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計很多打工人心裡想的都是怎麼樣才能夠在公司裡生存下來,如何才能得到老闆的誇獎呢?於是乎,不少新入職的員工主動加班,意圖博得老闆的好感,老闆看到這樣的行為真的會開心嗎?其實不盡然,不信嗎?接下來這個案例就告訴了大家答案。
前不久,有位領導在職場論壇裡大吐苦水,一問才知,他的公司裡面新招了兩個奮鬥逼,以前的他能夠在6點準時下班,可自從他們來了後,這一切都變成了過去。原因是這兩人晚上九點還在自己的崗位上,完全不想休息,更誇張的是周末主動加班,最令人無語的是這兩人好像很滿意自己的行為,在群裡面艾特這位領導,以此求表揚。
這位領導透露新來的一個是從華為跳槽而來,一個先前在知名企業工作,兩人對自己的未來那是十分自信。其實單單從他們的表現就知道這兩人一看就知是職場老油條,好加班,好邀功。企圖用這樣的方式博得同事和老總的好感,殊不知自己有多可笑。
加班文化其實並不可取,作為領導,相信他對整個工作的計劃用時有一定的規劃。完成這單任務到底需要幾個小時,在幾點下班都是有嚴格規定的,你一個打工仔改變領導的習慣,領導不給你穿小鞋,誰信呢?再者加班是你自己想加班,沒有人要求,這樣的話,為何主動邀功,還是在群裡面艾特領導,誰看了不說一句尷尬。
工作不是生活的全部,努力工作是為了讓家庭更幸福,如果為了工作放棄家庭,真可謂得不償失。其實這件事情員工和領導都需要反思,除了主觀因素,員工主動加班的背後到底有什麼難言之隱,他們是不是擔心試用期不給過呢?領導也要主動向員工表明拒絕加班,讓員工意識到加班不是做好工作的必需條件,一個工作真正優秀的員工,是在規定的時間得到最優的成果。那麼問題來了,你們有過主動加班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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