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必然選擇,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我國宏觀經濟管理必須確立的戰略思路。2020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要求「大幅放寬服務業領域市場準入,向社會資本釋放更大發展空間」「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發揮投資對優化供給結構的關鍵性作用」。2020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了完善民生服務供給體制、探索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新機制的改革任務。
福田區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各項決策部署,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持續推出多項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投融資體制機制創新,近日又以優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簡稱PPP)為抓手,加快構建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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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改革機遇,率先構建PPP制度新體系
福田區建區30年已發展成為經濟實力強、發展質量高、生態環境優的「高產田」,是深圳城市化、現代化奇蹟的精彩縮影。但已建成的教育、醫療、公園、文體場館等公共服務設施數量雖多,在國際化、高端化、多元化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對照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民生幸福標杆」戰略目標也有差距。推廣運用PPP模式,引入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快速提高建設標準、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是解決上述矛盾的重要路徑之一。
2014年福田區率先試點推出PPP項目,2017年出臺《深圳市福田區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實施辦法(試行)》,初步建設較系統的PPP制度設計。
福田區福利中心
截至2020年底,福田區已實施10個PPP項目,覆蓋教育、養老、環衛等公共服務領域,項目全生命周期撬動社會投資約100億元,打造了福田區福利中心、託養中心、環衛一體化、國際學校等一批具有可複製推廣經驗和示範意義的標杆項目。而且已實施的PPP 項目回報機制相對均衡,純政府付費類項目佔比低,現行PPP項目中政府財政支出責任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佔比最高僅為0.5%,財政風險極低,PPP項目發展潛力巨大。
區委區政府審時度勢,2020年將PPP管理辦法修訂列入全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在全面總結PPP模式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全新出臺《福田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新《辦法》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最新改革指導文件,充分對接國務院、國家發改委和財政部對PPP項目的最新監管要求,完善可行性論證、合同審核、績效評估等重點環節,確保與上位法保持一致,同時解放思路、打破常規,創新實施機制和合作模式,率先步入PPP2.0時代,向改革創新要動力,進一步撬動社會投資、優化公共產品供給、提高財政資金效益。
國際學校貝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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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來市場活水,促進社會資源高效協同
以往公共產品和社會服務類項目習慣於採取政府投資或購買服務模式,未優先考慮拓寬投融資渠道、調動市場積極性,造成財政負擔日益加重的同時,公共服務績效也往往不及預期。針對以上問題,新《辦法》從實施領域、項目發起、合作模式等方面進行了優化提升,進一步拓展PPP模式發起路徑,為社會資金參與公共服務供給打開窗口。
明晰項目邊界
從項目性質、項目特點等方面對PPP模式的適用範圍和基本要求進行了明確,篩選出政府負有提供義務又適宜市場化運作的項目,發起單位可以依據標準主動發掘潛在項目。
豐富項目發起路徑
結合實際對PPP項目的發起主體、立項路徑作出安排,區相關部門和事業單位、社會資本、區發展改革局和項目使用單位均可作為PPP 項目的發起主體,豐富了PPP模式的發起路徑。
創新合作模式
鼓勵非經營性項目、準經營性項目與經營性項目科學有機整合、統籌開發運營、創新商業模式,增強PPP 項目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力,對已建成的政府存量項目引入TOT(轉讓-運營-移交)、ROT(改建-運營-移交)、OM(委託運營)等模式,快速盤活政府資產、提高運作靈活性和公共服務績效。
激活市場力量
對我國其他地區PPP項目實施中存在社會資本,尤其是民營資本缺乏渠道和參與熱情的問題,《辦法》明確PPP模式中社會資本指「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民營企業、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以及其他投資、經營主體」,涵蓋我國經濟活動中的各類經濟主體。鼓勵各類企業以及社會組織平等參與公共服務項目合作機構的遴選。政府方應合理設定採購標準和條件,確保採購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不得以不合理的採購條件對潛在合作方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激發和促進民間投資。
城管局的環衛一體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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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寬實施路徑,實現供給質量效益雙提升
結合國家簡政放權的要求,新《辦法》進一步創新機制、優化流程,全過程提質提速提效,提高PPP項目落地實施效率。
打通政府投資轉PPP項目路徑
區發展改革局審核政府投資項目建議書,認為適用PPP模式的,經商建設單位並報政府相關會議研究同意後,直接按PPP項目批覆實施。在保障項目前期工作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有效簡化前期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優化立項審批程序
將PPP項目的前期立項階段明確劃分為項目立項-可行性論證-兩評一案等三個階段。涉及固定資產投資的 PPP項目(如採用BOT、BOOT、BOO等模式)需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不涉及固定資產投資的PPP項目(如採用TOT、O&M等模式),可行性論證可納入項目建議書中,合理簡化流程。既符合《政府投資條例》等法規的監管要求,又科學優化PPP項目前期立項和審批程序,加快項目實施。
規範前期文件模板
依據最新法律法規對福田區PPP項目建議書編制指引、福田PPP項目實施方案編制指引進行了更新,指導項目建議書和實施方案的編制重點和核心內容,提高行業主管部門和實施機構的前期文檔合規性、科學性和規範性,確保項目前期論證工作的高質量落實,也有利於後續加快審批。
創設市場測試環節
針對PPP項目落地難、落地慢的問題,創新增設市場測試環節,在實施方案編制完成後,實施機構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可融資性測試及潛在社會資本市場測試,確定項目具有市場價值和競爭性,有利於擇優選取綜合實力強的社會資本,為項目順利落地、有效實施提供保障。
明確特殊情形處理規則
PPP項目運營最長可達30年,期間可能出現合同變更、合同終止、臨時接管、爭議解決等情形,分類規定相應處理原則、方式、流程等,使PPP項目全生命周期合同監管更加規範、風險更可控。
健全績效考核和監管機制
針對一些地區PPP項目實踐中出現固化政府支出責任、超出財政承受能力等問題,《辦法》完善全流程績效考核體系,建立PPP項目支出責任預警機制,對財政支出責任的變化情況及時預警,完善PPP項目合同監管體系,全方位強化審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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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探索新機制 加快打造民生幸福標杆
福田區堅持新發展理念,以高度擔當精神積極承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任務,率先探索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新機制。在制度創新基礎之上,將充分挖掘民間資本、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以及金融機構的建設和運營資源,實現更高效率的社會資本、資源與公共服務產品的有效對接。
福田區福利中心
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蜜湖新金融中心、環中心公園活力圈「三大新引擎」規劃建設中,將進一步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全方位、多領域合作,引進城市綜合投資開發運營商,將保障民生和提升人民生活品質的重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大片區統籌,實現一體化實施、高品質建設和市場化運營,創新建立從規劃設計、開發建設到運營管理的全周期合作模式和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新機制,助力打造民生幸福新標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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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整理:幸福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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