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在工作人員的指揮下進行操作,後來導致踩踏受傷,理應由店方承擔全部責任。」9月28日,李女士剛做完手術,儘管骨頭已經接上了,但術後手指仍可能出現畸形,這對年輕的她來說可是不小的打擊。
手指骨折
不久前,成都市民李女士和朋友共同參與了一款密室逃脫遊戲。因密室內光線過於昏暗,遊戲過程中發生踩踏事故,李女士手指不幸被踩骨折,甲床受損。經診斷,術後依然可能存在畸形及殘留慢性疼痛。為此,李女士向店家索賠醫療費、誤工費、保姆費(護工)、精神損失費等共計三萬元。
對此,店方表示,玩家在店內受傷,店方確實有一定責任,但不是百分之百的責任,具體責任劃分需要通過法律來認定。同時,店方認為李女士提出的索賠金額也需要出具相應證據證明。目前,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意外發生】
玩密室逃脫手指被踏骨折,向商家索賠無果
9月11日,李女士和朋友去一家名叫TFS沉浸式劇場的店玩密室逃脫遊戲,6人一組,起初是玩家自己玩,後來工作人員參與進來引導。在通關過程中,一行人進入一個幾平米的狹窄房間,裡面一片漆黑,一點燈光都沒有。「本來大家是站著,工作人員卻指揮大家蹲下,並稱『等一下叫你們快跑就跑』。」李女士說,在遊戲開始前,店方就有告知過程中要聽工作人員的指揮,不然會容易發生危險。於是,當聽到現場工作人員喊快跑時,大家就起身跑,沒想到意外還是發生了。
「跑的過程中,我被人推倒,手指被踩骨折了。」根據李女士提供的遊戲現場視頻看到,視頻中,原本站著的玩家在工作人員指揮下全部蹲下,隨後有物體移動,大家起身往外跑。跑的途中,位於最右邊的李女士還沒有站起來,被後方玩家推倒在地,接著又有兩名玩家跌倒,壓在她身上。
密室遊戲
李女士摔倒
「我的手指骨折,甲床嚴重損壞,指甲沒保住,還會出現畸形。」意外發生後,李女士輾轉了幾家醫院就診,根據初步診斷結果顯示,其右手第4指節末節指骨骨折,甲床損傷重,術後存在畸形及殘留慢性疼痛情況。9月28日,李女士剛做完手術,儘管骨頭已經接上了,但術後手指仍可能出現畸形,恢復不到以前的樣子,這對年輕的她來說可是不小的打擊:「我一個小姑娘,對我今後影響很大,肯定會找美容醫院進行修復。」
為此,李女士認為店方應當對此事負全部責任,向其索賠誤工費、營養費、護工費、修復費等共計三萬元。「這個房間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十分狹小,聚集那麼多人,然後沒有燈光。」李女士說,據她了解在同一房間受傷的不止她一人,曾有其他玩家也受過傷,其次,她認為摔倒並非是自己亂跑導致,而是在工作人員陪同下、指揮下進行操作,導致踩踏受傷,理應由店方負全責。
不過,對於李女士的索賠要求,店方並沒有認可。
李女士初步診斷病例
手指骨折
【商家回應】
不會逃避,具體責任劃分需要通過法律來認定
9月28日,紅星新聞記者來到TFS沉浸式劇場,店方老闆不在,一位跟進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解釋了相關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事情發生後與李女士已經多次協商仍未達成一致意見,爭議主要集中在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證明兩方面。
店方了解到李女士的訴求是讓店方負全責,賠償所有的醫療費、誤工費、保姆費以及精神賠償費等,「首先這個事情是我們店裡發生的,該我們承擔的責任,我們一定會負責,不會逃避。」工作人員表示,此事店方有一定責任,但不是百分之百的責任,具體責任劃分需要通過法律來認定。在責任劃分出來前,會對相應的醫療費進行墊付,積極去配合,責任劃分出來之後,再進行下一步賠償。而賠償方面,店方也願意支付,「賠償可以,但需要依據。」店方認為李女士提出的三萬元賠償需要出示相關的證據來證明,比如誤工費的具體時間,需要醫院給出相應證明,誤工幾個月、受傷程度是否達到誤工的程度等。
那麼該項目遊戲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呢?工作人員稱,如果有消費者反映,店方會考慮根據實際情況對遊戲類型進一步優化,降低安全風險。
李女士手術後在醫院治療
密室遊戲商家
律師說法>>>
醫療費、誤工費或得到相應的支持
精神損失費法律支持的可能性較小
2013年7月,重慶一市民玩密室逃脫,一腳踏空,摔成重傷;2017年,因梯子「意外」故障,導致正在進行密室遊戲的胡女士不慎摔落地面,事後,她將經營密室的公司訴至法院;2019年1月4日,波蘭北部某密室逃脫遊戲房間「意外」火災,5名少女喪命,1名男子受傷……近些年,密室逃脫遊戲深受年輕人喜愛,但與之相伴而來的安全問題頻發,最終損失到底應該由誰買單?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7條之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店方出於經營考慮,遊戲在設計上有一定冒險、刺激的環節,但其作為經營者對其經營的業態以及參與遊戲者可能遇到的風險應當有一定的預期,對遊戲的參與者應當提供基本的、必要的身體防護設施,由於遊戲房間本身光線昏暗,導致了危險的發生,應對李女士的受傷負有一定的責任。李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具備基本的安全常識,其明知參與的遊戲存在風險,更應當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加以注意,其受傷自己亦有部分責任。
李女士提出關損失賠償,其中誤工費,若李女士因此而導致收入減少可以主張;對於護理費,若是李女士需要護理且實際上也請了護工,應該支持;對於精神損失費,法律上原則上不構成傷殘的情況下,不會支持。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尹曉東認為,一般情況責任的劃分需根據雙方有無籤訂免責協議、店方有無盡到安全告知、提示、保障等義務、消費者是否成年等多方因素來考慮。
針對這次李女士的事故,消費者到店消費,商家有安全保障義務,尤其是這種具有危險性的遊戲,那商家更是應該做到安全保障措施。同時,李女士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具備基本的安全常識,其明知參與的遊戲存在風險,更應當對自己的人身安全加以注意。若商家遊戲設置不合理,工作人員操作有失誤,應盡的責任沒有盡到,將承擔相應責任。
李女士提出的相關損失賠償,其中醫療費、誤工費等在有相應票據的情況下可能會得到全部或部分支持,對於精神損失費,因為商家沒有侵權故意,法律上支持的可能性較小。因此,建議雙方當事人先行進行協商,如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通過消協等機構調解,若調解仍未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具體賠償金額不能聽由一方的單方面主張,需根據相應證據合理確定雙方責任,協商解決或由法院裁決。
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 攝影報導
編輯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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