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5 15:2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解放法院院長公開審理涉惡案件
7名被告人被判處4年6個月至6個月不等刑期
「現在宣判,被告人李某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數罪併罰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12月22日,由解放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趙玉軍擔任審判長的一起惡勢力犯罪案件在解放區人民法院宣判。7名被告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據介紹,該案的7名被告人最大的30歲,最小的只有22歲,而在發生有的犯罪事實時,有的被告人還未成年。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識淡薄、衝動是這些人共有的特徵。
法院審理後查明:2014年以來,被告人李某源夥同被告人閆某斌、楊某追、張某斌、劉某路、米某、裴某等人採用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開設賭場等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
特別是今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李某源帶領被害人王某某到一公寓賭博,導致王某某欠賭債1.4萬餘元。隨後 ,從5月7日至5月16日10天的時間裡,李某源指使楊某追在朋友賓館看管王某某,讓其想辦法借錢還債。在這期間,李某源多次對王某某進行毆打。直到王某某給其姥爺發簡訊請求報警,公安機關在才將王某某解救。
2015年3月2日,因被告人李某源的前女友和被害人孫某某有矛盾,李某源遂糾集人在一家奶茶店內對孫某某進行毆打,在店外李某源還持U型鎖砸孫某某頭部。經鑑定,孫某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法院審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李某源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被告人閆某斌犯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後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3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其他5人犯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1年1個月至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標題:《解放法院院長公開審理涉惡案件——7名被告人被判處4年6個月至6個月不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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