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是常見的慢性病之一,臨床上分為原發和繼發性兩個種類。一般情況下,繼發性高血壓在原發疾病治療好之後,血壓就會逐漸恢復至正常狀態,不需要再進行特殊治療。
而原發性高血壓則不相同,一旦確診為原發性高血壓,就需長期用藥來進行控制。
一般情況下,收縮壓大於140毫米汞柱、舒張壓大於90毫米汞柱就屬於高血壓的範圍內。而當收縮壓達到190、舒張壓達到125時,就已經達到了高血壓急症和亞急症的診斷標準了,屬於重度高血壓的範圍內,是十分危險的狀態。
如果長期保持這一血壓水平,就可能會造成更為嚴重的靶向器官損傷,包括了心腦血管等方面,在嚴重情況下甚至還會誘發急性腦出血、心力衰竭等。所以,一旦達到重度高血壓的標準,首先要做的是「就醫治療」。
醫生會針對患者的進行病史採集、病情詢問,且根據症狀來進行一些必要的檢查和實驗室檢查,對高血壓出現的誘因進行分析,隨後根據患者的情況來對症治療。一般血壓高到190/125的狀態,可採用輸液的方式來進行治療。
很多人都對輸液存有偏見,認為明明能吃藥控制血壓,為什麼還要我輸液呢?
實際上,對於重度高血壓來說,最好採用輸液的方式來進行控制,一方面是因為輸液降壓效果較快,且輸液是一點一滴進入體內的,可更好的檢測血壓狀況,若血壓逐漸下降,就可適當調整或減慢液體速度,甚至可及時停止輸液。目前臨床上常用到的藥物有硝酸甘油、烏拉地爾一類。
還需要強調的一點是,對於重度高血壓的降壓來說,並非是越快、降得越低就越好,降壓太快反而可能會對身體造成不利影響。
對於帶有靶向器官傷害的高血壓急症來說,如若能在2-6小時之內,將血壓控制在160/100毫米汞柱左右,在24-48小時內將血壓降低至基礎血壓值範圍,就是比較好的治療效果。
除了可輸液治療以外,以下幾個注意事項也不能忽視:
1、在平時就存在高血壓問題,且一直都在服用降壓藥物,但血壓卻突然不穩定,上升至190/125毫米汞柱,且如此高的血壓自己並沒有不適出現,可將自己平時吃的降壓藥加一片繼續觀察。
但如若伴隨頭暈頭痛、一側肢體無力等表現,那就可能是腦中風的發作信號,需立刻就醫進行檢查。
2、若新發血壓就達到了190/125毫米汞柱,但身體也沒有任何不適,通常醫生建議口服長效降壓藥物,緩慢降壓,在平時對血壓進行觀察。
3、對於有症狀的患者來說,若不進行輸液的話,也可採用口服短效降壓藥物的方式,比如硝苯地平就是其中的一種,但需要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
最後還要強調一點,那遇到高血壓不能過於著急,一方面降得太快,患者身體會有不適,且容易出現低血壓風險,另外腦梗風險也會增加。
所以臨床降壓的原則就是:緩慢、長期、平穩、保護靶器官,如此之下才能起到保護身體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