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序
孝和仁是密切相關的兩個概念。二者的關係,可見《論語·學而》有子的話:「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孝」的主要內容是對親人尤其是父母的「愛」和「敬」的情感。有敬,悌的意義實質上已包含在其中。當然,在孝裡面有愛,在悌裡面也有愛,但是從概念的顯性特徵來講,孝的著重點在「愛」,悌的著重點在「敬」。孝悌,體現了敬和愛兩個方面。
孝悌「為仁之本」。何晏《集解》解釋說:「本,基也。基立而後可大成也。」朱子《論語集注》解釋說:「本,猶根也。」意思是說,孝悌是仁的基礎或根本。在孔子那個時代,血緣關係在社會生活裡面佔據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孔子特別強調孝悌。《孝經》首章開宗明義,亦引孔子的話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是德的根本,是教化的開端。仁是全德之名,是德的總稱。這裡講「孝」為「德之本」,與《論語》講仁以孝悌為本,意思是相通的。我們的生命是父母給予的。孝悌這種情感,對人來說是一切情感裡邊切近,又最真摯的情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這一點,是永遠無法割捨的。對人來講,孝悌的情感是人最為自然真摯的情感,因而是人的德性成就的真實基礎。
儒家講孝悌為仁之本,但孝並不等於仁。孝相對於父母而言,悌相對於兄長而言,因此孝悌作為一種情感,又有一定的局限性。「仁」不局限於孝悌,但為仁成德,卻必須以孝悌為前提。儒家講孝悌為仁之本,是著眼於孝悌作為情感之真實、真誠對於人成德的根本性意義,並不是把仁局限於「孝悌」。所以,一方面,仁德的成就要以孝悌為前提;另一方面,孝悌一定要推擴達於仁德,其所本有的道德意義才能得到實現。
二、孝養與愛敬
從文字上講,孝的本義是善事父母。《說文》:「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孝是一個會意字。金文中「孝」的字體構形,上部為一老人的形象。「孝」字從老從子,意謂「子承老」,即子輩奉養老人。「孝」字既可用為動詞,指子善事父母,對父母的孝順;同時,也可用為名詞,意指人的一種美德和德性。
關於孝的意義,我們先來看《論語·為政》篇:「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無違」,並不是簡單地說不要違背父母,其意義要在不違「禮」。《孝經·廣要道章》說:「禮者,敬而已矣。」唐玄宗註:「敬者,禮之本也。」禮的意義在於「敬」。「無違」或不違禮,所表現的就是一個「敬」的精神。我們要注意,這個「敬」字,有兩個方面的涵義,一方面,指對父母的尊敬,敬事父母的行為是「孝」;另一方面也表明,「敬」是孝作為德的一個內在的原則。又《論語·為政》篇記孔子答「子遊問孝」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這裡強調的也是「敬」。孝必須以「養」為前提,沒有「養」,孝當然無從談起,但是這只是一個基礎。對於犬馬,對於寵物,人同樣能有養,如果不能敬,養父母與養犬馬也就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孟子說得更直截:「食而弗愛,豕交之也,愛而不敬,獸畜之也。」對父母僅有衣食之養,而無愛敬之情,實無異於把他當作畜牲來畜養。這裡,凸顯了「敬」對於「孝」的根本性意義。
又《為政》篇:「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什麼是「色難」?《禮記·祭義》說:「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這句話,可以很好地解釋這個「色難」的意義。即言孝子奉養父母,所表現出的和氣、愉色、婉容,是由內心的深愛達於容色,這不是能夠做作得出來的。侍奉父母,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父母年老,脾氣可能不太好。孝子內心對父母有深愛,這種深愛,由中心見於容色,才能做得到這一點。這就叫「色難」。這樣以對父母內心的愛敬之情為根據的奉養,才能稱作「孝」,具有「孝」的道德價值。我們請個保姆,在飲食起居的照料上可能做得比我們自己還好,但這並不就是「孝」。這裡所凸顯的,是「孝」德對於父母長輩之「愛」的一面。
《論語·學而》篇說:「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何謂「三年無改於父之道」?《禮記·坊記》:「子云:君子弛其親之過,而敬其美。」鄭玄註:「弛猶棄忘也,孝子不藏記父母之過。」有些人總是嘮嘮叨叨,表說父母不好的地方,這實際上是對父母的不敬。孝子不藏記父母之過,而總是讚揚他好的地方。《詩經》裡面有「追孝」之說,意思是要追念並承繼父母、前輩的孝德。對於父母前輩,要繼承的是他好的、善的、美的方面而不記過惡,由此而形成一個好的家族傳統。此即所謂「無改於父之道」。
孝子對父母的這種愛、敬之心,會表現在孝行的方方面面。比如《裡仁》篇:「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父母有錯,當然要諫諍。《孝經》說:「父有爭子,則身不?於不義。」父母做錯事,如不勸諫,就可能陷其於不義,這不是真愛父母。但對父母的諫諍,要講究方式。「幾諫」,要委婉地對父母提出意見。如父母不從,就再找其他的機會。孝子對父母有真愛,會表現在一些很細微的地方。《孟子》有一個說法,叫做「父子之間不責善」:「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責善」,就是板起面孔直接指責、責備對方的錯誤。「責善則離」,「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是說,板起面孔的指責,會傷害父子的感情。這個「幾諫」的方式方法,也體現了對父母真切的愛敬之情。
又如《裡仁》篇:「子曰:父母在,不遠遊,遊必有方。」「父母在,不遠遊」,古代也很難完全做到,在現代社會,就更難做到。所以孔子退一步,講「遊必有方」。「有方」,就是讓父母知道你在哪裡,在做什麼,狀況如何,免得老人牽掛。過去信息不發達,做到「遊必有方」也不容易。現在這一點就很容易做到。又《裡仁》篇:「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知父母之年,這是人之常情。現在很多人連父母的生日都不知道,這是不應該的。知父母之年,一則以喜,一則以懼。為什麼?父母高壽,八十、九十歲還健在,是我們做子女的福分。孟子講「君子有三樂」,第一樂就是「父母俱存,兄弟無故」。但是增加一歲,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因而「一則以懼」。此言孝子深愛父母之心、之情,極細微而親切,本身就有一種感動人心的教化意義。孔子所講的道理,特別切合人心,切近人情。
綜上所論,「孝」作為一種德,其主要的內容表現為對父母的奉養和愛、敬之情。《禮記·祭義》:「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尊親」包括對父母的敬和愛。「弗辱」,是說孝子處世,不能做有辱父母令名之事,其實質仍在於「尊親」。「能養」則其下者。這裡講「孝」的三個層次,養為基礎,如果沒有奉養,孝就無從談起。但僅僅是奉養,尚不足以盡孝之義。「孝」必須以「能養」為前提,但其本質的內涵則是愛和敬。
三、敬與敬畏
其實,儒家所言「孝」的意義,不限於此。儒家孝的觀念,不僅是對在世父母長輩而言的,而且包括生命成始成終的意義在內。為什麼要孝?人的生命,根源於父母,父母的生命,根源於父母的父母。由此返本復始,人的生命,可以說是本原於天地。所以,進一步說,儒家的孝道思想,還包涵著一種通過「慎終追遠」以追尋人的生命本原的形上學意義。
《禮記·中庸》說:「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荀子·禮論》:「禮者,謹於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終也。終始俱善,人道畢矣。」《禮記·祭統》亦說:「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生為生命之始,死為生命之終。這裡所言「孝」,就涉及到生命之成始成終的意義。上文引孔子論「孝」也講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學而》:「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慎終講喪禮,追遠講祭禮。可知,孝道不僅局限於對父母、親人的愛敬和奉養,更要由生命之成始成終,通過追思生命的本原(「追遠」),以實現人的德性成就。
《孝經·聖治章》說:「父子之道天性也。」又《三才章》:「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在儒家看來,父子之情,父慈子孝,出於天性,而非人為。從這個意義說,父慈子孝,乃天經地義;孝道作為人(民)行之法則,亦本原於天道。孟子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繼嗣不斷,由此亦可以看作孝的意義的一種表現。所以,祭祀皇考先妣,並能奉祀不斷,既為「孝」之意義的彰顯,亦包涵有一種追思生命本原的超越性意義。
現實中每個人地位不同,所處境遇亦不同,因此,孝行在現實上亦有不同層次的表現。《孝經》自第二章以下分論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位或五個層次的「孝」,就指出了這一點。同時,孝道又是貫通於人類行為的一個普遍原則。《庶人章》說,「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無終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在上述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庶人五個位次的孝德的表現中,天子之孝實貫通此五位而為「孝」的意義之最高表現。《孝經·聖治章》:「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嚴父」,嚴即敬、敬畏。此仍以「敬」為孝之本質內涵。這個「敬」的意義,在天子之「孝」上得到了最充分的表現。
《孝經·聖治章》「嚴父莫大於配天」,是從祭祀的角度論「孝」之「敬」的意義。《禮記·王制》:「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在其地者。」《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天子祭天,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無所不通。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內者,則不祭也。」這是說,人因其所處社會等級的差異,亦有不同的祭祀對象,而只有天子有祭天之權。古代天子祭天,可以其先祖配享。《禮記·郊特牲》說:「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此所以配上帝也。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報本反始,是古人制祭的原則。萬物本原於天,人本原於先祖。天子祭天,以其先祖配享,意謂其先祖之德可以配天。這一點,既表現了祭祀「大報本反始」的精神,同時,亦最充分地體現了孝道的最高意義,由此亦貫通並構成為上述五位孝德的意義基礎。
《大戴禮記·禮三本》篇說:「禮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無天地焉生,無先祖焉出,無君師焉治。三者偏亡,無安之人。故禮,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寵君師,是禮之三本也。」這個「本」,義即本原或根據。「性」讀為生,亦即生命。人的生命,本原於父母先祖,所以先祖是族類之本,天地是宇宙萬有一切生命的本原。人是文化的存在,君與師,則是文明創製之原。西方人的上帝信仰,是個人直接對越上帝。中國人則講敬天法祖。從這段「禮三本」的論述可知,儒家建立超越性價值基礎的方式,乃是由法祖而敬天。這與西方宗教實現其超越性終極關懷的途徑和方式,是有很大差別的。
如前所述,「孝」的核心在「愛」和「敬」。這愛敬之情,由此「法祖而敬天」的途徑,乃具有了一種內在的宗教性和形上學的意義。一方面,它把天之作為生命本原的意義通過「慎終追遠」的序列建立起來。這個「禮三本」,當然是從社會整體的禮文創製而言的,而天子祭天以祖配的最高意義,乃貫通在天子以至於庶人之祭祀的整個序列中,使之獲得了超越性的意義。由此,人對父之「敬」的意義,乃轉變為對「孝道」作為一種道德法則之具有形上意義的「敬畏」。《孝經·聖治章》所謂「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就說明了這一點。另一方面,這種形上學超越性的敬畏,同時又因於親親之「愛」的一面,而具有可以親切體證、實有諸己的落實。
四、「仁」與行仁之方
孔子首先提出了一個仁學的思想系統,在孔子仁學思想中,仁是一個關於為人之本和理想人格的概念,同時又是全德之名。
《禮記·中庸》引孔子的話說:「仁者人也。」就是說,仁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本質的規定。《論語·衛靈公》篇:「子曰:民之於仁也,甚於水火。水火,吾見蹈而死者矣,未見蹈仁而死者也。」水火,為人的日常生活所依憑者,然過多則會傷及人的生命。而仁則是人的精神生命之所依歸之處,所以說「吾未見蹈仁而死者」。
《裡仁》記孔子說:「有能一日用其力於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又《述而》:「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仁不遠人,每個人都有能力能做到仁。一個人,其他的事,不見得有能力做到。像功名利祿、壽命長短、功利事功效果之事,皆非人靠自己的力量所能決定者,儒家把這些統稱作「命」;但是,行「仁」,選擇做一個好人,做一個仁人,卻是人唯一可以不藉助於外力,自己能夠自作決定的事情。所以唯有「仁」,才是人最本己的可能性,為人之本質所在。
儒家把事功功利效果之事歸諸「命」,並不是說它與人完全無關。《孟子·盡心上》說:「知命者不立乎巖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命有「正命」和「非正命」之別。人行其所當行,所得到的結果,那個「命」,就是「正命」。相反,一個人不行正道,或者作奸犯科,被關進監獄,死在裡邊,那就是「非正命」。人在現實中的價值抉擇,賦予自己的行為及其結果以正面和負面的價值,此即孟子所說的「正命」或「非正命」。從這個意義上講,只有君子有命,小人因為「無義」,所以「無命」。因為他得到的不是「正命」。《禮記·中庸》說:「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儌幸。」孟子更講「修身」以「立命」。人選擇居仁由義,便賦予了你的行為及其結果以「正命」,這個「命」,是人的價值抉擇所「立」起來的。人行其所當行,得其所應得,這既是天命的實現,亦是人的人格的完成。孔子講,「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講的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孔子論仁,認為仁是人最本己的可能性,是之作為人的本質所在。以後孟子的性善論,其根據即在於此。
仁又是一個標誌理想人格的概念。《裡仁》孔子云:「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易·乾文言傳》說:「君子體仁足以長人。」「成名」,即成就君子之所以為君子之名。君子之為君子,實以「仁」為其「體」(體仁),君子之德,亦須經由始終如一、不間斷地行仁來達成。所以,仁,是標明君子之所以為君子者,是一個理想人格的概念。
不僅如此,不同層次的道德人格亦皆以踐仁行仁而得以成就。《論語·述而》:「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孔子稱讚伯夷、叔齊為古之賢人。伯夷、叔齊的「賢人」之德,既由「求仁得仁」之途徑而成就,故亦包涵於「仁」德的概念中。《論語·雍也》:「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忠恕為仁之方,推己及人,成己成物,達致天下,至於其極為「聖」。可見,行仁而至乎其極者乃為聖。理想的聖人之境亦由推極踐仁的功夫而致。故孔子乃以「仁」這一概念表徵其人格之理想。
同時,仁又為全德之名或統括諸德的一個總體。孟子說:「仁,人心也」。朱子《仁說》以仁標「心之德」:「語心之德……一言以蔽之,則曰仁而已矣……人之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義禮智,而仁無不包。其發用焉,則為愛恭宜別之情,而惻隱之心無所不貫。」陳淳《北溪字義》也說:「仁者乃心之德……仁所以長眾善而專一心之全德者,何故?蓋人心所具之天理全體都是仁……舉其全體而言,則謂之仁,而義禮智皆包在其中。」仁為「心之德」,這個「德」,是性質或本質義。心總體言之是仁,分說則有仁義禮智四個方面的規定。仁統括仁義禮智,概括了仁義禮智的全體。所以,仁統括諸德,而為諸德之總名。
孔子講「仁」,並未對仁下一個一般的定義。因為孔子所說的仁,就是道。《易傳》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道是形而上者,本來不可說。所以,孔子所教人者,唯行仁之「方」,即我們怎麼樣達到仁。這個行仁之方,就是「忠恕」之道。通過「忠恕」這個行仁之方,我們才能對「仁」的本真內涵有所了解。
《論語·裡仁》:「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曾子用「忠恕」來概括「夫子之道」,大體不差,但並不完全準確。《禮記·中庸》引孔子的話說:「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已而不願,亦勿施於人。」「違」就是離開。忠恕離道不遠。忠恕是行仁之方,當然離道不遠,通過忠恕可以把「道」實現和呈現出來,但卻不能把忠恕等同於道。《中庸》這個說法,把仁與忠恕之道的關係表述得很準確。
《論語》講忠恕,最有代表性的是兩句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概括地講,忠恕行仁,就是要從人最切己的欲望、要求出發,推己及人,由內向外最後達到人與我、物與我一體貫通的境界,它所表現的就是「仁」。所以「忠恕」就是為仁之方或達到仁的方法和途徑。當然,它不僅是一種方法,同時也是實現仁的一種工夫。
忠恕這一概念,有兩個重要的特點。第一,強調情感的真實。忠恕是一個整體的概念,但忠恕兩個字,亦可以分開來講。朱子釋忠恕說:「盡己之謂忠,推己之謂恕。」忠者中心,恕者如心。盡己、推己,要在一個「己」字。盡己之忠,強調的是為人的真誠;推己之恕,強調的是要以真誠之心處事待人。為仁之方,是從人最切己的意願出發推己及人。要達到仁,實現仁德,最根本的一點就是情感、意願表現出來要非常真誠。
第二,這個忠恕,突出了一種差異性的原則。「忠恕」,涉及到外與內、人與己、物與我的差異與溝通的關係。忠恕行仁,就是要從切己的意願出發,通過推己及人的踐履工夫,達到內外、人己、物我之一體。從這個意義上講,忠恕是一個「溝通原則」。但是,儒家的忠恕之道,乃以肯定我與人、人與人、人與物的差異為前提。所以,忠恕所達到的溝通,是在差異實現前提下的溝通。
忠恕之道這兩個特點,表現了「仁」德的根本精神。忠恕,是由己出發,推己及人。《中庸》引孔子的話說:「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儒家講忠恕,歷來強調的都是對自己的要求,而非對他人、他物的要求。孔子此語,集中地體現了這一點。對「己」的要求,就是「誠」或「忠」。「推」,即今人所謂將心比心或「換位思維」。這推己及人的過程,同時即是一個不斷消解人對私己的偏執,從而保證人我、人物各在其自身的限度內有所成就的過程。人以此接人處事應物,則無往而不「通」。這一忠恕的原則,所達成的是個性差異實現或限制性前提下的溝通,它所體現的,乃是一種價值平等的精神。反之,對忠恕作「積極表達」,主張「己之所欲,施之於人」,則會忽視人我、人物間的實存性差異,以己之意欲和價值強加於人、物,從而造成人我、人物間的隔閡與衝突。
總之,忠恕講的是己與人的關係,或者說是成己和成物、自成和成人、內與外的關係。通過推己及人的踐履工夫,達於內外、人己、物我之動態合一,就是德。最高的德,就是仁。忠恕是行的工夫,其所成就的,就是人我、外內一體相通的境界。此一境界所實現和呈顯的,就是「仁」。而仁這種「通」的精神,則是以因任人、物存在之平等性實現為前提的。
五、孝與仁的關係
忠恕行仁,是推己及人,達於人己內外的一體相通。這個推己及人的前提,是人的真實情感。在現實中,人最真摯的情感莫過於「親親」之情。《論語》講孝悌「為仁之本」,孔子講「立愛自親始」,「立敬自長始」,就指出了這一點。
不過,《論語》講忠恕行仁之道,尚未直接把忠恕與孝道相聯繫。孔子後學論人的德性成就,更注重孝道。由曾子到思孟學派的發展,其言忠恕,特別凸顯出以「親親」之情作為忠恕行仁之發端的意義。
曾子以忠恕來概括孔子的一貫之道,曾子又以其孝德孝行顯名於後世。所以,曾子論忠恕行仁之道,乃以「孝」為前提。《大戴禮記·曾子本孝》篇:「曾子曰:忠者,其孝之本與!」又《曾子立孝》篇:「曾子曰:君子立孝,其忠之用,禮之貴。故為人子而不能孝其父者,不敢言人父不能畜其子者;為人弟而不能承其兄者,不敢言人兄不能順其弟者;為人臣不能事其君者,不敢言人君不能使其臣者也。」這兩條材料,皆言忠恕與孝的關係。「忠」,以誠敬為本。如前所述,「孝」德之義,不僅在「養」之效,而要在「敬」之情。因此,曾子以「忠」為「孝之本」,而以孝為「忠」之用。「立孝」篇「故為人子而不能孝其父者」以下所言,即忠恕之道;而這個忠恕之道,則是以孝悌親情為前提,而以忠敬為其精神之依歸。
《禮記·中庸》引孔子云:「道不遠人,人之為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道不遠人,即由忠恕而見。忠恕之行,乃以切己之情為出發點。人之生,本於夫婦之道,《中庸》第十二章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因此,忠恕之行,其切近處,乃必自親親孝道始。《中庸》第十五章:「君子之道,闢如行遠必自邇,闢如登高必自卑。《詩》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樂且耽;宜爾室家,樂爾妻帑。』子曰:『父母其順矣乎!』」此章乃引《詩經》以明此義。又《中庸》第二十章說:「在下位不獲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獲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順乎親,不信乎朋友矣;順乎親有道,反諸身不誠,不順乎親矣;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此章記孔子答哀公問政,其所論乃由遠至近、由外至內的歸結,其實仍言忠恕。由治道而歸結為孝親。親親之推擴,則本乎「忠」,亦即誠敬之心。
孟子論忠恕行仁之方,亦沿襲了這一思路。不過,孟子更突出了「仁」對於「孝」德之價值實現和完成的意義。《孟子·盡心上》:「孟子曰: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親仁也,敬長義也;無他,達之天下也。」這裡,孟子據孩童皆有親親敬長的孝悌之情,來說明人具有先天的「良知」、「良能」。此亦孟子證成其性善說的一個根據。我們這裡要注意的是,孟子講「親親仁也,敬長義也」,並非說「親親」現成地就是「仁」,「敬長」現成地就是「義」。「無他,達之天下也」,乃指出,我們之所以可以說「親親仁也,敬長義也」,僅僅在於,親親敬長之情,可以並必須推擴至於天下,達至人我、內外的一體相通,實現為一種普遍的愛和敬,其作為「仁」和「義」的本有價值才能得到實現。「天下」,指人類社會而言,孟子又講「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這個「仁民而愛物」,更賦予由孝道親親推擴而實現「仁」的忠恕之道以宇宙論的意義。在中國古人生命倫理義的宇宙觀念中,萬物皆有生命。「愛物」這個在今人不易理解的觀念,對於儒家卻是天經地義的。
綜上可見,孝道與仁德的關係,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孝悌為仁之本;同時,孝悌亦必經由忠恕的途徑推擴而至於「仁」,才能實現其所本有的道德價值。下面,我們需要對這兩個方面再做進一步的申論。
儒家之所以要講「孝悌」「為仁之本」,是因為,親親之情是人最真摯的情感;由乎親親,仁德之成就才能有真實的基礎。如前文所述,儒家講忠恕行仁之方,強調差異實現前提下的通性。由此,仁作為一種普遍的「愛」,亦非一種抽象的普遍性,其內在地包涵有等差性的規定。《孟子·滕文公下》說:「聖王不作,諸侯放恣,處士橫議,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楊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也。」《孝經·聖治章》則說:「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在孟子看來,楊朱的「為我」和墨家的「兼愛」,是抽象的兩個極端。「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是偏執在我或己的一端,是極端的個人主義;墨家偏執於「兼愛」一端,則這「愛『成為與個體實存和人的情感生活無關的抽象原則。這兩者都會破壞人的倫理秩序,導致一種」禽獸「亦即非倫理的狀態。墨家要先愛利他人之父母,」不愛其親而愛他人「,」不敬其親而敬他人「,這種所謂的愛和敬,必是出於某種外在目的的人為的造作,它不自然,不真實,不合乎人性,不能為人的內心生活所親切體證,所以叫做」悖德「、」悖禮「。
儒家所言仁,是一個普遍的原則,但它並非一種與個體實存無關的抽象的普遍性。其忠恕行仁之方,乃循著由己及親,由親及人、由人及物這樣一種成己成物的途徑來達成」仁民愛物「的超越境界。在儒家的倫理體系中,」親親「實構成為人的自愛與普遍人類之愛的中介或橋梁。《大戴禮記·曾子本孝》篇說:「險塗隘巷不求先焉,以愛其身,以不敢忘其親也。」《孝經·開宗明義章》也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人皆自愛或「愛其身」,但這個自愛本身即包涵著一種超出自身而指向於他者的超越性意義。孝子「愛其身」,不會隨便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險。為什麼?人的生命原出自父母及其族類,人對自己生命的珍視,同時即包涵著對作為自身生命本原的父母及其先祖的敬重。因此,「親親」乃被看作人類超越其自愛而達於普遍性人類之愛的一個開端。
《禮記·哀公問》引孔子的話說:「古之為政,愛人為大。不能愛人,不能有其身。不能有其身,不能安土。不能安土,不能樂天。不能樂天,不能成其身。」又記孔子答哀公問「何謂成身」說:「仁人不過乎物,孝子不過乎物。是故仁人之事親也如事天,事天如事親,是故孝子成身。」《孟子·離婁上》也說:「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事?事親,事之本也。孰不為守?守身,守之本也。」這幾條材料,準確地地表達了儒家對人的自我實現、孝親與普遍性人類之愛之間內在統一性的理解。這個「成身」的「身」,不能僅僅理解為當代哲學家所謂的「身體性」。「成身」猶今所謂自我的實現。對這個自我的實現,儒家有其獨特的理解。在儒家看來,人的自我的實現(「成身」、「成其身」),是整個社會倫理體系的基礎。但是,個體的自我,並非如今人所理解的那種原子式的個體或抽象的私己性。「不過乎物」,就是應事接物,皆能「時措之宜」而與物無不通。「成身」,必經由由己及人、及親以至於仁民愛物、天人相通的境界,才能最終得到實現。在儒家道德學說體系中,孝的觀念和親親的情感,具有一種連結個體與普遍、自愛與愛人愛物的中介性功能,它既使儒家的仁愛原則獲得了一種差異互通的精神,同時,亦使人類性的普世博愛精神和形上的價值原則,能夠落實於人的個體實存和情感生活,從而具有一種現實的可能性和切合於世道人心的真實性。
過去我們批評儒家的人性論是抽象的人性論,其實並非如此。儒家所理解的人,是具體的有血有肉的存在。建立在此基礎上的倫理原則,才能夠合乎世道人心,具有真實性和現實的意義。
按照孔子的說法,孝子必「事親如事天,事天如事親」,做到「愛人」、「安土」、「樂天」,乃能「成其身」。這便涉及到孝與仁關係的第二個方面。
孝的概念內涵,首先是相對於父母家族而言的,因而亦有它自身的局限性。如果不通過一種推擴的途徑和工夫歷程拓展其意義,這孝德就會具有某種排他性,在實行上也會產生問題。孔子的後學注重孝道,甚至把「孝」的概念加以泛化,如曾子說:「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陳無勇,非孝也。」「孝」似乎可以統括忠、敬、信、勇等德目。但其實,由於「孝」德本身在對象上的局限性,它在現實性上常常與其它德性有不能協調之處。如我們常說「忠孝不能兩全」,就表明了這一點。
儒家處理這一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就德行工夫上講,強調必須經過忠恕的途徑推擴以達於「仁」,以此為根據,孝德的本有價值才能得以實現。《孟子·梁惠王上》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運於掌。詩云:』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於家邦。『言舉斯心加諸彼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過人者,無他焉,善推其所為而已矣。」以愛敬自己父母之心,推及於愛敬他人之父母;以慈愛己子之心,推及於慈愛他人之子,由此「推恩」至於家國天下,此即忠恕之道。這裡特別強調「推恩」:「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無以保妻子」。這裡的「恩」,指人的親親之情。人固有親親之情,這當然已是具有某種超越人的當身性意義的「愛」。但這愛的對象,是父母子女,同時又有局限性。如不能「善推其所為」,則這親親之情就會限於一種偏蔽,而成為一種排他的偏私之愛,則親親由此亦失其所本有的「孝」「慈」的意義。以推恩的方式解除這種愛的偏蔽,乃能成就一種普遍性的博愛,由此奠基,吾人的親親之愛,才能成就和實現其為「孝」(也包含「慈」)德的應有價值。
二是就現實性來講,儒家特別強調內與外的區分。《禮記·喪服四制》說:
「門內之治恩揜義,門外之治義斷恩。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貴貴尊尊,義之大者也。故為君亦斬衰三年,以義制者也……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所謂「門內之治」,指對家族事務的處理;「門外之治」,指對社會事務的處理。「門內之治恩揜義,門外之治義斷恩」,是講處理家族事務與社會公共事務,其治法和原則應有所不同。
這裡是分兩層來講內與外的關係。第一層是講事父和事君,家族倫理和社會倫理之間的連續性和統一性。「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孝經·士章》作「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二者所說,意思大體相同,不過《孝經》講得更清楚。孝子之事父母,皆有愛與敬兩方面的情感。但對父,偏重於「敬」;對母,則偏重在「愛」。「資」者取義。社會生活的原則,要在「尊尊」之義,對待上級,有取於事父之「敬」;家族生活的原則,要在「親親」之恩,侍奉母親,則有取於事父之「愛」。父實兼具尊尊之義與親親之恩二者於一身,從中可以看到家族倫理與社會倫理的內在關聯性。這是一層意思。第二層是講,治理家族與治理社會所使用的方法和原則要有區別。處理家族內部事務,也包涵「義」或責任義務原則,但其顯性的或主導性的原則是「恩」或親親,所以說是「恩揜義」;處理社會性公共事務的方法和原則,當然也不能沒有「恩」或感情的因素,但其主導性的原則應是「義」或責任義務,這就叫做「門外之治義斷恩」。這種對「內」「外」或公私兩個領域關係的理解和處理,合情合理,充分顯示了儒家高超的哲學和政治智慧。有人批評儒家公德和私德、公領域和私領域不分,這個說法是對儒家的一種曲解。
從這兩個方面來看,孝與仁兩個概念有著內在的關聯性。現代中國社會逐漸由傳統的熟人社會轉變為生人社會,社會公私領域的邊界亦變得愈益清晰。在這種生存境遇下,一方面,我們特別需要在倫理道德領域中理解和重建儒家的道德精神;同時,亦要注意克服後儒把「孝」作泛化理解的傾向,更好地開發和發揚儒家「門外之治義斷恩」這一方面的哲學智慧,著力於社會公共秩序的建構。這兩方面的結合,對中國當代價值體系的重建,是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