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紹興諸暨市的張先生告訴記者,在前幾日,他12歲的孩子在吃點的外賣粥時吃到了一個打著結的保險套,張先生對此很氣憤。商家稱:"我不知道怎麼回事,說實話,這東西我一開始以為是氣球,保險套我長這麼大,我從不知道保險套長什麼樣,用都沒用過",以此來逃脫自己的嫌疑。
12歲孩子吃到保險套,詢問母親,張先生妻子大叫
9月12日晚,張先生一家人,包括妻子還有孩子,在外賣平臺上點了一家名為"兄弟粥鋪夜宵"店鋪的粥外賣。
外賣到後,一家人開始吃粥。吃了沒多久,張先生的12歲的孩子吃到一個打著結的異物,反覆嚼都無法嚼碎,於是吐了出來。
張先生的孩子問其母親,母親靠近一看,這東西實際上是打著結的保險套,於是在房間裡大叫。
張先生此時正在臥室裡休息,聽到妻子大叫之後,聞聲趕來。發現了這件事情的不對,感到十分氣憤。
張先生告訴前來採訪的記者,這保險套形狀非比尋常,這保險套都是打結過的。只有用過的保險套才會打結,商家居然把自己用過的保險套放在客人的外賣裡,簡直是無可理喻。
商家回應:長這麼大,我連保險套都沒見過,更別說用過
於是張先生對商家進行投訴,但是商家對整件事予以否認,認為不是自己故意的,並表示不知道其來源。
記者就張先生投訴的事情對粥鋪老闆進行採訪,
粥鋪老闆首先對此委屈地表示,說實話,自己長這麼大連保險套長什麼樣都不知道,用都沒用過。至於自己店鋪的外賣單子裡為何出現平白無故出現保險套的事情,他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另外,粥鋪老闆還告訴記者,他所經營的這家店鋪目前只有一名廚師,他負責店裡的餐飲製作。
後續,記者又採訪了送此外賣的騎手,他表示自己在取外賣的時,商家已經將其打包密封,中途沒有將其打開過。
目前,張先生已經帶其家人去當地的醫院接受檢查,諸暨當地的市場監管部門也已經介入調查。
如果張先生的所訴屬實,那麼根據《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可以請求十倍的賠償。根據該法的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此次案例中,張先生一家在外賣餐上吃的異物明顯適用於該法案。
但是這些賠償我相信無法彌補張先生一家人所面臨的心理陰影,特別是其年僅才12歲的孩子。
來源:小強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