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大公報》報導指出,香港司法改革的呼聲正在不斷擴大,其中有三個重點:安排法官參加國情班、廢除大律師稱銜,以及廢除司法假髮!
為什麼司法改革如此重視這頂假髮呢?
對於香港法系,假髮其實是一種重要的「象徵」。它不僅僅標誌著佩戴者的職業,還承載「公正無私、無懼無畏」的司法精神。但從實際來看,雖然假髮可以凸顯法庭莊重和權威,但也充滿了不必要的儀式感和悶熱感。這個規定並沒有收到所有法律人士歡迎。至今為止,無論是起源地英國,還是「被迫繼承者」香港,依然有很多人對是否佩戴假髮爭論不休。香港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指出:
司法假髮是「過時的形式化主義」,香港已經回歸祖國多年,不應再用英國人的法官服飾,判斷中國人自己的是非過錯!
在香港庭審中,法官的司法服飾由兩個部分組成:法袍和假髮。一般情況下,司法從業者使用白色馬尾假髮。如果要辨別身份,就得看法袍的款式。
法袍通常有紅、黑兩種顏色,黑色法袍還細分了不鑲邊、鑲黃邊和鑲紫邊三種款式,用於區分來自不同法庭、法院的法官。資深大律師和香港最高審級——終審法院的法官比較特殊,在重要場合以外,他們只需要穿純黑色的法袍,可以不戴假髮。
而作為規矩創造者的英國,司法服飾更像是一種符號,象徵一個人的身份、職責和地位。十七世紀以前,英國法庭沒有戴假髮的要求,長袍才是英國傳統。在愛德華三世時期,英國還明確規定,律師們需要穿著用綢緞或白色貂皮製作的長袍。1635年,更是細化了要求,規定法官和律師統一著裝,冬季穿黑袍,夏季穿紫色或者深紅色長袍。25年後,查理二世返回英國,由於染上了梅毒,他的頭髮大面積脫落,為了掩蓋自己的禿頭,他大力推行假髮,假髮在英國流行開來。又過了25年,英國政府宣布,法律相關從業者必須戴假髮、穿禮服,假髮正式踏入英國司法界。
英國國王查理二世
法袍和假髮,前者的流行咱們還可以理解,人靠衣裝嘛,中國古代司法機構也有大量官袍出現,但司法假髮這種一眼假的「假貨」為什麼能在英國傳承百年呢?對於這個問題,學者們給出了這麼幾個主流觀點:
為了儀式感西方國家的法庭儀式一直非常發達,比如法官說話之前,需要用法槌敲三下桌子,然後再發言,說完了還得再敲三下示意,有點對講機句尾帶一句「over」那個味道了。在整個司法儀式中,服飾起到的作用舉足輕重,黑色法袍加上灰色假髮,會讓法官顯得老態龍鍾,可以很好地提高司法從業者的權威,並能有效的提醒法官,不可以恣意妄為。
彰顯神性在英國,法官的前身是教會人員,司法審判則掌握了生殺大權,人們相信,這種權利只有神才能夠勝任,怎樣才能讓法官看起來不同於常人呢?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改變服飾,假髮和法袍能夠給人「非人」的感覺,讓法官具備一種「讓人肅然起敬的神性」。說穿了,就是用來營造氣氛的。
同質化這個詞用更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刻板印象」。法官的行頭百年不變,人們在潛移默化中就已經將法庭和這身服飾綁定了起來,成為一種「法官符號」。比如提到空姐,咱們立刻就能想到深色唐裝制服或藏青色現代制服一樣。服飾的統一,能夠幫助人們(包括法官自己)快速理解法官職能,從而減少不必要的交流。
綜上來看,假髮已經成為了英國司法系統的象徵,但直到2008年之前,英國內部一直在「是否取消司法假髮」這個問題上爭議不斷。1992年,英國在青少年特別法庭中取消了法官、律師佩戴假髮的慣例,然而很快就接到不少要求「在死刑宣判過程中必須佩戴假髮」的呼聲。而到了2003年,英國進行了一項主題為「法庭工作服」的調查,結果顯示,在接受訪問的1571名法官和506名律師中,近6成的人贊成取消假髮。2008年10月2日,英國政府終於宣布,除審理刑事訴訟案件的法官以外,法官和律師可以不再佩戴假髮!
司法假髮的故鄉都已經拋棄了假髮,那香港呢?
1897年,英國全面佔領香港地區,直到一百年後,中國才按照《展拓香港界址專條》規定,收復「租出去的」香港。長達一個世紀的文化侵蝕,讓香港法律系統完全「英國化」,司法假髮也在香港駐足、紮根,並在回歸祖國之後依然存在。
2020年底,何君堯說道,香港司法改革面臨「三座大山」,哪三座呢?就是咱們一開始提到的國情教育、大律師稱銜和司法假髮。2021年9月,香港南華早報卻發布了一篇名為《香港司法傳統應當保留》的文章,其中重點指出:
馬毛假髮象徵香港法治,不應該廢除,應該用新法規和政策維持這一「傳統」。
至今,香港本地的媒體們仍在司法界問題上互相辯駁,所以想在服飾上進行司法改革,中國仍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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