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投餵流浪狗。
流浪狗又稱流浪犬,或稱野狗、棄犬,是指沒有主人飼養的犬只。常見原因包括飼養人刻意遺棄、自行走失或野生等。
流浪狗是被飼主棄養,常見的原因包括狗有亂咬亂叫亂跑挑食等惡習、沒有能力繼續飼養、搬家後空間不足、經濟狀況不佳、家人的反對等。
目前我國還沒有成熟的相關立法以及足夠發達的救助制度,因此流浪狗問題依然突出,流浪狗的存在也帶來了一定的社會隱患。
農村的流浪狗,往往有咬人或家禽家畜的危險,這會導致其他動物受傷,甚至死亡。城市的流浪狗,隨著汽車的增多,因躲避突然衝出的流浪狗而引發的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多。流浪狗是一些會感染人或其寵物的病原微生物的宿主,最為大眾所熟知的就是狂犬病。一旦病發,無藥可治。流浪狗在受到外界刺激後,會攻擊人類,近年來,流浪狗傷人的事件有增多的趨勢。流浪狗的排洩物會帶來環境問題。流浪狗的繁殖沒有受到限制,隨著流浪狗數量的增多,會帶來更大的隱患。
當看到無家可歸的流浪狗時,人往往同情心泛濫,想要投喂,但餵養流浪狗的行為除了會造成上述現象之外,還會造成流浪狗的聚集,在居民區、學校附近、公園等人群密集的地方餵養流浪狗,會對其他人的安全問題造成隱患,一旦發生問題,餵養者要負主要責任。
那是不是意味著看到可憐的流浪狗,就無動於衷?
並不是!
如果你是一個動物保護者,遇見流浪狗,想對它們負責,這些方法是最好的選擇:
1.領養它們,或幫助它們被領養、或送到救助站,儘可能給它們一個安定的家。
2.給它們絕育,減少流浪狗的數量。
3.當地如果有救助站,可以捐獻狗糧,幫助更多的流浪狗。
但如果你不想對它們負責,請離開,不要投喂。
流浪狗是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巨大隱患,單純投餵流浪狗,是在放任這些嚴重後果的產生,這種行為無論對人類還是對動物都是極其不負責的。
最後,期待法律法規的完善,希望每一個小流浪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