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能承諾案件結果嗎?
這個當事人曾來找我諮詢三次。自己來一次,帶母親來一次,帶父母雙方來一次。對於我的解答和代理思路完全認同。每次都說回去商量下馬上決定。之後沒有了下文。
近期再聯繫我時,一審判決已出。她對判決結果不滿意。想委託我上訴。這次來時,我問她,當時是什麼原因沒有選擇我。她說,當時她要求我承諾房子肯定能判給她,兒子撫養權肯定能判給她。而我的答覆是,盡力爭取,並沒有明確承諾。
她後來找的律師就滿口答應,並且承諾說,打不贏不要錢。結果一審判決出來了,並沒有實現當初的承諾。她就想到了我,準備換律師了。但來之前,此前的律師又一次向她承諾在二審能幫她打贏,她再次爽約了。
二審的上訴狀遞交到法院後,她一審的律師再次提出要收二審代理 費。她提出一審律師說過打不贏不要錢,二審不要錢,現在全變了。而一審律師此時拿出合同給她看,合同裡只約定了一審代理 費。對於承諾的打不贏不要錢,她也沒有證據。這一次,她徹底死心了。
在決定要換律師後,她帶著老母親又來找了我三次。雖然一審吃虧就吃在要求對方律師的承諾上,但這三次每次依然都會問我,到底能不能打贏?
所以,我特別想對有些當事人說說,到底應該怎麼選擇律師
律師到底能不能承諾案件結果?司法局對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明確禁止承諾結果。為會不能承諾?因為決定案件結果的並不止有律師一個人。其中案件本身的屬性會決定輸贏,第二是證據能呈現的情況也會決定輸贏,第三是法官對案件的看法也會影響結果,第四才是律師對案件的把握。這其中,律師能發揮的作用不是不重要,但絕沒有到了百分百能影響的程度,一定會存在意外的情形。
再說了,司法局明確禁止律師承諾案件結果,原因就在於律師對案件的結果真心沒有決定權,你承諾等於騙人啊。
但就是有些當事人,完全無視你對案件的法律分析。無論你怎麼分析,最後他總要問一句,你能打贏不?
我想問問這些人,你去看醫生,是不是也會問醫生,你能治好我不?醫生敢絕對地說,百分百能嗎?顯然不能夠啊,即使心裡知道能治好的概率大,但也不敢承諾百分百能啊,畢竟還有小概率呢。
所以,敢拍著胸脯說包打贏的律師,你要謹慎了。但如果你明知道這不是律師能承諾得了的事,卻一再地要承諾,那只能為這句承諾買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