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2020-11-17 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

 

政府法制

【審查制定備案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完善規範性文件監管制度。在對原《攀枝花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進行全面修訂基礎上,9月10日,市政府印發《攀枝花市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增加規範性文件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不得設立制約創新的事項等規定。2018年,市法制辦共收到市政府各部門報送的以攀枝花市政府名義下發的規範性文件草案及其他涉法文件草案51件,均按期審查完畢,其中因合法性原因或其他原因建議市政府不出臺或暫緩出臺6件,改由市政府部門發文7件。保障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合法、有效。嚴格執行《攀枝花市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市政府發布的19件規範性文件均按時向市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法制辦報送備案,無一件被確認違法或撤銷。同時做好各縣(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全年共收到市政府各部門及縣(區)政府報送備案審查的規範性文件46件,均按時審查完畢,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2月28日,市法制辦、市環境保護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土政策」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法制辦組織各縣(區)政府、市級各部門針對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開展集中專項清理,主要是對有關招商引資、優化投資和經濟發展環境等方面文件中阻礙環境監管執法和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內容進行梳理。經清理,全市無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7—9月,市法制辦會同市發展改革委開展全市涉及產權保護的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與涉及產權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等不一致的規範性文件6件,並分別提出處理意見。12月,市法制辦組織開展涉及民營經濟發展的規範性文件清理,共清理出內容有悖於平等保護原則、不利於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規範性文件4件,其中廢止市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2件,擬修改市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1件,擬修改縣級政府及其部門規範性文件1件;目前全市僅出臺1部政府規章,無有悖於平等保護原則和不利於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內容。

 

【建立健全立法機制】3月19日,市政府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序規定》,對市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的立項、起草、審查、決定等法定程序作出明確規定,讓立法工作有章可循。

 

【立法工作】市法制辦加強立法統籌協調,積極開展立法項目徵集活動,代市政府擬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按時完成《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送審稿)的審查論證工作,5月28日,經市政府第3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後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創新完成攀枝花市首部政府規章《攀枝花市揚塵汙染防治辦法》(送審稿)的起草、審查論證,8月30日,市長王波籤署第116號市政府令,公布《攀枝花市揚塵汙染防治辦法》,於10月1日起施行,對進一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品質,保護公眾健康,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受理並審理行政複議案件】市法制辦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市政府提起的行政複議申請16件,審結16件,其中維持4件,駁回3件,終止2件,撤銷責令重新作出2件,責令作為1件,其他處理4件。行政複議案件涉及縣(區)政府和人社、扶貧移民、住建、交通運輸等市級部門,案件內容涉及土地、林木、退休審批、工傷認定、移民安置、不動產登記、交通運輸、招投標投訴等行政管理領域。辦案過程中堅持「以人為本、複議為民」宗旨,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創新案件審理方式,採用聽證和行政複議委員會案審會審理的方式辦理2件,邀請行政複議委員會非常任委員作為聽證員參與案件審理。完善並落實行政複議辦案權利義務告知程序,在行政複議案件辦理中,向申請人發放《行政複議申請人權利義務告知書》,提升行政複議案件審理透明度,不斷提高行政複議案件辦理質量。

 

【建立反饋制度】為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向行政機關提出的司法建議和人民檢察院向行政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對規範行政行為,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8月,市法制辦印發《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加強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辦理及反饋工作的通知》。明確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建立「兩個建議」辦理及反饋制度的要求,工作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林業局收到檢察建議及辦理情況及時向市法制辦進行了報備。

 

【行政應訴工作】辦理涉及市政府行政應訴案件6件,辦結6件,其中3件被駁回,3件裁定撤訴。案件涉及行政徵收、工傷認定、信息公開等行政管理領域。繼續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按月對出庭應訴情況進行公開通報,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履行出庭應訴職責。2018年,全市兩級法院開庭審理行政應訴案件125件,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118次,出庭應訴率達94.4%。

 

【開展行政執法規範年活動】3月,市法制辦會同市依法治市辦啟動全市2018年度「行政執法規範年活動」 ,印發《攀枝花市2018年「行政執法規範年」工作方案》,從清理行政執法主體,規範委託行政執法行為;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制度;加大執法力度,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等四個方面加強行政執法監督,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市法制辦辦理各類行政執法證件共500餘本,年審3349本執法證件,審驗合格2992本,註銷357本。

 

【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培訓】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制度,開展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培訓,將《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及行政執法證據、說理性行政處罰決定書及行政執法案卷製作知識作為培訓重點內容,將法律知識結合案例進行講解。全年,共舉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培訓5期,培訓行政執法人員580餘人。

 

【重大行政處罰和重大行政強制備案】認真落實重大行政處罰和重大行政強制備案制度,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及時發現、糾正執法部門重大行政處罰和重大行政強制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行政執法機關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有效。市法制辦審查各縣(區)政府和市級各部門報送的重大行政處罰、重大行政強制備案44件,通過備案審查提前介入,實現層級監督關口前移,及時發現和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

 

【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市法制辦與市檢察院等單位密切配合,大力推進「兩法銜接」(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合建立行政執法監督與檢察監督協作機制,依法支持檢察機關通過檢察建議、公益訴訟等方式,強化對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的外部監督。2018年,行政執法機關通過兩法銜接平臺共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8件8人。

 

【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在原有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基礎上,修訂印發《攀枝花市行政處罰(一般程序)案卷評查內容及評分標準》,進一步推動案卷評查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推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發布《攀枝花市2018年度行政執法指導案例》,為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提供執法範例和標杆。

 

【修改法規、規章草案】市法制辦收到省法制辦發來的《四川省高速鐵路安全保護辦法》《四川省地方金融條例》等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稿13件,市法制辦及時組織市級各部門及各縣(區)政府研究提出修改意見建議,經審定後書面反饋,為四川省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參考。

 

【行政調解】健全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及時有效防範、化解、管控有關行政爭議和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11月12日,市法制辦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行政調解工作的通知》,從進一步深化對行政調解工作的認識、進一步明確行政調解概念和範圍、規範行政調解工作程序、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等四方面規範完善行政調解制度。同時要求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和規範行政調解工作程序,確保行政調解工作合法、規範、有序;重點強調行政爭議多發領域專業調解組織的建設,推動各類專業調解組織工作機制逐步完善。2018年,各級行政調解主體共辦理行政調解案件10320件,調解成功10085件,調解成功率97.7%。

 

【仲裁工作】大力宣傳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2018年,共受理仲裁案件61件,標的額達1億元,審結91件(含上年結轉68件)。在辦案過程中,仲裁委秘書處進一步規範完善送達程序、鑑定程序,著力提高辦案效率,妥善處理重大涉穩案件,確保案件實體公正、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

 

【舉辦培訓班】市法制辦依託高校優質教學資源加強法治培訓,提升依法行政能力。10 月 28—11 月 2 日、11 月 25—30 日,市法制辦與西南財經大學聯合舉辦「攀枝花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專題培訓班2期,培訓各級領導幹部、政府法制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107人,切實提升法制人員依法行政能力。

 

【中期督察】按照省法制辦統一部署,攀枝花市於7—9月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 《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 年)》貫徹落實情況的中期督查,全面掌握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體進度,為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摸清底數、找準問題、明晰思路。市法制辦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和督查檢查職責,認真研究制定督查工作方案,印發《關於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中期督查的通知》,對各縣(區)、市直各部門開展法治政府建設中期督查工作作出具體安排並提出工作要求。各縣(區)、市直各部門均按時完成自查並報告工作情況。8月20日—9月6日,市依法治市辦、市法制辦組成聯合督查組,赴5個縣(區)和市級部門開展現場督查,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迴避矛盾,不文過飾非,對工作中存在的進展較慢、進度滯後等問題,提出整改要求,並明確完成時限和工作質效,進一步壓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責任,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理論創新】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為契機,加強法治理論研究,《攀枝花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實踐》作為有特色、能複製、可推廣的「攀枝花經驗」載入《四川依法治省2018年度報告(藍皮書)》,同時入選「2017年度四川依法治省十大案例」。完成省法學會本年度法學實踐創新重點課題《規範社會組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實踐探索》科研任務,獲「優秀」評級,相關研究成果為四川省加強和改進基層社會治理、推進依法治省提供理論支撐。

 

【宣傳教育】市法制辦加大信息收集和整理力度,編印《政府法制工作摘要》15期,準確反映全市政府法制工作情況,宣傳工作成績和特色亮點。聚焦攀枝花市行政複議工作典型先進事例,拍攝「複議為民」專題片《女子法制辦》送司法部參加「司法為民」電視片展播。拍攝《法治政府,提檔增速》專題片在市級新聞媒體播出,全面展示「十三五」以來全市法治政府建設成就。改版 「攀枝花市政府法制信息網」,全年登載工作信息220餘條。在《攀枝花日報》等新聞媒體刊發法治政府建設新聞10餘條。認真開展「12·4」憲法日宣傳活動,製作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展板,向群眾發放各類宣傳單、宣傳資料3000餘份,接受現場法律諮詢30餘人次。

                                                               (楊清敏)

 

   

【概  況】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及來川視察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以「防風險、保平安、護發展」為主線,堅定不移深化公安改革,加快建設智慧公安、打造數據警務、探索康養警務,全力維護全市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全年刑事案件立案3486起,破獲1654起;逮捕717人,移送審查起訴1764人;破獲毒品刑事案件169起,繳獲各類毒品85639.65克;偵破經濟犯罪案件135起,挽回經濟損失12267.88萬元;查處治安案件5199起,治安拘留3057人。主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21件,滿意率100%。3月12日,經市編辦第三次辦公會審定,同意設立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蓮花派出所,撤銷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總發派出所。1月22日,經市委同意,付明強任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免去付明強中共攀枝花市公安局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職務。

 

【打擊刑事犯罪】全市公安機關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龍頭,強力推進「百日平安會戰」「春雷」「夏安」「秋風」「冬攻」等系列專項打擊行動,始終保持對各類刑事犯罪的嚴打高壓,案件高發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全年,刑事案件立案3486起,破案1654起,移送審查起訴1764人;全市命案發案12起,破案1l起,破案率91.6%。「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共偵破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l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7起、惡勢力團夥案件4起,破獲九類涉惡案件92起,公訴185人,一審判決130人。全市公安機關始終把打擊鋒芒對準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盜搶騙」等多發性侵財犯罪,侵財類案件共立1329起,破案272起,公訴犯罪嫌疑人443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共召開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局際成員單位聯席會議2次,建立健全市反詐中心工作規定、被騙凍結資金返還工作機制、案件預警攔截工作機制等制度規範,建立刑偵「三合一作戰平臺」,建成三方通話接警機制並投入運行,快速反應能力進一步提高。全年關停涉嫌電信詐騙電話號碼35個、凍結涉嫌電信詐騙帳戶3700個;向群眾撥打預警攔截電話8931個,成功攔截涉案資金60筆81萬元;緊急止付資金1044筆3796.23萬元,累計凍結被騙資金881筆4086萬元;向群眾返還被騙資金14筆37.2萬元。全市公安機關積極開展採集DNA數據入庫盲比工作,9月,比中山東省德州市居民程冬(原名陳路生)系米易縣居民陳漢文、劉玉夫婦30年前被拐的兒子;比中河南省鞏義市居民張亞東(原名程偉)系仁和區金江鎮居民程雙全、唐仕秀夫婦23年前被拐的兒子。

 

【治安管控】全市公安機關堅持預防為主、突出重點的原則,採取綜治搭臺、警民聯動、平安共建的運行模式,制定出臺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全面推進網格化巡邏防控工作,完善重點單位、行業、場所安全防範機制,設置屯警(快反)點,健全公安檢查站常態化查緝機制,強化社會治安防控網建設,進一步提升社會治安動態控制能力。全年,全市共受理治安案件5801起,查處5199起;治安處罰4057人,其中治安拘留3057人、警告298人、罰款702人。結合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工作,大力開展「清水藍天」和長江流域汙染環境違法犯罪集中打擊整治專項行動;與食藥監、工商、質監等部門聯合開展「冰鮮守護」「火鍋獵毒」等行動和非洲豬瘟疫情管控工作,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全市共破獲省公安廳督辦「820」汙染環境案件、公安部、省公安廳督辦「301」系列銷售假藥案等「食藥環」刑事案件92起、抓獲134人。全年共辦理人社部門移交公安機關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18件,立案查處15件,共追回工資630餘萬元。

 

【禁毒緝毒】全市公安機關以緝毒破案、禁吸戒毒、禁毒宣傳、禁毒管理、戒毒康復工作為重點,深入推進毒品問題綜合治理,著力構建禁毒工作大格局,有效遏制毒品來源、毒品需求和新吸毒人員滋生,全市公安禁毒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全年,共破獲涉毒刑事案件169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71名,起訴犯罪嫌疑人262名,打掉涉毒團夥36個,繳獲各類毒品85639.65克,破獲部級目標案件1件、省級目標案件4件。工作技戰法被公安部和中國人民銀行以專刊形式推廣,攀枝花市被列為全省涉毒反洗錢工作試點城市。構建生理脫毒、身心康復、回歸社會「三位一體」的社區戒毒(康復)新模式,全市社區戒毒(康復)執行率達100%。全市共查處涉毒行政案件1844件,查獲吸毒人員1517人次,強制隔離戒毒325人,社區戒毒248人,社區康復40人,行政拘留1415人。全市兩級禁毒委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層層籤訂禁種鏟毒責任書,不斷深化禁種鏟毒責任落實。動員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採取無人機航測和實地踏查等方式參與鏟毒工作,全面深化對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嚴防、嚴控和嚴打措施。始終堅持把禁毒預防教育作為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識毒、防毒、拒毒意識。建立市級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示範學校5所,全市5名教師、9名法律工作者被評為全國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6·27」工程優秀教師、優秀校外輔導員,中小學生受教育面達95%以上。舉辦大型禁毒宣傳活動10餘場,發放禁毒宣傳資料20000餘份。 

 

【打擊經濟犯罪】全市經偵部門緊緊圍繞防範化解經濟金融領域涉穩風險中心工作,狠抓大要案件攻堅,著力提升數據化實戰能力,以打擊金融、涉稅、傳銷等領域犯罪為重點,全力維護全市經濟秩序穩定和人民群眾利益安全。全年,全市各類經濟犯罪案件立案177起,破案135起,移送審查起訴244人,挽回經濟損失12267.88萬元。成功偵辦「5·3」專案,涉案金額4.7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19人,挽回經濟損失1.2億元;組織開展「打擊整治網絡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專項行動」「打擊非法集資專項行動」和「打擊整治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出口退稅專項行動」,從維護市場秩序、金融秩序、稅收秩序等方面入手,系統、全面防範化解經濟金融領域涉穩風險。破獲MFC網絡創富平臺傳銷案,涉案金額2000餘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破獲集資類犯罪案件6件,涉及參與集資人員800餘人,涉案金額共計1.3億元,抓獲犯罪嫌疑人11人;偵辦虛開、騙稅案件7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6人,破獲攀枝花市永平工貿有限公司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涉案金額4000餘萬元,挽回稅收損失500餘萬元。

 

【安全監管】全市公安機關聚焦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大型活動和監所管理五項重點,堅持隱患排查和違法查處相結合,進一步強化源頭治理、風險評估和監測預警,安全監管能力不斷提升。督促指導黨政機關、校園、醫院、車站、水電油氣等重點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加強內部安全防範。組織開展槍爆物品安全隱患大排查和公務用槍大檢查,堅決遏制重特大涉爆案件和事故的發生。全市共排查涉爆單位640家次,發現並現場責令整改隱患65起,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29份,組織召開安全教育會議15次,督促涉爆單位和人員籤訂《不私藏爆炸物品具結保證書》。指導全市三級醫院全部建立警務室,進一步維護醫療機構治安秩序。開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園行」主題宣傳活動和「護校安園」創建「平安校園」專項行動。設置宣傳點150餘個、宣傳展板60餘塊、橫幅110餘條,舉辦安全知識講座50餘次,發放宣傳資料2.5萬餘份,檢查學校、幼兒園350餘家次。集中治理校園及周邊治安突出問題40餘次,開展非法經營成品油和加油站安全監管集中整治行動,共檢查加油站180餘家次、油庫2家,督促加油站嚴格落實散裝汽油購銷實名登記制度,共採集上傳信息35530條。全市共排查「三電」(電力、電信、廣播電視)安全隱患470處,現場整改425處,限時整改19處,共破獲「三電」案件16起、抓獲21人。交警部門繼續推進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排查出包括波形護欄、標誌標線、路面破損、道路損毀、地質災害等各類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共計474處。

 

【交通管理】全市公安交警部門以道路交通管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為重點,堅持公路安全與城市暢通並重,著力提升道路交通綜合治理能力,確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全年,全市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8961起,死亡75人,受傷1361人,直接經濟損失682萬元。調研形成《關於破解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交通難點的調研報告》,完成制定《攀枝花市城市交通擁堵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018-2019年)》,有效推動「兩化」工作。切實推進「文明暢通示範街(路)」爭創活動,深入開展「春雷」「夏安」「秋風」「冬攻」「百日平安」等各類專項整治,保持對交通違法全覆蓋、零容忍態勢。共查糾交通違法行為520686起,處罰234521人次,5類(大中型客車、大中型貨車、計程車、危化品運輸車、校車)重點車輛應扣分的違法處理記分率達100%。查處酒後駕駛932起,醉酒駕駛267起,無證駕駛2079起,7座以上客車超員50%以上187起、行政拘留732人。以增加交通信息採集源、改造紅綠燈控制系統、優化後臺控制系統為目標,制定《2018年交警支隊智能交通改造提升方案》,發揮支隊、大隊兩級指揮調度平臺的巡查調度作用,不斷強化人防(路面巡邏)、技防(視頻巡查)和人機互動(定點查緝),形成網格化、動態化、全覆蓋的路面勤務管控機制。加大對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事故深度調查情況的曝光警示力度,警示和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2018年,攀枝花交警召開媒體新聞通氣會12場,開展網絡直播活動8次,中央媒體刊載文章41篇、省級媒體刊載文章273篇、市級媒體刊載文章582篇,在攀枝花交警「雙微」平臺共發出交管動態、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7600條。通過「12123」簡訊平臺推送交通安全宣傳提示信息70萬條。攀枝花微信和微博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統綜合榜排名第一。

 

【深化公安改革】全市公安機關紮實推進「深入公安改革」,優化完善「樹型發展」理念,因地制宜推進試點、總結經驗。學習借鑑交通治堵「杭州模式」,研究提出智慧交通建設方案,服務保障重大戰略成效明顯。統籌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部署的改革事項,制定年度工作要點,持續以「樹型理念」為引領,進行整體部署,系統推進。完成「完善管轄制度和辦案銜接機制」等17項年度改革任務事項,建立各項制度機制50餘項,執法服務監督中心建成並投入使用。積極對出臺半年以上的專項改革方案開展自查評估,《攀枝花市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實施意見》中確認的改革事項已完成26項,完成率81%;《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實施意見》中確認的改革事項已完成36項,完成率82%;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改革基本完成。完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責任制+清單制」信息平臺的信息採集工作,上報簡報信息101篇。組織開展康養警務大討論和「微創新、微改革,康養警務怎麼辦」大討論活動,廣泛收集實施康養警務戰略的意見建議,代擬起草康養警務戰略實施意見,推動康養警務戰略由理論性研究向實體化實施的轉變。

 

【警務保障】全市警務保障部門深化公安改革,創新思維、科學謀劃,打造科學化、規範化、信息化警務保障體系。大力推進暖警惠警工程建設,實現基層民警備勤休息用房暨「一床一房」建設工作目標完成率達100%,被公安部作為先進建設經驗在全國公安系統推廣。全年全市公安警務保障部門先後為「2018全市公安機關首次應急拉動演練」「防汛救災應急裝備物資保障演練」以及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環攀枝花市國際自行車公路賽等大型安保工作提供後勤保障2000餘件次。警務技術用房建設有序推進,警務技能暨反恐怖訓練基地和警犬基地建設項目取得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全市公安機關的工作和訓練環境改善。2018年,攀枝花公安應急保障體系,被列入全國公安系統第一批38個「十三五」規劃實施和警務保障體系建設樣板工程。

【服務民生】攀枝花公安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持立足職能、主動作為,主動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服務的新需求,打造「最強服務」,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分兩批次編制下發「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102項,啟動「陽光戶政」「網上戶政」、容缺辦理和「零見面」「零差錯」等服務新模式,推出出入境、車駕管、青年人才先落戶後就業政策、戶籍業務全市通辦等便民利民惠民新舉措。治安部門「放管服」改革落地生根。旅館業、典當業、劇毒化學品、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大型活動審批等一批行政許可事項,進駐市縣(區)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實現「一趟辦結」,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裡」。創新推出「陽光戶政警務」。致力便民服務「全面化」、戶籍申辦「網絡化」,在保留各縣(區)政務中心戶籍窗口的基礎上,全市45個戶籍派出所均設立戶籍窗口,並在群眾需求大、離派出所較遠、條件成熟的4個社區警務室、2個社區服務中心開設戶籍、身份證辦理便民點:除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需回戶籍地辦理外,本市戶籍人口居民身份證實行「全市通辦」;符合政策規定、手續材料齊全的戶籍業務「一趟辦結」,開通「網上戶政」,群眾可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線上申請和線下預約取件。行政審批窗口編制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印製服務指南(一次性告知書),所有辦事須知、辦事指南全部到位;將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全部整改到位,廳外循環事項全部取消。出入境管理部門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技術突破時空限制,實現與群眾零距離交流,開通出入境微信公眾號,推出業務諮詢、辦證預約、信息發布等功能服務;在全市建成24小時自助服務區3個,投入資金80萬餘元,設置預受理機、自助照相機、二次籤注機、自助證件發放設備。公安交管部門以深化公安交警「放管服」改革為重點,認真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20項新舉措,實現所有業務「四個減免」、簡單業務「一證辦」、普通業務「一窗辦」、自助服務「一站辦」。全年,全市10個交警大隊、16個服務站、8家郵政代辦網點、8家機動車檢測點等50餘個辦理機構,辦理車駕管業務共計15.8萬筆,車駕管業務在服務站點就能辦結70%以上。推進「網際網路+」交管服務,提升群眾對「交管12123」的知曉率,自主開發「交警支隊微警務事故處理」微信通道,實現道路交通事故網上數據一體化。

 

【隊伍建設】全市公安機關圍繞打造「最強實戰」要求,著力提升實戰化水平和專業化素養,定期組織開展警種專業培訓、送教下基層、新警培訓及警務輔助人員培訓,不斷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全年,共組織482名民警參加「戰訓合一」定期訓練,參訓率、合格率均達100%;1000餘名過渡輔警、新招錄輔警完成崗前培訓。為全局民警、輔警配發《攀枝花市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手冊》《全市公安民警應知應會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清單》,依託黨委(總支、支部)會議、中心組學習會、「三會一課」「大講堂」「微課堂」等平臺,紮實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對接警處警、現場處置、調查走訪、執法規範用語、民警輔警行為舉止進行規範。堅持「以比促學、以比促練」的總體思路,以專業警種為條線,組織開展以反恐防暴、網上作戰、輿情應對、執法辦案、文秘寫作等為重點的十大比武競賽活動,提高民警專業能力、實戰能力、寫作能力。充分運用微信、微博報刊等各種媒體平臺開展公安「正能量」宣傳,全年,全市公安機關先後發表宣傳文章1210篇,其中中央媒體151篇、省級媒體263篇、市級媒體796篇;發表微博11852條、微信2918條、閱讀量累計達300萬次,通過公安政務微博對春節、國慶和「芒果音樂節」「歡樂陽光節」等重大安保活動進行8場網絡直播,觀看直播20萬人,製作公安改革專題片7部、畫冊8本,拍攝製作微電影5部,微電影《最後一次執勤》獲省廳三等獎,公安新媒體宣傳形成規模化矩陣效應,催生強大戰鬥力。全市公安機關在重大安保、搶險救災、「春雷」「夏安」「秋風」等重大專項活動和年度綜合工作中有13個單位、21名個人獲省級表彰獎勵;有122個集體、607名個人獲市級表彰獎勵。攀枝花市公安局東區分局、米易縣公安局獲「四川省優秀公安局」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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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況】全市有市和縣(區)兩級檢察院6個,政法專項編制278名,員額制檢察官96名。全市檢察機關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共受理審查逮捕案件613件893人,批准逮捕466件665人,不批准逮捕132件209人。受理審查起訴案件1575件2106人,提起公訴1256件1674人,不起訴案件88件103人。全市檢察機關聚焦新形勢新要求,主動服務改革發展大局,著力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切實加強民生檢察工作,加強特殊群體司法保護,助推脫貧攻堅,強化法治宣傳教育;立足維護公平正義,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強化對刑事立案和偵查、審判活動監督,強化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強化對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監督;牽住司法責任制「牛鼻子」,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發揮黨組領導核心作用,抓黨建帶隊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檢;突出執法規範化建設,確保檢察權依法規範行使,完善新型監督管理體系,推進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主動接受監督。全市兩級檢察院獲得或保持國家級、省級榮譽42個次,8項工作得到省部級領導批示肯定。

【案件集中管理】全年統一受理、分流案件2438件,要求補充更正後移送案件28件,不予受理4件,結案審核2429件;開展流程監控案件發現不規範問題150條,及時糾正144條,發出流程監控通知書23份;開展質量評查案件524件,反饋不規範業務問題128條;審核登記涉案財物入庫款項清單6875.02萬元,物品清單65977件;出庫款項1811萬元,物品63089件,現庫存款項清單6518.3萬元(含在庫款項895.3萬元),現庫存物品清單2837件(含在庫物品34件);共製作電子卷宗1725個案件4796卷,製作達標率100%。全年,先後通報業務數據7次、會商重要業務信息3次。積極與市公安局、市法院建立執法辦案數據共享機制,對涉惡涉黑案件、侵財案件、強制措施適用和一、二審判決情況,涉案財物判決和執行情況等20餘項數據,實行季度交換、專門查詢制度。

 

【偵查監督】全年,辦理審查逮捕案件613件893人,經審查,批准逮捕466件665人,不批准逮捕132件209人。市院偵監處辦結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6件29人,提請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案件10件40人。不批准逮捕209人,其中,不構成犯罪2人,證據不足不捕100人,無社會危險性不捕29人,刑事和解不捕2人,其他情形不捕78人。從犯罪事實、證據認定、法律適用、社會危害性等方面對不捕案件進行說理,發出《不批准逮捕理由說明書》76份。針對公安機關不立案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15件,成功監督公安機關立案10件。全力推進「兩法銜接」工作,建議行政機關移送涉嫌犯罪19件,行政機關移送19件,採納率100%,公安機關立案10件。糾正漏捕16人(其中8人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發出書面糾正違法通知書16份,公安機關已糾正16件,糾正率達100%。

 

【公  訴】共受理審查起訴案件1575 件 2106人,同比件數下降11.76%,人數減少9.38%。其中受理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案件1553件2081人,受理監察機關移送案件16件18人,受理檢察機關偵查部門移送案件6件7人。共審結案件1348件1784人,審結率為87.87%。審結案件中提起公訴1256件1674人,不起訴案件88件103人,不起訴率為5.8%。受理二審上訴案件115件229人,同比件數上升6.48%,人數減少9.33%;辦理二審抗訴案件14件35人,同比件數減少12.5%。出庭支持公訴案件1299件,同比下降13.68%。法院審結判決1332件1798人,撤回起訴案件6件12人,無生效無罪判決案件。

全年,共追訴漏犯(含漏罪)92人,向偵查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32份,口頭提出糾正意見70餘件次,促進偵查機關規範執法,從源頭提高了刑事案件質量。辦理抗訴案件15件38人,經審查支持抗訴11件(含省院支持1件),不支持5件。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11件,改判或發回重審共9件,省院支持市院提起審監抗案件1件,綜合抗訴意見採納率90.91%,較2017年提高1個百分點。

 

【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受理審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件28人,批准逮捕15件16人,不批准逮捕10件12人,不捕率42.9%;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件72人,提起公訴30件59人,不起訴2人,附條件不起訴7人,總體不起訴率13.2%;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3件29人;起訴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件62人;為符合條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67餘次;開展或督促公安機關開展社會調查53餘次;通知法定代表人、合適成年人到場74餘人次;開展親情會見29人次;對38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記錄進行封存;通過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為非羈押性強制措施9人,訴前非羈押率達90.28%。

 

【民事行政訴訟監督】辦結不服生效裁判監督類案件66件,其中發出再審檢察建議8件、提出抗訴4件、提請抗訴3件。辦理審判活動監督案件20件、執行活動監督案件16件、行政違法行為監督案件12件、刑附民8件、虛假訴訟案件15件、移送犯罪線索6件;辦理督促履職、支持起訴案件23件。紮實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幫助農民工追討薪資近200萬元。

摸排公益訴訟線索91條,立案62件,發出檢察建議47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9件,結案61件。主動護航「陽光花城」,從辦案規模、案件種類、發現案件線索等方面紮實推進涉林民事行政專項行動,共發現涉林公益訴訟線索65條,立案47件,其中發出訴前檢察建議39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8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7件。督促行政機關收繳行政罰款、追繳生態損失恢復費用共計424萬餘元、恢復林地面積577844平方米,補植林木4326株,為長江上遊生態屏障建設貢獻檢察智慧、檢察力量。該做法得到省檢察院、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並在全省作為經驗推廣。

 

【控告申訴工作】受理群眾來信來訪452件,其中涉法涉訴類信訪196件,包括舉報類3件,控告類50件,申訴類26件,國家司法救助13件,國家賠償1件,民行類60件,其他43件;開展遠程視頻接訪19次;開展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22件。受理審查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訴案件5件,全部立案複查。已辦結7件(含2017年的2件),其中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1件,執行省檢察院指令抗訴的1件,其餘5件作出不予抗訴的複查通知;受理並立案複查不服檢察機關不起訴處理決定的刑事申訴案件1件;辦理國家賠償案件1件,支付國家賠償金104499.58元;辦理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12件26人,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23.4萬元。全市兩級檢察院6個信訪接待窗口改建成「12309」檢察服務中心,統一建成檢察藍的背景牆,背景牆居中設置「12309」檢察服務中心標識.出臺《關於告急訪、集體訪、纏鬧訪、重複訪等涉檢重大信訪開展聯合接訪的工作規定(試行)》,被最高檢和市委辦肯定推廣,被省人大副主任陳文華批示肯定:工作方法很好,有推廣價值。

 

【法律政策研究】全市兩級檢察院完成各類調研文章100餘篇,其中被省級以上刊物採用30餘篇,國家級刊物採用16篇。調研成果《攀枝花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服務「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三大攻堅戰」的情況報告》被省院《調研與研究》全文轉發。申報的重點課題《檢察機關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法律地位和程序研究》被省檢察院認可並向高檢院推薦。向市社科聯申報《監察體制改革背景下的人民監督員制度完善》課題,獲得立項。以檢委會議事議案子系統試點工作和檢委會規範化建設為契機,提高檢委會工作質量和效果,全市兩級檢察院共召開檢察委員會會議60次,審議議題129件。

 

【人民監督】提供一對一、訂單式聯絡活動,全年,到代表所在工作領域開展各類普法宣傳活動7次,與4000餘人次群眾良性互動。積極構建信息化聯絡工作平臺,市院建立代表委員聯絡彩信平臺,以圖文並茂的彩信手機報的形式,每周向代表委員推送最新檢察工作動態,推送彩信手機報90期24120條,讓代表委員們能便捷、及時了解檢察工作情況。兩級院對應當提交人民監督員監督的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監督員監督,2018年共辦理人民監督案件15件。按照高檢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特約檢察員工作規定》的要求,市檢察院2018年完成新一屆特約檢察員的聘任工作,現5名新任特約檢察員就任。

 

【檢察技術】緊緊圍繞法律監督辦案的實際需要,在偵查監督、審查起訴、民事行政監督、刑事執行、控告申訴等各環節強化技術性證據材料審查工作,全年,受理技術性證據審查案件121件,辦結121件。繼續全面開展檢驗鑑定工作,在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司法鑑定中心的支持下,辦理檢驗鑑定案件2件。強化技術協助工作,發揮檢察技術在突破案件中的優勢和作用,辦理技術協助案件3件。

 

【檢務公開】加大檢察主題宣傳和新聞發布力度。持續深入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來川視察重要講話精神。組織開展「6·26」禁毒日、「12·4」憲法日等專題普法宣傳,圍繞未成年檢察、安全教育、防性侵教育、掃黑除惡、禁毒防艾、「12309」檢察服務中心等開展現場法治宣傳活動100餘場,法治教育受眾達22885人次。全市檢察系統在省級以上媒體(網站)刊稿274篇,其中省級251篇,中央級24篇。向《攀枝花政法》微信公眾號投稿61條,向《攀枝花政法》電視欄目提供新聞線索11條。與市電視臺聯合製作《陽光檢察》電視欄目52期,「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年系列節目」「涉林民事行政檢察專題節目」等系列節目受到觀眾好評,《陽光檢察》檢察品牌影響力不斷擴大。加快推進檢察新聞宣傳向全媒融合發展。進一步加強對全市檢察「兩微一端」的建設及運維指導,按照市委政法委要求加入全市政法新媒體工作矩陣,提升新媒體影響。全年,推送微信283期、554條,發布新浪微博1475條,發布頭條號新聞365條,召開新聞發布(通氣)會4次。微信被高檢院人民監督採用7條,被省委政法委採用1條,被省檢察院採用12條。開展微直播活動8次,閱讀人次約22萬人次。其中,5月30日組織開展的「關愛祖國未來 擦亮未檢品牌」微直播活動,發布微博13條,照片46張,視頻1個,轉發54次,點擊量達50228次,讓微直播逐漸成為群眾了解檢察工作的有效載體。

 

【檢察改革】推進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改革。積極探索建立與人員分類管理相適應的選拔、任用、遴選、激勵、監督、懲戒及考評制度,完善員額檢察官管理制度和檢察官績效考核實施細則。認真組織開展檢察官入額遴選工作,全市8名檢察幹警遴選入額並提請同級人大任命,辦理2名檢察官直接入額和7名檢察官退出員額工作,充分調動檢察人員工作積極性。積極推進檢察職業保障制度落實落地。認真落實中央《關於加強法官檢察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的意見》,推進檢察機關「三類人員、兩種待遇」工資改革政策落實到位。完成全市檢察幹警工資晉級晉檔、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調整等工作,完善與辦案數量、質量、效果直接掛鈎的績效獎金分配辦法,組織完成全市兩級檢察院2017年度檢察人員績效考核和獎金分配工作,落實績效考核獎金40%的基礎性績效隨月工資發放。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組織開展全市檢察機關檢察官擇優選升工作。推進內設機構改革。根據省院統一安排部署,堅持扁平化管理與專業化管理相結合原則,積極穩妥開展內設機構改革試點,兩級院以機構整合、職能優化為目標,科學分類設置層級職能相統一的內設機構,市院設置綜合管理部、政治部、刑事檢察部、民事行政檢察部、監察部、機關黨委、紀檢監察7個內設機構,逐步理順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積極應對多重改革疊加的新形勢及部分檢察職能拓展調整的新變化,探索構建以員額檢察官為核心的新型辦案組織,加強派出檢察室建設,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加強派駐檢察室宣傳、聯繫群眾、發現線索等工作職能,進一步向基層延伸檢察觸角。

 

【法治能力建設】  以政治建設為根本,全面加強新時代思想政治工作。突出抓好黨的政治建設。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檢察人員牢固樹立「兩個維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嚴格黨內政治生活,落實民主集中制,推動形成正氣充盈的政治生態。完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市檢察院黨組專題聽取兩級院黨建工作匯報5次,確保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大力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嚴格落實「三會一課」、談心談話全覆蓋、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推動兩級院黨支部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市檢察院建成黨支部標準化活動室,配備多媒體教學設施,著力提升組織生活質量,推動黨建與業務、隊建同頻共振、融合發展。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結合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建設和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大培訓活動,建立兩級院黨建隊建微信群,傳統學習與線上教育相結合,通過每月主題學習、交流討論、知識測試等活動,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工夫。將思想政治教育內容作為教育培訓必備課程,納入兩級院各類培訓班中,積極宣傳活動進展和成效。深入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市檢察院班子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定點聯繫基層院開展督導檢查56次,兩級院以黨組中心組、黨支部、黨小組為單位,開展專題學習36次、專題討論23次。領導幹部帶頭深入開展調研,兩級院幹警撰寫調研文章70餘篇,參加法治青年論壇、法治論壇、檢察隊伍建設等各類徵文活動60餘篇。進一步強化檢察意識形態工作。認真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嚴格落實黨組書記第一責任、分管領導直接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將意識形態工作內容納入兩級院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檢察機關意識形態工作的實施意見》《全市檢察機關意識形態陣地管理實施細則》《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及「兩微一端」信息發布保密審查制度》等規定。堅持每半年向上一級檢察院黨組和當地黨委書面報告一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加強對基層檢察院的督查指導,及時解決反映的問題。《加強意識形態管理打造過硬檢察隊伍》一文被最高人民檢察院《隊伍建設》專刊和《方圓雜誌》採用,並在全省高級檢察官研討班上作交流。

提升履職盡責水平,推進新時代幹部隊伍建設。提升領導班子建設水平。認真執行《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從嚴落實民主集中制各項制度,完善黨組工作規則,健全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鞏固發展風清氣正的良好政治生態。抓住「關鍵少數」,強化協管幹部職責,配合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開展全市基層檢察院領導班子運行和隊伍建設情況專題調研。優化幹部培養選拔。市檢察院完成7名科級領導幹部試用期滿轉正工作,兩級院內部崗位交流25人。推進青年人才「雛鷹」計劃,選派2名優秀年青幹警赴涼山州木裡縣開展脫貧攻堅工作,選派2名幹警到省院、市委辦掛職鍛鍊,豐富工作經歷,全面提升能力素質。強化幹部監督管理。結合開展「利劍除弊護航陽光花城」專項整治行動,深入開展「四風」「微腐敗」專項整治工作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基層院檢察長向市院黨組述職述廉工作,市院黨組專題聽取基層院班子報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抓好基層檢察院班子月考勤等管理工作,進一步推動從嚴管理常態化。嚴格落實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建立領導幹部兼職臺帳,加強對退休幹部兼職的監督管理。

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凝聚新時代檢察隊伍精氣神。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範引領作用。開展向蘇知斌、澤東、陳軍、鄒碧華等先進典型學習的活動,堅持清明期間開展緬懷陳軍烈士活動,有效激勵全市幹警對標先進主動看齊。積極培樹典型,東區檢察院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全國檢察宣傳先進」,仁和檢察院王甦被檢察日報社評為「優秀通訊員」,市檢察院被省檢察院評為「崗位練兵先進單位」,市檢察院及市檢察院公訴處、鹽邊縣檢察院被市禁毒委評為禁毒嚴打工作成績突出單位(處室),東區檢察院、西區檢察院、米易縣檢察院繼續發揮好「第九屆全國檢察機關文明接待室」示範帶動作用。東區檢察院張雪雁在全國檢察系統法警警務技能比武考核中獲基本體能科目100米第二名,米易縣檢察院李偉獲全省法警「精英賽」崗位練兵標兵稱號。在省委政法委舉辦的全省第二屆「平安中國看四川」微電影微視頻微動漫比賽中,東區檢察院獲動漫類二等獎,西區檢察院獲微動漫類和微視頻類2個三等獎。全年全市檢察機關集體和個人獲得(保持)國家級表彰10個,省級表彰32個,市級表彰64個。充分發揮檢察文化帶動凝聚作用。積極組織檢察幹警緊緊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紀念改革開放、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等重要節點和內容開展相關文化活動,先後向省檢察院推薦徵文4篇,推薦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專題活動書畫作品6副,向市委宣傳部推薦紀念改革開放40年調研報告4篇。組織文藝能手組成合唱隊積極參加市委政法委舉辦的政法之聲文藝晚會。舉辦攀枝花市檢察系統新年文藝晚會,邀請結對幫扶的木裡縣檢察院幹警參加,加強文化交流,有效樹立檢察文化自信。繼續發揮好東區檢察院、米易縣檢察院「全省檢察文化建設示範院」和「全省檢察文化建設優秀院」的輻射帶動作用,全市兩級檢察院共5個單位獲省級文明單位稱號。

強化職業教育培訓,推進新時代人才強檢工程。提高教育培訓質效。以「學法大講堂」形式對全市檢察幹警進行教育培訓,提升幹警素能。組織33名黨務幹部赴井岡山開展專題培訓,以紅色基因激發檢察幹警幹事創業激情。先後選派26人次參加高檢院調訓,參加省檢察院正規化輪訓78人次,新進人員培訓8人次,組織參加市、縣(區)級培訓178人次,開展檢校合作培訓33人次,參加各級電視電話培訓1389人次,切實做到依託崗位素能基本標準,開展精準化專業化分層分類培訓。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網際網路+檢察教育培訓」要求,組織參加全國檢察教育培訓網絡學院培訓316人次,引導檢察幹警主動上網學習,做到訓前通知、訓中督促、訓後通報,提升網絡教育培訓質效。加強高層次人才教育培養。按照省檢察院要求,切實把選拔檢察業務專家作為高層次人才培養重要途徑,仁和區檢察院侯北川獲評全省「第四批檢察業務專家」,市檢察院李楊入選全省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專家庫,市檢察院肖蕾、仁和區檢察院嚴憶平入選全省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業人才庫,市檢察院陳開富、陳榮軍、毛興文及仁和區院王甦入選全省智慧檢察人才庫,市檢察院張偉、許志、周煒、王品、黃海燕列入全省巡察人才庫,市檢察院董興建、白華、邱福波、仁和區檢察院馮寒入選全省檢察機關案件質量評查人才庫,切實推動高層次檢察人才培訓和作用發揮。

堅持固本強基,推動新時代基層檢察院創新發展。科學系統謀劃基層檢察院建設。結合貫徹「十三五」時期檢察工作發展規劃綱要,繼續落實《2014—2018年基層人民檢察院建設規劃》《攀枝花市檢察機關2014—2018基層檢察院建設實施細則》,壓實基層檢察院建設責任,努力打造現代新型基層檢察院。全面落實領導幹部定點聯繫、業務部門對口指導制度,市檢察院黨組召開基層院建設專題會議2次,市檢察院領導深入基層檢察院調研和幫助解決實際問題112人次,健全為基層檢察院辦實事制度,確保把各項決策部署落實到基層。完善基層檢察院考評體系。藉助智慧檢務平臺,認真總結基層檢察院建設經驗做法,對基層檢察院建設情況進行統計摸底,順應改革要求和基層檢察院發展實際,探索建立新時代基層檢察院建設綜合考評分析機制。強化結果運用,對申報第九次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的基層檢察院,有針對性開展考評「回頭看」工作,督促已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紮實做好檢察援藏援彝工作。貫徹落實《四川省檢察機關援藏援彝工作實施意見》,邀請普格縣檢察院、木裡縣檢察院幹警,參加市檢察院舉辦的全市檢察機關2018年春節文藝演出,加強文化交流,增進友誼。市檢察院組成援藏援彝工作組,前往木裡縣檢察院、普格縣檢察院就相關業務工作與受援檢察院幹警開展業務指導,推動受援檢察院執法規範化建設。全市檢察機關籌集援助資金20萬元,援助木裡縣檢察院13萬元,援助普格縣檢察院7萬元,用於改善受援院辦公、辦案條件,幫助圖書室、健身房等設施建設。

(粟     一)

 

   

【概  況】2018年,全市國家審判機關有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市法院」)、東區人民法院、西區人民法院、仁和區人民法院、米易縣人民法院、鹽邊縣人民法院,共設17個人民法庭。全市法院共有政法專項編制462個,實際在編人員435人,另有事業、工勤及臨聘人員245人。司改後,選任員額法官157人,佔編制總數的33.98%;司法輔助及行政人員249人,佔53.9%。市法院內設機構27個,共有政法編制117人(含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單列5個編制),實際在編108人(含市紀委監委駐市法院紀檢監察組4人),其中員額法官37人。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28770件,辦結27183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為94.15%。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各類案件3102件,辦結2965件,法定審限內結案率為92.46%。市中級人民法院榮獲全省法院爭創「兩個一流」工作特等獎和基層基礎建設先進單位,被省高級人民法院予以集體嘉獎。

 

【刑事審判】嚴厲懲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489件,審結1447件。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強化部門協作配合,統一「涉惡」「涉亂」案件法律適用標準,審理案件7件35人。嚴厲懲治貪汙賄賂犯罪,審理65件88人。嚴厲懲治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審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非法經營罪等案件38件127人,其中王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一案,涉案金額高達5.96億餘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審理危險駕駛、故意傷害、販運毒品等多發、易發犯罪案件524件643人,堅決維護社會安全。對犯罪情節較輕的被告人依法適用非監禁刑或免予刑事處罰。

 

【民商事審判】妥善化解民商糾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15600件,審結15062件。審理貨物買賣、技術服務等合同糾紛1195件,平等保護民事主體權益,依法調節經濟關係。妥善審理股權糾紛35件,強化產權保護,促進公司依法治理。審理智慧財產權案件8件,對嚴重侵權行為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保護企業和個人創新,被《依法治省簡報》刊發推廣。審理婚姻家庭、人身損害、醫療糾紛、勞動爭議等案件2806件,實行全域、全程調解,努力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行政審判】 依法審理行政案件。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92件,審結278件。加大合法性審查,推進行政糾紛實質性解決,促進「官民」和諧。深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引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並發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達93.18%。健全府院聯席會議制度,以涉環境資源、勞動保障、市場監管等案件為重點,每季度舉行一次庭審觀摩,邀請政府分管領導、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以案釋法;堅持對行政機關敗訴案件「一案一建議」制度,提出司法建議28條,助力法治政府建設。

 

【執行工作】決戰「基本解決執行難」。全市法院受理執行案件10942件,執結9958件。不斷鞏固工作大格局,推動召開全市執行工作聯席會,成立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領導小組。開展「執行攻堅院長大比武」,以上率下強力攻堅,市法院院長李光旭代表攀枝花兩級法院,在全省中院院長大比武活動中勇奪第五名。持續保持強制執行高壓態勢,集中開展「執行大會戰」「花城烈陽」等專項活動,集中曝光324人,司法拘留63人,追究刑事責任5人。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信用懲戒,牽頭制定全市《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建立全社會同懲失信的聯動機制。「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開展三年來,全市法院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執結率為98.29%,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合格率為97.74%,信訪案件辦結率為100%,整體執結率為96.31%。著力推進長效機制建設,健全完善執行積案化解機制、高效執行機制和規範執行機制,嚴厲懲治消極執行、亂執行,約談信訪問題較多的法院,有力整肅規範執行隊伍。

 

【服務大局】堅決落實市委決策部署,準確把握省委對攀枝花市的新定位新要求,自覺將法院工作融入市委中心工作中去謀劃和落實。主動服務經濟轉型升級,依法審理涉重點產業、重大項目等案件1442件;引導產能過剩企業通過破產重整、破產清算進行轉型,妥善審理案件24件,鈦都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成功。妥善審理涉旅遊服務、醫療養老等案件10件,服務「康養+」產業發展。與市工商聯組織召開企業家懇談會,出臺《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實施意見》;迅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講話精神,制定《服務民營企業發展十條措施》,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出臺《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意見》,妥善審理涉農涉林、農產品品牌保護等案件247件。制定《服務保障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意見》,推出13條措施,運用法治手段服務創建工作。堅決落實中央「涉軍停償」要求,受理案件58件,全部妥善辦結,確保「涉軍停償」政策落地落實。

傾力服務三大攻堅戰。開展涉金融審判執行專項活動,審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刑事案件20件,借款合同等涉金融民事案件547件,定期向市政府報送金融審判情況專報,助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聚焦房地產市場突出問題,審理房屋買賣等案件1193件,妥善處理波爾卡城邦等樓盤逾期交房問題。服務環保督查「回頭看」,嚴懲環境汙染犯罪,其中葉某非法將84.54噸金屬鋅含量超標10倍以上的危險廢物傾倒堆放,嚴重汙染環境,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探索開展環境資源案件恢復性司法,受理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責令被告植樹補綠,修復生態環境。精準對接脫貧攻堅司法需求,嚴懲脫貧攻堅領域腐敗犯罪,妥善審理涉扶貧領域案件,維護困難群眾權益;選派2名幹部駐點扶貧,投入扶貧資金、物資,持續鞏固脫貧成果。

深入推進依法治市。對標「誰執法誰普法」主體責任,做精《現在開庭》《每周一案》等法治欄目,以案說法宣傳法治,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肯定。積極回應群眾司法需求,選派30名優秀法官到學校、機關、企業等開展法治講座320場次;持續發布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專項審判白皮書,發出司法建議148份,深度剖析案件背後的經濟社會管理問題,提出司法應對措施,防範風險。全市法院多維度服務保障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報告入選《四川依法治省法治藍皮書》,是全省唯一入選的中基層法院。

 

【司法為民】全市法院牢固樹立人民中心意識,優質服務踐行司法為民。依法保障民生民利。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審理網絡詐騙、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25件,保護好老百姓「錢袋子」「舌尖上的安全」。審理追索勞動報酬、社會保險、教育文化等涉民生案件849件,促進就業創業、教育公平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堅持在元旦、春節前後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兌現執行案款2522.33萬元。開通涉民生案件「綠色」通道,在偏遠鄉鎮巡迴收案、巡迴審判,對319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緩減免訴訟費332.03萬元,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司法的人文關懷,增強司法獲得感。

全面升級訴訟服務。著力抓好訴訟服務中心提檔升級,構建大廳窗口、網上訴訟服務中心、「12368」熱線、微信平臺和移動辦案App「五位一體」綜合訴訟服務平臺。市法院新開通訴訟風險智能評估系統,指導當事人合理評估預測訴訟風險,理性訴訟;東區法院開發建設「訴訟服務中心」微信小程序,涵蓋幾十項服務功能,西區法院首次利用微信視頻功能開庭審理一起離婚案件,實現網絡訴訟服務再升級。

健全多元解紛機制。推動全市《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實施意見》落地落實,市法院與市司法局、市律協多次座談,就發揮律師、公證、人民調解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達成共識。米易縣法院繼承和發展「楓橋經驗」,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與基層組織、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互為支撐,共同推動和完善社會矛盾第三方調解機制,形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米易模式」,被納入全省創新示範項目,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親臨調研並予以充分肯定。

 

【司法改革】深入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堅決落實「入額就要辦案」要求,實現85%以上法院工作人員向辦案一線集中,院、庭長帶頭辦理複雜疑難案件,全市法院院庭長共審理案件20726件,佔總數的72.04%。加強和規範監督管理,制定《「四類案件」監督管理辦法》,發揮專業法官會議和審判委員會作用,嚴把重大複雜疑難案件質量,統一裁判尺度,確保「放權不放任」。啟動縣(區)法院內設機構改革,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精簡內設機構,加快構建符合司法規律的機構體系。

積極推動綜合配套改革。推進審判輔助事務改革,招錄聘用制書記員106名,逐步實現送達、記錄、檔案等輔助事務專業化。積極應對案多人少矛盾,實行案件繁簡分流改革,大力倡導簡易程序審理,適用率達80.74%,推進刑事庭審實質化改革,東區法院作為全省八家單位之一開展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為497名被告人全部指定律師辯護,切實保護被告人權益。推進家事審判改革,鹽邊縣法院漁門法庭被評為「全省家事審判工作先進集體」。

加快推進智慧法院建設。高度重視信息化對司法改革的支撐作用,推動審判監督管理轉型。完成訴訟檔案數位化,推進電子卷宗隨案同步生成和深度應用,全面實現網上辦案,監督管理網上運行、全程留痕。建成裁判文書自動校對、類案推送、電子送達等智能輔助系統,提高審判效率。探索庭審記錄方式改革,市法院建成庭審語音錄入系統,米易縣法院探索簡單案件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筆錄。

 

【司法公開】全市法院牢固樹立監督意識,推進公開增強司法公信。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認真執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決議,及時報告重大工作部署和履職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匯報「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2件、政協委員提案1件,均獲滿意評價。加強日常聯絡,向代表、委員發送《法院重大事項通報》6期、《手機周報》信息28400條。深化「法院開放日」活動,邀請87名代表、委員到法院視察調研和旁聽庭審、見證執行。拓寬渠道接受社會監督。全面建成審判流程、庭審直播、裁判文書和執行信息四大司法公開平臺,通過網際網路直播庭審1793件,公開裁判文書27754份。邀請《中央電視臺》《四川電視臺》專題報導5起案件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6次,在各類媒體上發布稿件756篇,播出《每周一案》《現在開庭》《法官在線》等法治節目126期,全方位接受社會監督。

 

【隊伍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委託長徵幹部學院開辦理想信念教育培訓班3期,對200餘名幹警集中進行黨性教育,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領導班子成員深入基層開展難點熱點問題調查研究,全體幹警立足崗位職責思考探索,形成領導示範、幹警主動參加的良好氛圍。全面加強司法能力建設。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加強教育培訓。建立青年幹警導師制,發揮資深法官示範幫帶作用。開展審判前沿理論培訓,與西南政法大學、廈門大學合作舉辦專題培訓120人次,拓寬幹警視野。開展審判業務專家、審判標兵、「十佳庭審」評選活動,力促審判業務技能提升,2名幹警獲評全國法院系統先進個人,53個集體和個人受到省以上表彰。全面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大力開展「利劍除弊護航陽光花城」專項行動,整治幹警作風不實、落實不力、「四風」「微腐敗」等問題。切實開展審務督察,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採取有力措施抓好問題整改。持續開展司法作風建設,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季度抽查,紀律作風專項檢查,對1個縣(區)法院和2個中院部門進行約談提醒,責令整改。狠抓執紀問責,核查有關廉潔紀律作風問題反映7件,提醒談話4人,將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院落到實處。

(陸   萍)

 

司法行政

【概  況】攀枝花市司法行政系統包括市司法局機關、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市法律援助中心、5個縣(區)司法局、6個公證處、60個司法所、23個律師事務所、18個基層法律服務所。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獲評先進集體表揚9個,1人獲評「四川司法行政系統十大傑出人物」榮譽稱號,1人獲評市政法系統「十佳花城衛士」,4人榮立三等功,7人被省人社廳、省司法廳評為社區矯正先進個人,1人獲評全國創建「平安醫院」活動表現突出個人,3人獲評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人民調解】攀枝花市人民調解組織繼承和發展「楓橋經驗」,認真落實「隨手調」「三三調」「邊界聯調」工作機制,積極完善「訪調」「訴調」「公調」對接制度,與市公安局聯合制定《關於建立完善人民調解與治安調解銜接聯動機制的意見》,與麗江市籤訂兩地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協作協議,在全市建立治安糾紛人民調解室22個,駐法院人民調解室5個,駐檢察院人民調解室1個,增強人民調解組織覆蓋面和工作面。全年調解各類矛盾糾紛5990件,調解率100%,調解成功率99%。

 

【安置幫教】攀枝花市司法行政機關認真落實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制度,嚴密做好刑滿釋放人員銜接工作。6月,與攀西監獄籤訂聯合幫教協議,「高牆」內外共同發力,增強幫教工作實效。8月,與攀西監獄合作,在米易縣建立遠程探視系統,實現「家門口探監」。全市刑滿釋放人員重點幫教對象6人,重點幫教對象接送率100%,幫教率100%,安置率98.9%。

 

【社區矯正】攀枝花市司法行政機關積極開展「社區矯正業務大培訓」「社區矯正執法技能大比武」活動,全面提升社區矯正工作水平。實踐深化「社區矯正執法警務化」模式,固化強戒民警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機制,提升執法嚴肅性。全市全年累計接收社區服刑人員737人,成功教育改造解除社區服刑人員736人,在冊社區服刑人員910人,累計撤銷緩刑7人,對暫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3人,警告89人,未發生脫管漏管問題。

 

【司法所規範化建設】攀枝花市司法行政機關持續推進司法所規範化建設,全年新建15個規範化司法所。其中,東區8個,仁和區5個,米易縣2個。17個司法所獲評「省級規範化司法所」,桐子林司法所獲評「全國模範司法所」,格裡坪司法所獲評「全國先進司法所」。全市司法所達到規範化標準50個,佔全市司法所總數的83%。

 

【律師工作】全市23家律師事務所、258名律師共辦理各類案件9452件,擔任政、企事業和社會團體法律顧問483家,開展公益法律服務活動860餘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283件。研究制定《攀枝花市律師協會表彰獎勵辦法(試行)》《攀枝花市律師協會關於對執業律師授勳的方案》,建立市律協黨建經費保障機制,強化律師行業黨的建設工作。印發《關於調整「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優化整合基層法律服務資源,完善定期服務、限時辦理、工作日誌等制度,建立法律顧問微信群,村(社區)法律服務覆蓋率達100%。組建50名刑事辯護律師團,開展法律援助刑事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全年,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70件。

 

【公證工作】全市6家公證處堅持公證為民、服務群眾,著力規範執業行為,拓寬服務領域,持續推進全市公證事業健康發展。全年,辦理各類公證事項6862件。圍繞政府中心工作,主動服務棚戶區改造和困難群眾,全年辦理棚戶區改造和移民搬遷公證事項1560 件,接待拆遷群眾諮詢4000餘人次,為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門公證服務301件,為困難群眾提供援助公證服務11件。4月12日,攀枝花公證處與市法院聯合制定《關於開展公證參與人民法院司法輔助事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和《調解送達公證實施辦法》,推動公證參與法院司法輔助事務,全年,參與送達公證5件,調解離婚案件1起。

 

【基層法律服務】全市18家基層法律服務所、49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共擔任法律顧問24家,辦理各類法律事務1486件,免費提供法律服務912件,諮詢和代書4082件,建立村(社區)法律顧問微信群50個,幫助農民工討薪100餘萬元。

 

【司法鑑定】攀枝花市司法行政機關以「司法鑑定行業整改年」為契機,組織全市2家司法鑑定機構開展1次督查整改和法醫毒物鑑定(酒精檢測)專項執法檢查,規範行業秩序和執業行為。全年,辦理司法鑑定業務2450件,採信率達99%以上。8月23日,省司法廳司法鑑定管理局副局長柳靖帶考評檢查組對全市精神醫學司法鑑定所鑑定能力進行專項評查,綜合評分為96.5分,被評定為A類機構。

 

【法律援助】攀枝花市法律援助機構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37件,辦結1219件,提供法律諮詢、代書等服務14350人次,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16788人次,新建仁和區金江鎮、布德鎮2個規範化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啟用法律援助業務系統,建立「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7×24小時」服務機制,全年提供熱線諮詢3790人次。介入信訪、「大調解」等非訴訟領域,提供法律意見95條,代寫申訴書12份,辦理申述案件3件,參與「領導接訪日」接訪24次。開展「歲末年初農民工討薪專項活動」,受理農民工討薪案件148件,涉及金額239.28餘萬元。2月,攀枝花市 「ISO9001」法律援助質量管理認證體系獲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成為全省首家獲該認證的法律援助機構。4月25—28日,全省法律援助業務工作培訓會在攀枝花召開,省司法廳副廳長劉朝寬、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曉林及各市(州)司法局分管領導、法律援助機構負責人和業務骨幹200餘人參會。11月23日,組織召開攀枝花市法律援助工作對口協商座談會,市政協副主席周治端,市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政法各部門、市財政局等 13 家單位(部門)分管領導及部分政協委員參加會議。

 

【「七五」普法】制定出臺並推動落實《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作為依法治市的重要內容納入部門目標考核,推行市級部門依法治理帳圖模式,建立「七五」普法責任清單,明確市級各部門普法責任科室,配備專兼職普法人員,推動普法責任落實。全年,全市各級各部門共計組織開展集中法治宣傳活動100餘場次,為群眾解答法律諮詢和提供法律服務20萬餘人次。9月5日,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召開全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導工作會,全面總結「七五」普法開展情況。9月13日,省委依法治省辦、省委宣傳部、省司法廳督導檢查了攀枝花「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對全市「七五」普法工作予以肯定。

 

【「法律七進」】深入貫徹實施《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建立國家工作人員學法檔案。深化「法治教育進課堂」,推動學校法治文化建設,創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1個。推進鄉村普法工程,組建法治輔導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區)法治宣傳隊伍500餘個。強化會同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定期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行法律培訓。推動落實《攀枝花市法律進單位實施意見》,在車站、機場、醫院、公園等公共服務場所,有針對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活動。

 

【「12·4」國家憲法日暨全國法制宣傳日】12月4日,攀枝花市在市中心廣場以「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為主題的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活動。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24個市直部門在現場布置宣傳展臺,設立了法律宣傳諮詢點,現場發放各類宣傳小冊子20000餘份,圍裙、購物袋等法治物品6000餘件,宣傳資料10000餘張,接待群眾法律諮詢1200餘人次。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可紅,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敬登峰,市政協副主席雷雨出席宣傳活動。

 

【法治示範創建】米易縣成功創建為「全國法治示範先進縣」,東區新源路社區、鹽邊縣紅格鎮陽光社區成功創建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6個單位獲評省級「法律七進」示範點。11月,攀枝花市司法局出臺《攀枝花市法治示範單位動態管理辦法》,對法治示範單位實行規範管理。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9月22日,首次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攀枝花考區)在攀枝花學院開考,共計599名考生報名參加考試。全程組織有序,實現「零差錯」。

 

【司法體制改革】根據省司法廳統一安排部署,市司法局先後制定出臺《攀枝花市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攀枝花市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攀枝花市關於加快推進司法行政改革的實施意見》《攀枝花市關於實行「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規範性文件4個,並積極推動落實,全面完成2018年度司法體制改革任務。2月27日,制定出臺《攀枝花市人民監督員工作經費暫行管理辦法》,為人民監督員工作提供常態化經費保障。

【公共法律服務】7月16日,市司法局印發《攀枝花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2018-2020年任務清單、目標臺帳》。8月15日,印發《攀枝花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五年三步走」發展規劃》。12月19日,市委、市政府審定並印發《攀枝花市關於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9月,全市6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61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481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掛牌運行。其中5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28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133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實現規範化打造。完成攀枝花「12348」法律諮詢服務熱線功能升級和「12348」四川法網10個法律服務版塊在攀枝花市司法局官方網站、微信的嵌入連結。全年,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辦理法律諮詢服務1100餘人次,受理87件法律援助案件,通過「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為全市群眾提供1811人次服務。

 

【司法行政開放日】12月7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組織開展攀枝花市第一屆司法行政開放日活動。市、縣(區)兩級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公證處、律師事務所、司法所向社會各界開放。全市共計300餘名社會公眾代表現場參加活動,《四川法制日報》《攀枝花日報》攀枝花電視臺、攀枝花廣播電臺等媒體全程跟蹤報導。

(冷    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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