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事件中的財產分割大多數涉及的是房產、投資以及家庭運營費用,是離婚案件中都涉及的內容。但是其中一筆錢款也是離婚中需要涉及的費用,那就是離婚損害醫療賠償,相對於家庭財產的分割,這筆費用反而不是引人注目。但是離婚損害醫療賠償是什麼?賠償標準有哪些呢?下面我們聽聽北京婚姻律師易軼怎麼說。
北京婚姻律師易軼:離婚損害醫療賠償是什麼?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正後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四種情況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北京婚姻律師易軼:離婚損害醫療賠償標準有哪些呢?
1、離婚損害醫療費賠償包括重婚賠償:
重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為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精神賠償:婚外情無過錯方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鬱、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於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託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2、離婚損害醫療費賠償包括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離婚賠償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具體的賠償標準,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這屬於法官的裁量權,由法官根據結婚時間、侵權情況、損害後果、經濟因素等方面確定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確定具體數額除了考慮上述因素外,還應區別不同地區不同法院的裁判傾向。排除存在特別情形,法院通常支持的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為500--50000元。
3、離婚損害醫療費賠償包括家暴離婚賠償。
家庭暴力離婚賠償的侵害對象是人身損害,賠償範圍是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兩個方面。物質損害主要包括由於身體、精神受到傷害而產生的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
4、離婚損害醫療費賠償包括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離婚賠償
新《婚姻法》將"遺棄家庭成員"作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也即是法定離婚條件之一。只要當事人具備這些條件,就可以解除婚姻關係。遺棄家庭成員是指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負有撫養義務而拒絕撫養的行為。
遺棄家庭成員就是對家庭成員不儘自己應該盡的贍養以及撫養義務。如果在婚姻的過程中,出現了遺棄家庭成員這樣的情形,是可以依法判處夫妻雙方離婚的。關於離婚中遺棄家庭成員怎麼判定的問題,法律也作出了說明,主要包括遺棄主體、遺棄的對象以及遺棄造成的嚴重後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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