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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姓可以結婚嗎 同姓結婚有什麼講究
在中國有「同姓不婚」的封建社會遺留習俗。但是,現在我國婚姻法規定不允許近親結婚,而同姓和近親其實不是一回事。
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禁止近親、同宗、同姓結婚,以當時的條件對優生優育問題沒有正確、完整的認識,因而對同宗同姓結婚一概禁止。但是現在的我們可以知曉,對於地廣物博的中國而言,即使同姓也不一定同源。
按照我國婚姻法規定不允許近親結,但是對於同姓不同源的雙方沒有不能結婚的限制。在我國,只要同姓雙方不是為三代內的近親便可以結婚。
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釋義》中原文解釋為: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
(1)同源於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
(2)不同輩叔、伯、姑、舅與姨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3)依此類推,如表親結婚,雙方的外祖母屬第一代,雙方的母親屬第二代,表親結合就是第三代。我國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血親禁止結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親結婚。
在我國,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即使結了婚,婚姻法也認為這種婚姻是無效的。
因此,如果結婚雙方為同姓,可以從自己這輩往上推算3代,如果不是近親,同姓結婚從科學上和法律上說是完全可以的。不過應該在懷孕之前,雙方可以做個基因檢查,確保並非近親結婚。
那麼,為什麼不能同姓近親結婚呢?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第一,中國古代認為同姓結婚有可能違背倫理道德,即「不娶同姓者何,重人倫、防淫佚,恥與禽獸同也」。因為古時候人口流動性較小,在同一塊區域,大多為同姓同宗,因此在古代認為「同姓不婚」,其實在一定程度上是防止近親結婚。
第二是為繁衍後代考慮,擔心後代患有遺傳性疾病,身體素質下降,影響人口質量。在近親結婚時,夫婦兩人攜帶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後代遺傳病的發病率升高。比如高血壓、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臟病、無腦兒、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在近親結婚所生子女的發病率也明顯高於非近親結婚。
因此,同姓的人也是可以結婚的,只要滿足法定的非三代內近親即可。當然,為了優生優育,在結婚前做好婚前檢查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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