被處理。
-
我真的在路上遇到了強姦
我真的在路上遇到了強姦 對,說的就是我昨晚碰到的真事。 回北京這一年,之前被搶過,現在又差點被強姦,生活和日了北極熊一樣精彩。 就怎麼也不動跟他使勁,他急了,一直說「信不信我扎死你,我這是彈簧刀,我要扎你左邊左邊是心臟,我剛從牢裡出來的反正什麼都不怕了」……我看了一下刀不是彈簧刀是一把水果刀,聽他說話的語氣也是威脅為主心裡鎮定了一些。 我準備拿手機給朋友微信錄音,但是被他發現,說再碰手機扎死我。
-
「我強姦自己犯法嗎?」這個比郭德綱還逗的男人,一夜俘獲300萬粉絲……
原因嘛,就是他講課的風格實在是太過於風騷了。先看那些讓人腦洞大開的案例:偷毒品算盜竊嗎?嫖娼不給錢犯法嗎?養的狗咬了人,主人要坐牢麼?出於一個人基本的求生欲望,這位歹徒往上爬,婦女踩一腳;歹徒第二次往上爬,婦女又踩一腳;第三次往上爬的時候,婦女又踩一腳,這次歹徒徹底掉進了糞坑,最後被淹死了……提問:這種情況下,該名婦女的行為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當年此案引起了很大爭議,還有人細分了一下,說第一腳是正當防衛,第二腳是防衛過當。
-
男子強行和未婚妻發生性關係,被判刑3年,女友:等你出來我嫁你
可是誰都沒想到,小祝卻因為一時衝動,把自己送進了監獄,還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小祝稱,那天晚上他像往常一樣約小夢出來看電影,小夢也欣然赴約,等電影散場的時候已經9點多了,小祝在送小夢回家的路上就有點情難自禁了。在經過一個無人的小路時,小祝停下車就對小夢動手動腳,想和小夢親熱一番。
-
強姦「雙性人」案被判決
當地好心人劉某高,最終發現並收養了這名棄嬰。小劉到青春期時,女性生殖系統發育得更好,但因雙性人的身份和遺棄身份,一直沒有登記戶口。這兩年,小劉來到南安一家娛樂城工作。房東說,小劉經常化濃妝,說話也是女人聲,如果非要說有什麼特別,就是做什麼事好像不是很溫柔,「有時候感覺像男人一樣。」
-
佛說,因果報應!(不得不信)
文/泠泠佛說,世間的一切,都是因果的輪迴。人爭不過天,惡爭不過善,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人這一生,自有因果,都是看自己的造化。是行善還是作惡,都有不同的結果。這部劇說得的是一個土生華人家庭的故事。裡面的菊香是姨太太的女兒,身份卑微,但是溫柔飄亮,卻先天性聾啞,一直被大婆一家欺負和歧視。在大婆認為她這張漂亮的臉蛋,只會害人,不配擁有好人家,就安排她嫁給一個富人做妾,菊香反抗逃婚。
-
微小說:「我說是出車禍了,你信不信?」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麼固執,不到兩個月的交情,竟然讓他記到現在——算來已是兩年未見。這個人忽然闖入他的生活,又在他滿心歡喜之時悄然離開。沒有什麼酒吧宿醉被救,也沒有什么正式場合偶然相遇,只是在愁著買哪本資料、徘徊於書櫃前的不小心,撞到一個人,對不起未出口,只聽一句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話,「你是故意的吧。」抬頭一看——是了,他又回來了。沈餘歡幫他挑選資料,陳定嶼猛地發現,他的手似乎有傷。
-
犯罪電影都不敢這麼編:男子錘殺霸佔其母強姦其妻的殺人犯!
沒多久,凌某青暴露出了兇殘的本性,霸佔了熊某飛的母親、之後又強姦了他的妻子,毆打他的兒子。熊某飛一怒之下,錘殺了凌某青,而凌某青竟是殺人在逃犯…… 事情要從1990年6月4日講起,這天凌晨,含山縣公安局接到報警:轄區仙蹤的席某及其父母在家中被殺害。在偵查中警方發現,這起滅門血案背後,死者席某的前夫凌某青有重大嫌疑。
-
影史上最有名強姦殺人,敢說你今天才看懂
逃走被抓來的強盜說,他在山林裡行走,看見一個男人牽著馬,馬上坐著一個帶著頭巾的小婦人。起初他並沒有在意,一陣風吹來讓他看清了小婦人的面貌,他驚為天人,意圖強姦。他說那是他見過最具有野性的女人,得手之後,女人讓他殺了她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