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刑(資料圖)
從宋代在罪犯臉上刺字到今天微博加黑V
「男兒臉刻黃金印,一笑身輕白虎堂。」這是聶紺弩先生詠林衝的名句。金印,即刺字,乃是宋代的代表性刑罰,也是古代黥刑的延續。聶先生用此典,或是暗喻「被打成右派」猶如在面頰刺字。
刺字古稱「黥刑」,又稱「墨刑」,是在人臉或身體其它部位上刺字,再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絕望而長久的醒目記號。刺字的刑罰,在周代就有了,歷經戰國、秦,沿至西漢。漢文帝時,一個女子的出現歷史性地改變了刑罰狀況。當時,齊太倉令淳于意因罪被詔解長安。他的小女兒緹縈向朝廷上書說:人死不能復活,受肉刑不能復原,即使改過自新也辦不到。我願作官家奴婢,以贖父親的刑罰。漢文帝被打動,又聽從丞相張蒼的意見,遂下令以城旦、笞刑和死刑取代黥、劓、剕三種肉刑,從而奠定了「笞、杖、徒、流、死」五刑的基礎。
漢文帝改革刑罰後,黥刑漸漸減少乃至絕跡,隋唐兩代均不用黥刑,但五代後晉創製刺配,使得黥刑復活。宋代承後晉刺配製度,更將之推到頂峰。宋代黥刺適用範圍很廣,流、徒、杖都可同時施以黥刺,特別是流、徒,那是一定要附加黥刑的。罪行程度不同,所刺字的大小也不同。犯重罪的,字就刺得很大,差不多佔滿半張臉;罪輕一點的,字就刺得小一些,用頭髮勉強可以遮掩。初犯刺於耳後,再犯、三犯刺於面部。流、徒刑犯刺方形,杖刑犯刺圓形。黥刺的直徑一般不超過五分,根據流放地遠近也有適當加減。強盜、竊賊在額上刺「劫」、「盜」等字樣,面頰往往還刺上充軍地點。刺字好比如今的微博實名認證,你把滑鼠放他頭像上,就自動顯出「吉林駐京辦職員」一類的,只不過刺字要算是黑認證了。在這種終身跟隨的黑認證之下,人一旦犯罪,其案情終身都會裸露在大眾之前,即使改過自新,也難以「洗白」。
宋代刺配刑罰,本為寬待雜犯死罪而立,可算是死刑的替代品,以體現司法「少殺慎殺」的精神,但後來漸漸擴大化,對死刑以外的許多犯罪也大量適用刺配。北宋真宗時,刺配之罪不過46條,到南宋孝宗時,已增加到570多條,各地受刺配的罪犯多達幾十萬,出現州郡牢城營中刺配犯人額滿甚至超額的現象。
古典名著《水滸傳》中的一幹英雄好漢,被面刺金印之後發配的就很多。林衝刺配滄州、楊志刺配大名府、武松先刺配孟州後刺配恩州、宋江刺配江州、朱仝刺配滄州、盧俊義刺配沙門島等。書中對此常描寫:「喚個文筆匠,刺了面頰」,或者「喚個文墨匠人,刺了兩行金印」。
刺字不僅是殘酷的肉刑,更是如蛆附骨的精神刑罰。一旦被刺金印,即是「黥餘之人」,人格和面容同時被毀損,而且這羞辱漫無止境,往往至死方休。所以一向以溫和面貌示人的宋江,也在酒後寫反詩,其中說:「不幸刺文雙頰,那堪配在江州。他年若得報冤讎,血染潯陽江口」。因刺配而生的滿腹怨毒,躍然而出。好在梁山有神醫安道全,後來幫宋江去除了金印疤痕,後者才能去東京會名妓李師師,大搞「青樓外交」,為梁山被朝廷招安鋪路。
有意思的是,梁山好漢也搞「刺配」,譬如大敗濟州府官軍後,就將俘虜在臉面刺上不同字號,分派到各寨做苦力。學者俞飛指出,宋代法制,軍士在臉部或手部須刺字,以明身份。濟州府官兵本已刺過一次,此番再挨一次,真是命苦可憐!暴政下的受害者,往往會有意無意複製暴政手段,搖身一變而為加害者,於此可見一斑。
關於刺字,宋人筆記中頗多段子,也可側面窺見社會輕視侮蔑被刺字者的心態。北宋名將狄青,入伍當士兵時曾面上刺字,後來貴為上將,字仍在。有次喝花酒,藝妓牡丹端杯子過來,笑嘻嘻對狄青說:「敬斑兒一盞」。還好,狄青有騎士精神,不打女人,沒發作。不過後來狀元王堯成又譏笑狄臉上刺字,狄就沒摟住火了,立即反唇相譏,還差點揍他。宋仁宗知道了,傳諭用藥除去金印,狄不幹,說:「青若無此兩行字,何由致身於此?斷不敢去,要使天下賤兒,知國家有此名位待之也。」說得很勵志,很李開復,但其內心中的憤憤不平,真是奪眶填膺。
宋代之後,元明清均繼承刺配刑法。元朝將刺字發展為刺面、刺臂、刺脖子等多種方式;明清時仍有刺面,但更多的方式是刺左右臂,以顯寬容悲憫。不過直到晚清,刺面都未曾絕跡。徐一士《近代筆記過眼錄》記,清末滿漢御史就罪犯臉上刻「竊」字應用正寫還是俗寫展開激辯,有時正寫佔上風,有時俗寫佔上風,結果犯人刺了又刮,颳了又刺,整張臉被當成作業本,塗塗改改,苦不堪言。到清末《大清現行刑律》廢除刺配,這一起自周代,延綿三千年的肉刑,方在中國消失。
其實,有形刺字之弊易見,無形刺字之弊難現。譬如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鎮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中的「黑五類」等,都多少帶點無形刺字的意味。四川1958年反右擴大化,甚至殃及中學生乃至小學生,在未成年人中大抓四類分子,讓數千名孩子在青春尚未開端就遭受「刺配」,很多人在二十多年後才得到「改正」。那些被戴上各種政治帽子的人,就此成為「人民」以外的異類,夾起尾巴做人,爬蟲一樣卑微。他們臉上雖沒有被刺字,但是靈魂被烙傷了。
刺字刑罰給古今中國人帶來巨大痛苦,如今卻仍有人熱衷於給他人「刺字」。相聲演員、北京市政協委員趙保樂日前在政協會議上建議說,對「宣揚消極人生觀、扭曲價值觀和低級下流」的微博用戶,要加「黑V」予以懲罰,讓更多的人一目了然。相聲演員的這個建議,可行性極低,本身只是個段子,但其內含的歧視思維與羞辱傾向值得警惕。
加黑V某種意義上就是網絡「刺字」,它是對用戶人格與尊嚴的羞辱,還可能導致濫用權力去規訓意見不同者。而這,決不是正派社會應當提倡和可以接受的做法。如耶魯哲學教授馬格利特所言,「在文明社會裡,社會成員相互不羞辱,在正派社會裡,制度不羞辱人」。羞辱之所以是一種傷害,不羞辱之所以成為正派社會的原則,是因為「羞辱把一個人從人類共同體中革除,使一個人失去了基本把持。」在正派社會裡,榮譽不是一種有待公正分配的「好」,而是「每個人的尊嚴」。在這個意義上,不論有形還是無形的刺字,都是一種肉體或精神的羞辱,是針對人性的傷害,它因此與我們每一個人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