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世界只有少數的國家能夠實行安樂死,在咱們中國,安樂死還不被法律允許,但是它卻已經是很多老人關心的話題了。
我們每個人都希望在活著的時候,有尊嚴、有自由,同時,也希望死也要有尊嚴。每每看到一些ICU病房老人插著各種管子,被連上各種儀器,無法動彈,無法說話,只是為了延長几天或者幾個月的生命時,我感到十分悲傷,我就想,等我到了那一天,我絕對不要這樣!
沒錯,把死亡的權利還給本人,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人們只認為優生才是一個問題,但是有沒有想過,優死也是一個人的權利。
著有《還珠格格》的知名臺灣作家瓊瑤就曾公開表示過:「不論我生了什麼重病,不動大手術,讓我死得快最重要。」「萬一我失智失能了,幫我『尊嚴死』就是你們的責任!能夠送到瑞士去『安樂死』更好!」
國人忌諱生死,覺得很敏感,其實正視生死特別是正視死亡或許才是幫助我們活得更加健康、更加充實的方法。
全國人大代表馬一德和李傑就曾建議:安樂死應該合法。這是咱們國家第一次在法律層面提到安樂死。
北京市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馬一德提議,「經醫學界定,無法救治且無法減輕病痛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實施安樂死,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欺詐、利誘、脅迫自然人實施安樂死。自然人同意實施安樂死的意思表示可以隨時被撤銷或者撤回」。
全國人大代表李傑說,「重度癌症患者到了晚期的時候實際上就是鎮痛,往往人到最終沒辦法治療的時候就是癌痛。每當逢年過節的時候,有很多老同志找到我,希望我們能給他一點麻醉藥品鎮痛,但是麻醉藥品必須要經過醫生才能給,可是醫生也不敢給,怕擔責任。給了就違法,醫生給了,萬一病人死了,就找麻醉醫生的責任,麻醉醫生擔不起,而真正的患者在這個時候只想安樂死,實際上就是給予鎮痛,而現在人格權裡沒有這一條,我認為應該有安寧療法或者是姑息療法。人的最終尊嚴應該受到保護」。
安樂死也許不能一步到位,裡面涉及的法律、道德倫理的問題還有很多,但是也許我們可以允許病人在清醒的時候立下遺囑,如果是病危卻無法表達治療意願時,要求選擇不接受維生治療,不插管,不切喉。
小編以前曾發過關於安樂死的文章,下面是小編從眾多留言中,精選了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留言,這或許也是很多中老年朋友的心聲吧!
與其沒有自我和尊嚴的苟活,選擇靜悄悄的安樂離世是最好、最完美的生命終結!
凡是選擇安樂死的病人,身體,心理都在承受極大的痛苦,作為醫生幫他進行又舒服,又有尊嚴地結束生命,可以說是一種很人性的治療。
支持安樂死,如果無藥可救,儘可能減少病魔痛苦的折磨,減少家庭沉重的經濟與精神壓力,同時也減少社會一些負擔。所以推廣安樂死是利國利民的一項善舉!
我是很贊同安樂死的!在疾病無法治癒的情況下,能讓病人有尊嚴地走向死亡,何樂而不為呢?但是我們國家還沒有這條法規,希望能有這方面的規定允許有自願的原則下進行安樂死!
如果能每天天早晨,迎來燦爛的太陽升起,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是快快樂樂的度過每天天,去迎接第二天的太陽升起。
我已八十,終生的工作是中學,中專及大學的中文數師,我知道的,據我的身體情況,來日不會很多了,但是中國沒有安樂死,我很是遺憾,我喜歡那種安樂的離去,平靜的死亡!
今天,我如此強國,就應該有安樂死的國法,利國利民,讓那些有尊嚴的老人,到最後一刻都有自己的尊嚴。
隨著社會的開明,我們對於死亡的話題也有著更高的開放度,許多中老年朋友,也意識到要正確面對這件事,那麼,你支持安樂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