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有云:「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這裡暫不講悌,只講孝。孝是為人的根本,根本得以確立,大道才能暢通,德行才能生生不息。
《孝經》有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
同樣是在強凋孝是為人的根本,人有德和教化,故孝也是為德和教化的根本。反過來說,不孝則非人,是獸之行;不孝則無德,更談不上教化。對孝本質的理解和對錯此處暫且不論。
那什麼是孝呢?
古人一再強調孝,天子多以孝治天下,可從來沒有人給孝下一個準確的定義。孝字本義是一個孩子在老人手下攙扶著老人走路。從字面意思看,孝有主動扶持老人(父母)的意思。《禮記》上有云:「孝者,畜也。順於道,不逆於倫,是之謂畜。」這裡的孝有供養、順從、恭敬的意思。《說文解字》上對孝的釋義:「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這裡的孝所指意義豐富了許多,但也模糊了許多。扶持、贍養、順從、恭敬可能只是善事父母的幾種行為要求,而不能涵蓋所有。究竟怎樣才算是善事父母,沒有準確的解釋和答案。但從孝的扶持、贍養、順從、恭敬來看,都強調了孝作為一種義務而存在。那麼為孝的人對應的權利是什麼呢?下面這段話比較詳備:
「人不知孝父母,獨不思父母愛子之心乎?方其未離懷抱,飢不能自哺,寒不能自衣,為父母者,審音聲,察形色,笑則為之喜,啼則為之憂,行動則跬步不離,疾痛則飲食俱廢。以養以教,至於成人,復為授家室,謀生理,百計經營,心力俱瘁。父母之德,實同昊天罔極!」
這段話即強調了為什麼要孝,也訴說了孝背後的人享有的那些權利——供養、教育、成家、立業,不管這種權利是主動給予的還是被動接受的。這可以說是一種不平等的平等,父母給子女以供養、教育、成家、立業,子女給父母以扶持、贍養、順從、恭敬。至於這種不平等的平等對錯實難一言以概之,但不可否認在中國兩千多年儒家思想主導下,這種有關孝的不平等的平等一直延續著,時至今日,生命力仍然旺盛。
孝的行為要求和表現主要有哪些呢?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這句話今日看來,迂腐至極,有違人性,說是「愚孝」也不為過。
「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立身即要自力更生,行道即要積德行善,揚名即要功成名就。立身和行道沒有什麼問題,應大力提倡。但揚名和為顯父母,要求則實在為過。人活著應有多種方式,平淡也是其中重要一種;能讓父母平靜、安心何嘗不是一種福,何必一定要顯達。讓父母顯達,主要還是面子問題,即所謂的「光宗耀祖」。
「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 終於立身。」事親和立身沒有大錯,事君從現在看來是「愚忠」的一種表現;從古人看來,事君可能是「天經地義」。因為君後面是國,一國之君沒能侍奉好,國家怎能好?國家不能好,個人又怎能好?這是古人的邏輯,時代和認知所限,不作評判。
以上是《孝經》對孝的部分要求,也體現著孝的各種行為。
「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五種不孝行為濃縮一下,其實是為了兩種孝行——贍養父母和安心安身父母。這五種行為先不說孝與不孝,但有著穿越時代的共同性,自今日看來,也發人深省。尤其是「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貪財吝嗇,只顧老婆孩子,不管父母死活。有多少人是父母供著首付或全款,代養著小孩,時不時還要補貼下家用,然子女卻不知感恩,處處想要爭個高下、想要抱怨指責。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我來翻譯一下:「不孝的行為有多種,沒有盡到作為後代應告知父母而不告知的責任是最不孝的。娶媳婦是應該告知父母的一件大事,而舜卻在沒有告知父母的情況下就娶了媳婦,這是沒有盡到作為後代該盡的責任。身為君子,認為舜在娶親這件事上是應該告訴父母的,不能擅自決斷。」
可能有不少人會認為「無後」是沒有後代的意思,從這個意思出發,自然會認為這又是「愚孝」的一種。但從孟子講的不孝的五種行為中看,並沒有提到沒有後代是不孝;再聯繫上下文的意思來看,「無後」作「沒有後代」也講不通。那麼娶媳婦前應不應該顧及和告知下父母,讓父母給下建議呢?個人偏向於要。因為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是兩個家庭的事。如果你的能力足以承受兩個家庭對財產和心理的需求,或者你認為婚姻就應該是兩個人的事,父母知道不知道無所謂,那麼也沒有什麼要改變你的,你好就可以。
以上是《孟子》對不孝的行為釋義和對孝的部分行為要求。
「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父親活著時觀察他的志向;父親去世後觀察他的行為。能夠長期不改在他父親教誨下的行為道德要求,這可以說是孝了。這其實強調的是敬父和誠意。
「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此處講的是孝除了贍養父母,還要對父母恭敬。
「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有事的時候,子女主動去做;有酒食的時候,先讓父母去吃,這些自然是孝的表現,但凡事不論對錯,都能對父母和顏靜氣地說,才是大孝,這也是最難做到的。其實這裡主要講得還是對父母要恭敬。
《論語》上孔子還講到孝須「無違(於禮)」,其實還是在講面對生死時都要對父母恭敬。
以上是《論語》中孔子對孝的行為要求。
可見對父母孝的核心是恭敬——恭敬以色以氣,恭敬以事以食,恭敬以信以禮。而和顏靜氣尤難,因為父母也有錯的時候,此時的不恭敬、不順從優先表現在色和氣上。孝可以美化道德,提升個人道德修養,維護良好的家庭關係,這是無疑的。但講孝是人的根本、德的根本、教化的根本,實難說服眾人。西方人對待父母未嘗講「孝」,豈不是西方人都非人非德非教化?顯然不是,西方人自有自己的一套對待父母的以平等為基礎的道德標準和行為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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