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十年「停滯不前」,試點城市卻有「新動作」:房地產稅怎麼辦?
2023年1月,國內啟動了兩個城市房產稅試點項目。到2021年,上海和重慶將成為國內首個徵收房地產稅的城市,但從我國房產稅的歷史來看,我們早已「期待」幾十年。
2021年將有兩個城市開始試點房地產稅,但距離提出房地產稅已經過去了十年。從世界範圍來看,房地產稅的歷史更為悠久,最初起源於歐洲,後來被各國引入,包括房地產泡沫破裂的日本。
對大多數國家而言,房地產稅作為一種通用稅種,可見其「必然性」還是比較突出的,對剛需而言,房地產稅被視為「救命稻草」。感覺到房產稅可以阻止炒房客的出現,但從官方的態度來看,房產稅,並不是作為「降低房價」的一種手段出現的。
無論是在國外,還是在國內,房地產稅的出臺,都是為了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而非所謂的「降低房價」。但讓剛需們失望的是,推行了10年的房地產稅,現在只有兩個試點城市。
在這兩個試點城市中,上海的試點歷史最長,上海的房地產稅試點已有10年之久,但在這10年中,新的試點城市卻很少出現。而且,大家都希望看到,全國性的房地產稅,也還是個好期待。
2023年1月,兩個主要的房地產稅試點城市有了新舉措。在上海發布的一份通知中,提到了一項新的、非常重要的內容,即將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地產稅,簡單地說,就是作為房地產試點城市,繼續開徵。
該通知還提到,上海市房產稅的開徵目標,是針對「部分個人住房」。這一部分具體指的是: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購買了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並屬於該居民家庭,或者非上海市居民家庭購買了上海新的住房。
由於上海是我國物業稅試點歷史最長的城市,幾乎一提起物業稅,就一直在上海試行,但我們也不難看出,在上海試行了10年,至今仍在上海開展活動,可見,物業稅的推行,仍然是「困難重重」…
關於房地產稅的試點障礙,官方也公開提到過,確實有很大的挑戰性,為什麼推進如此困難,主要與房地產稅的徵收內容有關。儘管物業稅很簡單,徵稅也只是一個附加稅,但物業稅與土地出讓金的矛盾,仍然是一個大問題。
房地產稅開徵後,土地出讓金價格必然會受到影響,即使是房地產稅,並不作為「降低房價」的手段,但當房地產稅正式開徵時,誰也不能保證,等待的結果是什麼。
實行了十年,房地產稅卻依然躊躇不前,對於剛需來說,自然是希望越快越好,但對於手握多套房的人來說,也許並不是這樣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