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月傳》出品方和蔣勝男相互告上了 到底誰佔理-新聞中心-溫州網

2021-01-07 溫州新聞網

  今年4月7日,《羋月傳》的小說作者蔣勝男將電視劇《羋月傳》宣傳載體上載明的編劇王小平、電視劇出品人東陽市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兒影視」)告到了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認為他們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除了要求賠禮道歉,她還索賠精神損失費1元人民幣。

  2012年8月28日,蔣勝男與「花兒影視」籤訂了一份《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花兒影視」委託她根據其小說《羋月傳》創作電視劇劇本《羋月傳》。合同籤訂後,她依約進行改編創作,到去年3月底已分期將改編創作的全部《羋月傳》電視劇劇本共53集交付給「花兒影視」,對方也支付了全部創作。

  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間,「花兒影視」組織完成了《羋月傳》的拍攝工作,但是拍攝期間,蔣女士稱出品方一直對她封鎖拍攝情況。直到今年1月,出品方才告知她電視劇《羋月傳》的拍攝工作已經完成,她要求對方提供前期攝製拷貝,以便了解前期攝製情況進行配合後期製作,豈料出品方一再予以拒絕。

  「從去年8月開始,網際網路上發布的電視劇《羋月傳》的官方宣傳海報上沒有載明是根據我寫的同名小說改編的。」蔣勝男稱,電視劇的官方宣傳海報是「花兒影視」發布的,上面非但沒有載明「根據蔣勝男《羋月傳》同名小說改編」字樣,還在海報上載明「編劇:蔣勝男王小平」。

  這讓蔣女士非常氣憤,合同白紙黑字寫明了由她創作《羋月傳》電視劇劇本,而且編劇只是她一個人,和海報上載明的「編劇王小平」根本無關。

  此外,在「花兒影視」為電視劇《羋月傳》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網際網路宣傳等諸多場合,宣稱王小平是電視劇《羋月傳》的「總編劇」或者「編劇」。這樣的行為,蔣勝男認為是虛假宣傳。

  蔣勝男說,通過百度搜索《羋月傳》,搜索結果電視劇《羋月傳》的編劇排名為「王小平、蔣勝男」。百度百科的詞條解釋不僅沒有載明影視劇的改編出處,編劇還多加了他人的名字,並且排序在自己名字之前,蔣勝男認為百度百科的《羋月傳》詞條解釋歪曲改寫系王小平所為。

  蔣勝男認為,自己是《羋月傳》小說的作者和著作權人,《羋月傳》小說是《羋月傳》劇本乃至於《羋月傳》電視劇的原著,她又是這部電視劇的編劇,依法享有編劇署名權。她認為「花兒影視」、王小平的上述行為侵害了她的著作權權益,故而要求對方停止侵權,並在報紙、網際網路上向其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損失費1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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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責《羋月傳》片方剝奪自己著作權,並不承認王小平為總編劇。據此,蔣勝男將《羋月傳》的出品公司花兒影視訴至法院。原定於今年4月25日公開開庭審理的案件卻被延遲。由此,雙方的爭論再次升級。        4月25日下午,王小平發布《蔣勝男,你要還我一個清白!》的長文,稱蔣勝男一方突然要求更改訴訟請求,迫使該案不得不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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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後,在2012年1月,蔣老師又把她的另外幾本歷史小說推薦給了我們,但可能緣分未到,我們依然未能合作。過了將近半年時間,2012年7月,我們又收到了她發來的《大秦太后》的故事大綱和人物小傳,我和導演、出品方看了以後,感覺比較中意,於是我們便達成了合作意向,雙方籤署了《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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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說抄襲《羋月傳》電視劇本,東陽市樂視花兒影視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花兒影視公司)以侵犯著作權為由將《羋月傳》小說作者兼《羋月傳》電視劇編劇蔣勝男、《羋月傳》小說出版商和銷售商一併告上了法院,索賠金額高達2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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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后雖豪邁,但《羋月傳》小說作者蔣勝男卻豪邁不起來了,最近又坑爹地被電視劇版權方花兒影視告上法庭,索賠兩千萬。先是不給署名,然後小說不讓先於電視劇發行,這次又告原創編劇,蔣勝男得罪了誰?要說這起糾紛的前因,也是剪不斷理還亂。起初就有兩件事情鬧得挺不愉快。
  • 當提攜後進的鄭曉龍,碰上不知感恩的蔣勝男
    只是隨著這部劇火了的人裡還有一位與《羋月傳》版權方有著官司糾紛的「原創編劇」蔣勝男。蔣勝男到底是誰?蔣勝男就是這樣一邊高調的為自己「維權」一邊又違約出書。而且蔣勝男為什麼總是跟緊電視劇《羋月傳》的腳步呢?電視劇《羋月傳》在大陸播出時蔣勝男已經是跟緊了腳步不說,《羋月傳》到臺灣播出與宣傳,蔣勝男亦是在後面緊接著就去臺灣出版自己的小說。這些不都是蔣勝男炒作的證明嗎?這分明就是一次有組織計劃、有陰謀的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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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羋月傳》小說作者兼《羋月傳》電視劇編劇蔣勝男、《羋月傳》小說出版商和銷售商訴至法院,索賠二千萬。花兒影視公司訴稱,2009年6月16日和2010年7月1日,蔣勝男分別在網絡上發表了《大秦太后》小說的序章和《天命》、《初生》、《向氏》三章合計約7000字左右的小說。後通過判決和受讓等方式花兒影視公司和蔣勝男成為《電視劇劇本創作合同》系列合同的雙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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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電視劇《羋月傳》臺灣播出同時,《羋月傳》的小說作者蔣勝男再一次在自己的微博上發表了一條言論,聲稱:電視劇《羋月傳》在臺灣播出,這對於作者來說原本應是一件好事,然而落到我身上卻變成一場精神摧殘的暴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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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3510字,閱讀約需6分鐘 新京報記者 王姝 編輯 陳思 校對 翟永軍▲蔣勝男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代表作有《羋月傳》《燕雲臺創作者是弱勢個體,一旦涉及侵權,在面對強勢平臺方、影視方時,往往維權艱難,長此以往會破壞整個網文圈的創作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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