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基督徒?(1)
我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基督徒(2)
第二個強調的證據是新生。當一個人對基督具有得救的信心,他一定經歷了一個徹底的更新,他的思想、心靈與意志從自我中心、自我服侍轉變成侍奉和榮耀上帝。他對人生方方面面的態度都轉變了,不論是工作、敬拜、關係、娛樂還是吃喝。他變得尊敬神的一切誡命、唯獨順服並珍視基督,假冒偽善者永遠不具有這些品質,儘管從外在看他們似乎與真信徒差不多。獲得確據。然而許多人腦海中的問題是為什麼有些信徒 會懷疑,格斯裡相當深入地探討了在這些事上神的主權和我們的責任,以此解答這一疑問。他講到十二個領域,人在這些領域可能有不同程度的經歷,但從這些領域都可以獲得救恩確據。
這本書的第二部分處理了第二個問題:如果在自己裡面找不到得救的憑證,我們該怎麼做?許多人相信他們已經在福音裡與基督親近,然而很少有人真正如此。按照恩典之約的條件,所有聽到恩典之約的人都具有一種義務,我們必須「近前來」。「如果人不將自己排除在外,神不會將任何人排除在外。」「神吸引人,人也必須去到神面前。」什麼才算是接受神在恩典之約中提供的救恩呢?那就是完全的認罪、承認我們對救恩的需要、承認離了神在基督裡的作為沒有任何別的得救之道。我們必須「放棄並斷絕一切倚靠自我之義得救的念想」。儘管信心必須建立在知識上,信心卻並不僅僅是一種思想上的贊同,而是謙卑又堅定、由心而發。
個人立約。盟約派與清教徒發現個人與神立約具有極大的益處,這通常包括明確地接受基督,認罪並表達對福音拯救之道的認同與委身。他們常常會在聖餐季、艱難困苦或有人離開的時節更新所立之約。格斯裡勸勉那些缺乏確據的人明確與神立約,將他們的認信寫下來、表達出來,以便能在懷疑的時候回歸所立的約。作者耐心地回答了讀者可能提出的關於立約的疑問或異議,向讀者證明這樣的立約有著清楚的聖經根據。立約並非僅僅是輕率地在決志卡片上簽名,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為著我們永恆不滅的靈魂在神面前所起的莊嚴神聖的誓 言。格斯裡將立約比作靈魂與基督之間的婚禮誓約,是正式地以口宣認信徒在心中宣信的同一個聖約。格斯裡自己給《基督徒真偽辨》作了總結,這個總結十分有幫助。在此為了便於理解,其中的語言稍有改動。
第一問:一個人在這世上當做的最要緊之事是什麼?確保自己在耶穌基督裡的得救,並過一個與救恩相稱的生活。
第二問:有形教會的所有成員都在基督裡得救嗎?不是的,事實是有形教會中只有很少人得救。
第三問:我怎能知道我在基督裡是否已經得救?通常主 以自己的方式在靈魂中動工,使之謙卑,認識到自己的罪與愁苦。祂使你對之十分痛苦,以至於你渴望得著耶穌基督這位大醫生的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