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蓮為什麼成了潘金蓮?為了房子假離婚失去的何止是名譽和婚姻

2020-08-28 納西瑟斯

《我不是潘金蓮》想必很多人都看過了吧,範冰冰飾演的李玉蓮為什麼要告狀,就是因為,她老公為了多分套房子,與李玉蓮真離婚了,然後轉身就娶了新人。李玉蓮自然不甘心,當初是你說假分開,怎麼就成真離婚了?法盲的李玉蓮就一路告告告,而現實中,假離婚真買房的事還少嗎,為了一套房子,失去的僅僅是一個身懷二心的丈夫或妻子嗎?告訴你,那都是好的。你看下面這個案例。復婚不成,同歸於盡。

真實案例

湯某和王某1988年結婚,育有一子。為了多拿徵收補償款,兩人於2017年3月協議離婚。湯某一直認為兩人系假離婚,搬遷後多次向王某提出復婚,但王某一直不同意。

兩人離婚後,仍共同居住在南陳路住處,王某堅持要湯某於2017年11月15日前搬離住處,湯某氣憤難當,產生了殺死王某的想法。2017年11月11日下午,湯某一人在家,至下午4時許,王某返回住所,湯某再次提出同王某復婚,但王某仍不予理睬。當時湯某感到沒有希望了,故決定動手。湯某跟著王某一同進入房間,並將其推倒在床上,隨後從腰間拔出前兩天購買的刀,右手持刀朝王某胸口捅了幾刀,造成王某當場死亡。經鑑定,王某系生前被他人用銳器刺戳胸腹部,造成心、肺等破裂導致失血性休剋死亡。

據湯、王兩人的兒子稱,其父湯某賭博酗酒且脾氣暴躁,經常毆打其母和自己。父母的關係一直不好,近期兩人之間已無交流。協議離婚後,其父經常糾纏其母要求復婚,但其母堅決不同意。

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湯某持尖刀向被害人胸腹部刺戳數刀,致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涉嫌故意殺人罪,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應當予以逮捕。

律師有話說

《我不是潘金蓮》的故事裡,某些官員的做法確實很官僚不假,但是,離婚案子判李玉蓮輸那可是一點毛病也沒有。根據《婚姻法》,夫妻雙方自願離婚,就財產、孩子達成一致了,可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民政局出具的離婚證可是國家認證的,多高規格呢。怎麼可能有「假離婚」這一說法,不存在、不存在,記住了。所有的離婚都是真離,想復婚可不是一個人說了算的。正如,金星所說,感情不好的都不敢假離婚。

法律規定可不是兒戲,所以啊,經濟基礎雖然好,但上層建築也很重要。法律保障的是合法權益,而不是鑽空子的工具。你在乎的人沒了要錢有什麼用呢。

相關焦點

  • 同是「告狀」,《我不是潘金蓮》和《秋菊打官司》有啥不一樣
    秋菊四處「告狀」,想幫自己的男人討說法,解決村長踢人的問題;而《我不是潘金蓮》裡,李雪蓮只是為了糾正一句話,證明她不是潘金蓮,付出了十幾年的代價。無論是秋菊還是李雪蓮,她們的訴求和堅持一度無人理解。特別是李雪蓮四處上訴,最初為的竟然是「先證明離婚是假的,與前夫結婚,再與他離婚」。這樣的「折騰」到底是為了什麼?
  • 《我不是潘金蓮》非偶發,假離婚變真離婚?離婚冷靜期跟你說no
    對此,正在編纂且即將計入表決程序的民法典擬將「離婚冷靜期」納入婚姻家庭編的登記離婚程序。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網上諸多報導和觀點都不盡相同,有支持的,有反對的。我想從另外一個「假離婚」的角度,說說我自己對離婚冷靜期的看法。
  • 馮學榮:潘金蓮的婚姻是被迫的,武大郎不是什麼好人
    在我們的朋友圈裡,就經常有這種事:一張假圖片、一則假新聞,被人瘋狂轉發,沒過幾天闢謠了,轉發者不好意思,悄悄把它刪了,然而TA並不長記性,下一回,還是這德性。 今天我拿潘金蓮和武大郎的事為例,跟大家講一講,遇事不問究竟,跟人瞎起鬨,事實的原本面目,會走樣到哪個地步。
  • 《我不是潘金蓮》:為賭一口氣賠上十年,卑微討好換不來理想婚姻
    農村婦女李雪蓮沒有文化、沒有能力,為了分房子與生二胎,打算與丈夫秦玉河假離婚以騙取法律條款和規定的漏洞,最終達到收穫第二套房子的效果。本身「假離婚」這件事情、或者說是提出的這個提議就是極其具有危險性的,秦玉河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在拿到自己想要的利益後一腳踹開自己的糟糠之妻李雪蓮,然後另尋新歡。
  • 法官律師炮轟《我不是潘金蓮》:有多處法律硬傷
    她在網上看到《我不是潘金蓮》的劇情介紹後,發現劇情有法律常識性錯誤,走進影院看完電影後,倍感「如鯁在喉」,索性寫下了這篇炮轟導演和編劇的文章。  對於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究竟有些什麼法律問題,司法實踐中又是如何處理的?成都商報記者對此採訪了文章作者李曉梅法官和成都法院系統的多名一線法官。
  • 《我不是潘金蓮》,是荒誕無稽?還是另有深意?
    李雪蓮和丈夫秦玉河通過假離婚再復婚來得到單位的一套房子,影片的最後李雪蓮說出了其實是為了生二胎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不論你離婚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只要有白紙黑字,證件齊全,離婚就是離婚,無論真假。為了得到縣城裡的房子或者生二胎,李雪蓮想出來用先離婚再復婚的方式逃避法律的限制,可曾想假離婚卻成了法律意義上的真離婚,自己成為了婚姻裡的受害者而且不受法律保護。反觀她的丈夫秦玉河,他通過辦了正規離婚手續與前妻離了婚,又另結新歡,欺騙並拋棄了李雪蓮卻被法律保護著。
  • 從武大郎與潘金蓮的婚姻說起
    再者,武大與潘金蓮成為夫妻的緣由: 六十多歲的張大戶對潘金蓮覬覦已久,終於乘著妻子不在家,佔有潘金蓮的身體,後一發不可收拾,因此身子也生了各種病。於是,張夫人怪罪於潘金蓮,痛打金蓮一頓。張大戶見家裡已留不住金蓮,但為了自己今後有機會繼續佔有金蓮,便將金蓮白白贈與武大為妻(武大當時住在張大戶的閒置房裡)。
  • 《我不是潘金蓮》① | 假離婚,不料弄假成真
    今天,我們來閱讀一本新書—作家劉震雲的《我不是潘金蓮》。和《一句頂一萬句》一樣,故事都是寫一個戴了綠帽子的人想殺人,其實,不過是想在人群中能找到說上話的人。不同的是,這本書是一個戴綠帽子的人,從殺人到折騰人,不過是想在人群中糾正一句話。究竟是什麼樣的故事呢?讓我們開啟今天的閱讀吧!
  • 誦讀:潘金蓮與武大郎離婚案
    點上方綠標即可收聽本文朗誦音頻潘金蓮與武大郎離婚案作者:梁軍  誦讀:江川自從潘金蓮嫁給武大郎後,就覺得愛情死了。別提什麼神採和浪花,過著重複無聊的日子,一日,忍無可忍提出離婚。潘金蓮:奴家原本是清河縣一大戶人家的使女,大戶包辦婚姻,便將奴家嫁給他。
  • 「潘金蓮」是個貶義詞嗎?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海報李雪蓮咽不下這口氣。本來她和在化肥廠上班的丈夫秦玉河商量好,把二胎生下來,為了同時保住孩子和公職,像鎮上趙火車那樣,辦理假離婚,大兒子歸丈夫,小孩子歸李玉蓮,等孩子上了戶口再復婚,不就不超生了嗎?這主意好,說辦就辦。誰知等孩子生下來了,秦玉河已經和縣城開發廊的小米結了婚。
  • 範冰冰曾為了一套房「假離婚」,被人污衊後,堅持「告狀」十年
    《我不是潘金蓮》是馮小剛導演的作品,由範冰冰主演,剛看這個電影名字的時候可能很多人會產生疑問,潘金蓮一個歷史人物又與電影有什麼關係呢?但看了之後,你就會覺得這其實是一部更為深刻的人性倫理題材。這個名為李雪蓮的女人,與丈夫秦玉河為了房子商量好假離婚
  • 為房子假離婚,張乘乘在《安家》是渣女,在《周末父母》深情無比
    自從他們為了再買一套房子,兩人選擇了「假離婚」開始,這段感情就出現裂痕,沒想到離婚後,張乘乘很快就出軌了小鮮肉小天天,還被徐文昌當場捉到。面對老公,張乘乘並沒有驚慌失措,反而理直氣壯地進行解釋。後來發現自己懷孕了,藉此又賴上徐文昌,實際上孩子的生父是小天天。
  • 我不是潘金蓮:生命短暫,別總和爛事糾纏!
    電影講的是一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李雪蓮,和丈夫假離婚想要房子(實際想要二胎),結果丈夫拿了房子,真離婚,並跟另外一個女人結婚了。李雪蓮到底在討什麼公道李雪蓮和丈夫想要第二個孩子,為了丈夫出謀劃策,主動提出假離婚的鬼點子。
  • 潘金蓮和武大郎,兩人一樣的貨色!
    潘金蓮被迫嫁給武大郎後,人們形容這為「好一塊羊肉,倒落在狗口裡。」就是現在人們常說的「好白菜讓豬給拱了」或者「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也就是說,無論從哪個方面看,武大郎都不配潘金蓮。既然這樣,那武大郎為什麼要接受這不可能的婚姻呢?讓我們細細道來。17這說明:一,武大郎沒有自知之明。
  • 因一塊豆腐,婚姻名存實亡:和爛人爛事糾纏,終究過爛了一輩子
    01《我不是潘金蓮》講了一個極其荒誕的故事。說有一個農村婦女李雪蓮,和丈夫約定好了假離婚。卻沒想到丈夫趁此機會,娶了另外一個女人。李雪蓮不服氣,到法院去起訴自己的丈夫:希望法院判他們離婚無效,然後她再跟這個欺騙自己的人——再離一次婚。但是她敗訴了。
  • 搞笑|武大郎潘金蓮離婚案
    經仔細辨認,知為大宋年間之物,武大郎、潘金蓮離婚訴訟之記錄也。鑑於此類事世人甚感興趣,遂公開之,以助談資。  大宋宣和某年二月五日  審判員:你叫什麼?  潘金蓮:奴家叫潘金蓮。  審判員:年齡?  潘金蓮:奴家二十一歲。  審判員:你為什麼離婚?
  •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到底演了個什麼意思?
    範冰冰主演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演繹了一個名叫李雪蓮的農村婦女因為和丈夫秦玉河的離婚糾紛而打官司上訪的事情。,為了分得縣城的房商議假離婚,然後再復婚,但是辦理離婚手續後,秦玉河乘機拋棄了李雪蓮,不復婚了,這讓李雪蓮心理不甘,氣憤不已。
  • 拆遷戶為了多拿安置面積 先假離婚再找人假結婚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馬晶晶 攝  為了買二套房享受頭套房政策,不少人會扯上一張離婚證。為了用足拆遷中的政策,假離婚現象也同樣層出不窮。  現 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在南京各區婚姻登記處中,建鄴區的婚姻登記量並不高。但是近期建鄴區婚姻登記處忙瘋了,辦理離婚和結婚的人都特別多。從數據來看,今年 8月份,建鄴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業務極其多。截至昨天下午4點,有501對夫妻分手,比7月份多了一倍。結婚人數更是猛增得讓人驚嘆,752對登記結婚領 了紅本本,而7月只有274對,足足多了478對,增加了近2倍。
  • 上真假難辨,離婚從來不是假的
    為了給心愛的人擔保,阿姨徐要求張乘乘協商返還房產,但張乘乘拒絕,雙方提起訴訟。也有很多情侶在籤了離婚協議之後處理「假離婚」,因此假戲真做供不應求。作者還處理過許多此類案件,根據以往代理案件的經驗,我們提醒當事人在處理「假離婚」之前,應先明確「假離婚」的性質、原因和潛在的法律風險。如果你不小心遇到「假離婚」,你應該盡力保護你的權利,挽回你的損失。
  • 潘金蓮&武大郎:相互扶持,才是婚姻最好的模樣
    小說和歷史,究竟是不是一個硬幣的兩面?至少,合上《水滸傳》,再查看下歷史上真實的武大郎和潘金蓮,我們才會倍加感嘆,千百年來的誤會究竟能積壓得多深:真實的武大郎和潘金蓮,每個人都活成了《水滸傳》的反面。《水滸傳》裡的婚姻有多不幸,歷史上他們的婚姻就有多甜蜜;《水滸傳》裡的武大郎有多窩囊,歷史上的他就有多麼帥氣有擔當;《水滸傳》裡的潘金蓮有多蛇蠍心腸,歷史上的她,就有多獨立賢惠。歷史的玄妙和有趣就在於,它給了你一枚硬幣,把小說這面翻過來,另一面就是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