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為一場《鴨兔元旦》的展覽,廣州美術學院教授、跨媒體藝術學院院長馮峰陷入了「抄襲」爭議。這場他宣稱靈感源自「鴨兔心理學」的展覽,是他構思了20多年的藝術概念的一部分,主打設計就是「鴨嘴兔耳」的卡通形象。但不少網友看完的第一反應都是:這真的不是米菲兔(miffy)+小黃鴨(B.Duck)嗎?
馮峰作品《雙胞胎:妹妹比我黑》連造型都不變的?
廣州美術學院教授馮峰或許未曾想到,自己會因一次作品展而陷入抄襲漩渦。
據悉,1月1日,馮峰《鴨兔元旦》作品展覽在廣州開幕,該展覽的主打設計為「鴨嘴兔耳」的卡通形象。很快,有網友指出,該設計涉嫌抄襲國際知名動畫形象「米菲兔(miffy)」:「給『米菲兔』加上鴨嘴巴就當作自己的作品了?」
如何化解藝術創作中的著作權侵權風險?
當代藝術創作中的「顛覆思維的創作」是否構成轉換性使用?
藝術創作能否隨意使用他人的LOGO、商標甚至美術作品等?
「鴨兔」是否抄襲「米菲兔」?
著作權不保護思想,只保護思想的表達形式。也就是說,任何人都可以創作出其與眾不同的「兔子」「鴨子」形象,只要有獨創性的表達並能以一定形式表現出來,就可以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
1月16日,面對「抄襲」的質疑,當事人@馮峰FF 沒有直接回應,而是決定從16日開始陸續分享自己關於《鴨兔》二十多年的創作。
隨後,他連續分享了多張早前的藝術作品,但依舊未正面回應爭議。
不過話說回來,藝術創作就是源於生活,高於生活,米菲兔何嘗不已經是生活的一部分了呢,而鴨兔何嘗又不是一件藝術品呢?所以,馮峰的《鴨兔元旦》到底是「抄襲」還是「解構」,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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