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真諦
The Love of Loves
(第一篇)
引言
最近網上盛行一封泰國國王蒲美蓬寫給女兒詩琳通公主的家書,與去年相同時期在網上流傳甚廣的所謂愛因斯坦留給女兒麗瑟爾一世的遺書,如出一轍,都以愛為主題,廣為傳頌。愛是一個永遠講不完的話題,上至王公貴族、下至黎民百姓,人人談論愛,人人願意愛,人人渴望愛;但愛也是一個永遠講不清的問題,人人都能「談情說愛」,但事實上,對於愛是什麼,卻是知而不能言、言而不能盡、求而不能行。
那麼愛是什麼呢?
綜合所有字典或百科全書對愛的釋義可加以概括為:「愛是一種發自於人的內心的,人對於人或物的,以關心、善意、喜歡、愛護等美好的情感以及由此所生發出來的相應的表達關心、善意、喜歡、愛護等美好的行為」;雖然這樣的解釋已嫌冗長,但還是沒有能夠把愛的意思和意義說透道明。千百年來,任何語言的近義詞或同義詞都無法徹底清楚地表達愛的意思,一切善意的或非惡意的字詞都不能完全涵蓋愛的意義,好像只有愛才能包容、概括和解釋一切,而反過來的話,世界上的一切知識和語言卻都無法解釋什麼是愛。
愛似是一種網際網路或世界語,甚而可以說是一種宇宙網際網路或宇宙語言,能在宇宙間架起人與神、人與靈、人與人、人與物之間溝通的媒介和橋梁,愛是彼此交流、彼此感應、彼此發現的紐帶;愛的話題和故事,往往是最易令人產生心靈和情緒的共鳴,激發起人內心隱藏或沉睡的感動和愛的情愫;愛似乎相當於人類正苦苦探求的宇宙統一場理論,它可以解釋一切、證明一切、包含一切;愛似乎涉及一切發生和存在的原因和開始,但愛也似乎就是人們內心始終正在追求之中而永不能達到的未來、目標和結果。愛似是「因」,愛也似就是「果」。
愛似乎就是愛,而很難直接以別的什麼來表達或解釋什麼是愛。愛似乎像是「撓不到的癢處」,無論何種語言都難以完全表達或準確定義愛。
愛,是一個永遠的話題,也是一個永遠的謎題,永遠的謎題需要永恆的真理才能解答。聖經就是一把真理的鑰匙,神的啟示可以為我們揭開這個關於愛的謎底,可以讓我們在眾說紛紜的眾愛之中尋求愛的真諦。
一、愛的涵義
在現代英語和現代漢語中,基本上都已簡化至以一個詞來表示愛,英文是Love,中文是愛,但它在勉強表達出我們對於神、弟兄、朋友、家人、眾人或其他事物的愛時,卻還不足以或根本就無法清晰、準確地表達出我們對於上述不同對象的愛之間所存在的區別。
在古漢語中對於愛就有不同的表達詞語,如:慈(父母對子女的愛)、孝(子女對父母的愛)、悌(兄弟之間的愛)等。在西方語系中,希臘語與古漢語相似,對於愛的表達就比現代英語更豐富、更精確。新約最初都是以希臘語寫成,我們不妨先從希臘語對愛的表達詞語中尋找更為精確一些的愛的涵義。
在希臘語中與愛(love)一詞相對應的詞有:Eros, Storge, Philia, Agape.
1、Eros,是指肉體的、情慾的愛,中文可譯為性愛。是希臘文學中關於性愛的常用字;eros其意:猶如烈火一般將對象焚燒殆盡,以其對象來滿足它的愛的欲望;但eros一詞在新約書中從未被使用來表達愛。
2、Storge,是指家庭的、親人間的愛,是因天生的血緣的親情而產生的愛,中文可譯為恩愛或親愛。在新約書中出現過三次(羅1:31、12:10,提後3:3),以否定或肯定的形式表達人不應失掉的最基本的愛的天性和品質。
3、 Philia,是指兄弟朋友之間親密的愛,是因情誼而產生的愛,中文可譯為友愛,也是希臘文中常被用以表達愛的專用詞,如同英文的love一般。在新約書中主要以動詞的形式出現來表達信徒彼此的相愛,出現次數有300多次,並數約翰福音書最為頻繁。
4、 Agape,在一般希臘文學和常用語中並非是愛的常用詞,甚至很少出現,但在新約書中卻是一個最重要的愛的專用詞,用以表達最至高無上的、最偉大的愛。其名詞形式共出現了120次,而動詞形式共出現了130多次。例如,約3: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子賜給他們」,約一4:8「神就是愛」,在聖經中最著名的關於愛的偉大篇章,即林前13章中所論述的愛都是以agape這個詞出現的。
Agape在新約中是指犧牲和舍己的愛,是為了別人永恆的益處而無條件的、犧牲自我、捨棄自己的愛,這就是神對祂兒女所表達的那種犧牲祂自己來拯救人生命的愛,也是神命令祂的兒女要對別人付出的那種舍己來造就人生命的愛。Agape就是指神完全的愛,我們對人的愛只有像神完全的愛一樣,才是真正的愛!聖經中Agape犧牲和舍己的愛才是愛的真諦,是眾愛之中的真愛!(Agape’s love is the love of loves )。
對於agape的中文翻譯如同對其定義一樣實屬不易,漢語中的仁愛、大愛、博愛等詞語都不足以代表agape的精確涵義,對於這種源自完全的神而來的也唯有神才有的最神聖的愛,也許唯稱其為「神的愛、聖經的愛」或可更近其義。在廣東語系的基督教會中有的將Agape譯為「愛加倍」,諧音而生動,也不失為一種口語類的較佳譯法。
但任何語言的翻譯或語義都不可能幫助我們徹底的講清楚什麼是愛。我們要想明白什麼是愛,就一定要認識神,不認識神就不能明白愛是什麼。因為神就是愛,愛是從神而來,愛是神所定義,愛本身就是神的最大屬性之一。(約一4:7-8)
二、愛的命令
愛是神對人的命令,也是人行為和道德的總綱領。
主耶穌對著祂的門徒們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約13:34)」對於那些剛跟隨了主耶穌只有不足三年時間的門徒們來說這是一個與以往截然不同的教訓,因為這種像主耶穌一樣為了弟兄而要去犧牲和捨命的愛,對於他們而言確實是從未領受過的新命令,同時也令門徒如醍醐灌頂、耳目一新。
但愛並非是一個新命令,而是一個舊約時代就已有的舊命令,且是一個永遠不可撤銷的命令。神對以色列人最早發出愛的命令就是從十誡開始。主耶穌把舊約律法和一切道德的核心高度概括為愛神和愛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但在某種意義上這並非是主耶穌的首創,摩西在申命記6:5和利未記19:18中就已將這兩個律法的核心提示給了以色列人並命令他們要遵守。十誡的前四條誡命的核心就是愛神,後六條的核心就是愛人如己,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愛神就是遵守神的命令——愛人如己。
然而以色列人歷經1500年仍然沒有能夠領悟摩西律法中愛神和愛人的內在精髓,相反卻用各種傳統、習俗、教條和口傳律法替代了生活中難以遵守、反而常常失守的妥拉(摩西律法),如同老蠶作繭,以自我為中心,以傳統和宗教作繭殼,層層疊疊地將妥拉包裹成塔木德(猶太法典);愛神和愛人的命令被傳達為對外在的宗教儀式、傳統教條的機械式遵守,內在的愛神愛人的核心變成了外在的公眾作秀和自我欺騙,神的命令已經只是一個宗教的口令和信仰的口號。所以當主耶穌用帶著神的權柄的話語戳穿法利賽人虛偽的外表,似抽絲剝繭,讓律法愛神和愛人的核心從傳統與宗教體系中破繭而出,使在律法面前絕望而迷茫的世人終於看到了天國的光明和永恆的希望,終於讓世人明白人若靠自己遵行律法而進入神的國絕無可能,靠律法不能解決人罪的問題,而自己罪惡的生命在律法面前是如此破敗、悲慘、絕望,如果人想得到聖潔的神的接納、成為神的子民,那麼唯有自己認罪悔改、為罪憂傷痛悔,祈求神的憐憫和饒恕,唯有相信神所差來的兒子和祂的救贖;在這唯一的得救基礎上,被神接納的罪人會靠著神竭力去聽從神的命令和教導,以愛神的內心和態度去實踐犧牲和舍己的愛人如己的命令,努力活出像完全的神一樣的天國子民的生命。
聖經的愛是一個命令,是神所定義的,是人必須去遵行而不能選擇的。而世界的愛雖然也有願意犧牲的愛,但它是可以選擇的,是可以根據自我的定義和條款去選擇,比如:一個消防員可以為了工作而去犧牲生命,但也許他不會為了挽救即將破裂的婚姻而犧牲自己的意願、捨棄離婚的決定;熱戀中的男女可以為了愛人而犧牲自己的嗜好和享受,但也許不會願意為孝敬父母而改變自己的愛好;理想主義者為了崇高的理想,生命和愛情二者皆可拋,但他也可以為了自己的驕傲而犧牲、拋棄神的真理。
犧牲與舍己捆綁才是聖經的愛,舍己的犧牲才是偉大的完全的愛。舍己就是無我、不以自我為中心,就是徹底地認識到自己的罪惡,因罪的生命而對自己絕望、否定自我,明白只有讓神來定義和掌控自己的一切,自己才有永恆的盼望,只有以神為生命的中心,把自己委身於神,讓神作主,聽從和順服神的命令,活出犧牲和舍己的愛人如己的生命來榮耀神。
三、愛的因果
因果律是宇宙間的永恆定律,同樣愛也是有因和有果。
約翰一書4:10說:「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他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之後約翰一書4:19又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使徒約翰領會到神愛我們的原因不是因為我們愛祂,而是因為祂先無條件的愛了我們;出於這愛,神甚至犧牲了祂在世界上唯一的最完美的人,就是祂的獨生子耶穌。耶穌那至高無上和至尊至寶的位格等同於神祂自己一樣,耶穌的犧牲等同於神自己的犧牲,可見神為這愛而付出的代價也是「至高無上」的,這世界上還有什麼能比神的生命更寶貴的呢?
神愛我們,不是因為我們可愛,而是因為神就是愛;神愛我們,也不是因為我們的功勞和美德,而是因為神的恩典和神的美德。我們能愛神,不是因為我們有愛的美德,而是因神的恩典賜予我們對神的信心,這恩典而來的信心生發人的愛心,帶來愛神愛人的行動(提前1:12,弗2:8,加5:6)。所以,神愛我們是因為神的恩典,而我們愛神也是出於神的恩典,沒有一樣是因為我們的功德或美德。(弗2:9-10,提多3:5,2:14)
那麼神對人施恩典、行慈愛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什麼呢?
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是我所做成,所造作的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好述說我的美德。(以賽亞書43:7、21)
又因愛我們,就按著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所賜給我們的。……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弗1:5-6,13-14)
神愛我們的原因是為了榮耀祂自己,這也是神一切作為的終極原因所在,一切皆為了榮耀神自己(約11:4,約12:28)。但我們千萬要注意在愛的原因上,唯有神才可以為了自己得榮耀。人要效法神的愛,但絕對不可效仿神把愛的原因放在榮耀人自己上面,這是神所恨惡的,也是神所絕對不容許的(約5:44)。 我們愛神愛人的原因不是為了榮耀我們自己,而是為了榮耀神!(林前10:31,弗1:12,約13:35,彼前2:9、4:11)
神愛人的結果是神得了榮耀,人愛神的結果也是神得了榮耀!
那麼人會從神愛人和人愛神當中得到什麼結果呢?因為這愛的結果也是人追求愛的原因。聖經所給人啟示的結果是永恆的榮耀和益處!也正是聖經所應許我們的永恆盼望所在,就是神天上的祝福和獎賞。我們愛神和愛人的原因絕不是為了抬舉自己和榮耀自己,而是要榮耀神;對於帶著這樣的愛的原因和目的人,神應許將來要通過抬舉和榮耀他們來給予他們福氣和獎賞(約12:26,彼前5:2-4,彼前1:6-8),這也是幫助人正確地去愛的重要原因和推動力。
愛的背後都有利益的推動,人追求愛,也是為了追求愛所能帶來的益處,這就是人追求愛的原因。但人不要把今生的益處當作目標去追求,因為今生的益處不能伴隨你走進永恆,一切不能帶來永恆益處的追求,都是沒有意義的。只有能給人帶來永恆益處的追求才有意義、有價值。什麼才會有永恆的價值呢?唯有永恆的神所應許的永恆的祝福和永恆的獎賞才是永恆。今生應該是為進入永恆做好準備,這最好的準備不是豐富的資財和豐盛的產業,而是帶著愛神、愛人的態度去侍奉神、服事人,把自己的生命投資到別人的生命當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