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望江女孩投水自殺,派出所接到報警後,最先救援的幾名輔警皆不會遊泳,是錯失良機、見死不救還是另有隱情?這場失敗的救援,以女孩溺水身亡、幾名涉事民警、輔警被停職調查而結束,然而,網絡上仍有許多憤慨難平的聲音,究竟是什麼惹惱了眾人?
筆者看了許多關於這件事的文章、評論、報導、爭執,不外乎以下幾點:
一、警方接到目擊群眾報警,事發派出所出警人員四個,卻都不會遊泳,還不帶救援設備?不可否認,接到群眾報警之後,就近派出所的幾名警員匆匆趕到,卻沒有帶繩子和救生圈,這的確是救援中的一大失誤。可有句話叫「關心則亂」,因河中有女孩自殺,人命關天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接到警情,會立刻安排附近巡邏民警和輔警就近出警。巡邏車可能有基本的警備,但是繩子和救生圈等特殊的救助設備卻未必有(後期建議巡邏警車配備這些)。這意味著,接到通知,這些民警和輔警毫不遲疑,第一時間就匆匆趕往出事地點,赤手空拳,甚至其中一個還拿著一個巡邏登記用的文件夾。
因此,筆者推測這些民警、輔警是在附近巡邏,並非從警局裡趕過來,也沒有時間驅車去附近買繩子和救生圈。他們單純的想法是:第一時間趕到事發地,看看究竟發生了什麼?可偏偏「赤手空拳」,令人惱怒,你們這是救人來了嗎?救人工具呢?那麼,請大家捫心自問,你正在工作,突然被告知孩子跳了河,情況不明,你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衝向事發地,還是趕緊去市場買繩子、再買遊泳圈(自己不會遊泳),再借點錢(萬一孩子要送去醫院呢?),然後再去事發地?
整個事件中,誰也沒長前後眼,倘若警車上有繩子、救生圈,民警們還藏著掖著不拿出來?倘若他們去集市買救援工具,那些噴子不說居然接到報警還有空去買東西?而警車上沒有配備這些特殊的工具,是他們個人的錯?他們不會遊泳,也是他們個人的錯?就近出警的原則,難道公安系統的接線員知道哪些人會遊泳,哪些不會?要指名道姓地安排某某某和某某去緊急救人?
一些被怒火衝昏頭腦的人(雖然心懷善意,但請理智分析),以為動動嘴就能從天上掉下來一堆繩子和救生圈?
二、有些人看了視頻認為,女孩在水中站著,而民警們站在岸上,這是救人該有的態度嗎?衣服暖暖、皮鞋暖暖是怕沾了水吧?的確,視頻中前來救援的第一批民警是站在河岸上勸說的,離水中的女孩大概有四五步的樣子(這個距離,伸手肯定是夠不到人的)。為什麼民警不試著下水?為什麼他們不衝下去飛快地拉住女孩,從而錯過了救援的最佳時機,所以女孩才會喪命?這也是網友憤怒的原因之二。
女孩是失足落水,有著滿滿的求生意志嗎?並不是。據目擊人講,她站在水裡已經半個小時(從群眾報警,到民警出警,再到民警走到河邊勸說),女孩並沒有因為警察的到來和勸說而回心轉意。相反,當其它警察慢慢靠近時,她一個前撲跳入水中。
對於自殺者來說,沒人敢觸碰其逆鱗,生怕一個不小心刺激到他們,就跳樓了、跳水了、跳崖了。所以,稍懂救援知識的救援者一般都是小心翼翼地與之進行溝通,小心翼翼地進行安撫,盼著出其不意再出手相救。從視頻看,河岸是陡峭的下坡,四五步的距離(水是有阻力的且民警穿著厚重的衣服),一個成年人快速衝到水中的時間足夠女孩警覺,匆忙跳入水中。要知道,女孩站的地方是淺水,也就那麼往前一撲就入了深水區。
那麼會有幾種顯而易見的結果:陡峭的下坡和鬆軟的淤泥會讓猛然發力衝入水中的民警根本收不住腳,水的阻力和力的慣性會使他忍不住往前撲(水中並沒有東西可以支撐),於是,前腳女孩跳入水中,後腳救援的人也會掉入水中;兩個不會遊泳的人只能在水裡拼命掙扎,而他們保暖厚重的棉衣在河裡吸滿了水,那就是一大殺器。即便,民警衝入水中抓住了女孩,女孩焉能乖乖的束手就縛?她是執意自殺的,一定會拼命掙扎,而只是一小步,前面便是深水區,等待他們的還是死亡。
筆者想說的是,女孩沒有求生意志,任性地跳了水,讓那些不會遊泳的民警下去搶救,只有一個死字。相反,如果女孩誤入水中,等待援救,民警手拉手就可以把她營救上岸。在網民中,亦不乏有跳水救人的英雄們,一是他們泳技高超,二是他們所救之人應是失足落水,是積極配合求生的。可是所有識水性的人都知道,會遊泳是一回事,水中救人又是一回事,倘若沒有繩索、救生圈這些救援工具,那些旱鴨子民警別說救助女孩,下了水就是等待別人救助的。
不管怎麼解釋,警察也是人,也要理智的救助別人,連央視都發聲了:理智救助並非拿一命換一命。還是有一些人會憤慨、會指責,甚至有些不良媒體會刻意用吸引眼球的標題來報導。畢竟……一個花季少女在她最美好的年齡隕落了,聞者傷心。可眼下,與其指責在營救過程中行動不夠敏捷、處事不夠果斷的民警們,難道不應該關心女孩為何要跳河自殺?如何給玻璃心的學生們進行心理建設?如何強化基層民警、輔警的救援培訓?如何完善巡邏警車的警備物資?
這一次,有人白天跳水,那麼將來有人晚上跳水呢?連目擊者也沒有,又談何營救?她們的輕生,又有誰來背黑鍋呢?
面對溺水女生,警察的營救行為卻招來許多罵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