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古代結婚有兩樣東西那是必不可少的,一樣是彩禮,另一樣就是嫁妝。
在我國古代,嫁妝也叫妝奩。原意是指梳妝用的鏡匣,鏡匣中盛放脂粉等化妝用品。後來經過發展,各種財物都會隨著女子出嫁放入其中,也就形成了所謂的嫁妝。
我國嫁妝在古代可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比如唐朝,誰要是動了女子的嫁妝(婚前財產),那可是要受到重責的。經過唐宋兩朝的發展,到了明朝,嫁妝文化已經非常興盛。
那麼明代女子出嫁有哪些嫁妝?這些嫁妝又會被如何使用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婚前財產大合集,女孩子的「小金庫」
在中國古代,很早就有女性出嫁要陪送嫁妝的習俗。《詩經·國風》提到了周代衛國,女性出嫁時「以爾車來,以我賄遷」。翻譯過來就是:「你趕快駕著馬車來娶我吧,我帶著我的嫁妝和你一起走」,說明早在周代,男女婚嫁就有女方攜帶嫁妝陪嫁的習俗。
先秦時期還流行媵婚,也就是各國貴族公主在嫁往他國時,她們的姐妹會隨嫁為妾,這種媵妾也是一種陪嫁品。這一習俗也是源遠流長,比如《紅樓夢》裡面的平兒,就類似於這種「媵妾」,畢竟是王熙鳳從娘家帶來的通房大丫頭。
進入兩漢時期,身處上層的皇族女性出嫁,所附的嫁妝包括口用品、田產、金錢、女裨等,出嫁規模較大。中層大戶人家嫁女兒也比較奢華,如卓王孫為女兒準備出嫁陪嫁妝達到:「僮百人,錢百萬。」對於中產人家來說,嫁妝已經很豐厚了。
清貧人家雖然不比大戶,不能為女兒置辦華麗的陪嫁,但也會為女兒陪送日常生活用品,如衣物等。東漢樂府詩《孔雀東南飛》,在描寫到出身平民的劉蘭芝改嫁時,被要求自己做嫁妝,即「朝成繡袷裙,晚成單羅衫」。可以看出,在當時社會,女子出嫁攜帶嫁妝成為了一種普遍的婚禮風俗。
進入了中國歷史上繁榮大一統的唐時代,女性出嫁攜帶嫁妝的風俗,被進一步繼承下來。以嫁妝為核心的女性私財,受到法律保護,如唐律規定:「妻家所得之財不在分列」。
唐律規定在一個大家庭中,即便分家,女性成員的嫁妝屬於私財,不參家庭財產分割(休想分老娘的嫁妝)。
到了宋代,傳統的門戶婚姻觀念受到衝擊,取士不再過問世家,婚姻不再過問閥閱,所以嫁妝的地位就進一步上升了。(畢竟男女這時候只能靠財力來「勢均力敵」的匹配)宋代人非重視女性出嫁,女性出嫁時所需的嫁資佔母家支出很大比例,娘家雙親都把女兒出嫁看做一件大事,會儘自己的最大努力,為女兒提供最豐厚的嫁妝。
到了明朝時期,嫁妝可就更加盛行了,在明代,上至宮廷貴族女性,下至民間女性,父母在她們出嫁之時,都會相應的準備嫁妝。宮廷女性包括公主等宗女在出嫁時,皇室會按照規定為其準備豐厚的嫁妝,包括金銀首飾、生活用品和土地等大量嫁妝資。
與此同時,嫁入宮廷或者王室的嬪妃,也要攜帶相應的嫁妝嫁入帝王家。不僅貴族小姐出嫁要帶豐厚嫁妝嫁入夫家,就算是家境貧寒的村婦在出嫁時,也會為其準備嫁妝。
如在晚明小說《石點頭》所載的「王本立天涯尋父」章節中,講述了出身鄉野的王原,在十六歲的時候,他母親幫他張羅娶親完婚,娶段家女兒:
「王原已是十六歲。張氏果不失信,老早的央白先生到段家通達,吉期定於小春之月。段子木愛女愛婿,毫無阻難,備具嫁妝嫁送。雖則田莊人家,依樣安排筵席,邀請親翁大媒,親族鄰舍,大吹大擂,花燭成婚。」
可見當時即便是貧寒的鄉野村姑,出嫁也是得有嫁妝大操大辦的。
那麼不同不同階層的新娘的嫁妝都有何不同呢?
二.五花八門的嫁妝內容
要說不同階層的女生,肯定嫁妝的豐厚程度也是完全不同,我們不妨先來看看公主們的嫁妝。明代公主出嫁時,皇室規定的嫁禮規模隆重,賜予的陪嫁也相當豐厚,不僅僅有金錢和生活用品,甚至還有土地。
如果出嫁的公主是皇帝特別寵愛的女兒,婚禮嫁妝費用還會增加。如萬曆年間,明神宗的女兒五公主出嫁:
「諭戶部取金銀作局太監張守義題稱,五公主婚禮合用黃金,行戶部買進該部奏,萬曆六年二月內奉旨每季添進金花銀五萬兩採買金珠,迄今七年通進過一百四十萬兩。」
公主出嫁可以花費上百萬兩銀子,可見嫁妝之豐厚。
那麼民間的一般女生嫁妝都有什麼呢?
明代民間女性的嫁妝最主要來源是娘家父母,一般只要女性家庭情況正常,父母雙親在堂,在女兒出嫁之際,都會為其準備嫁妝。明臣李夢陽就曾在其作品《空同集》中就曾記載:
「父曰高成,母曰劉娘。劉娘故居小十字街,生夫人。生六月,初我大父有養女,即高族女,曰朝華,將贅婿,大置酒會。」
通過這段文字可以看出,李夢陽的祖父看到幼時的李母,認為她有貴相,想要聘她做自己的兒媳,李夢陽的外祖母劉娘,經過一番猶豫之後,同意了這門親事,並且為自己女兒準備了嫁妝。除此之外,在明代的市井階層中,也主要是娘家為女兒出嫁準備嫁妝,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
可見在明代,無論是出身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還是出身市井之家的女兒,娘家是她們嫁妝的主要來源。不過要說娘家可不是嫁妝的唯一來源,其實親友也是能提供嫁妝的。
在明代,在女性娘家雙親無力為其承擔嫁妝資時,族內經濟情況較好的親屬,會為其承擔出嫁的嫁妝費用,幫助它們順利出嫁,找到好的歸宿。明人謝肅在其文集《密奄集》中,有「薛處士行狀」一文,記述了處士薛文暄的生平。
其中提到在他弟弟和弟媳去世之後,他收養了弟弟的一雙兒女,並且在他侄女長大之後,幫她置辦婚事,並且「奩貨一從其所欲姻之。」。這是伯父為侄女提供嫁妝,屬於親戚長輩提供嫁妝。這種現象也說明了,在明代宗族中,族內負責人會向無力承擔婚嫁費用的親族成員提供援助,這其中就包括為孤女提供嫁妝。
甚至社會上為了能讓女子出嫁都會給予嫁妝,明臣李賢曾為明宣宗的皇后,孫皇后的父親作了一篇墓志銘「合境神道碑銘」,對孫皇后的父親孫忠的一生做了一個簡要的概括,其中提到這個人「樂善好義」,「有遺女無依者備妝嫁妝以嫁; 也就是說孫父會出於慈善的目的,為孤女提供妝嫁妝,幫助她們找到好的歸宿。
那麼這些嫁妝婚後都有何用途呢?
三.嫁妝的開支與新娘的生活
在中國古代婚禮習俗中,女方攜帶嫁妝資陪嫁,男方贈送聘禮娶妻。男方在結婚時,會支付給女方家庭聘禮,但這筆聘財主要是贈與女方娘家。女性進入夫家之後,可以用嫁妝解決個人消費需求。
比如說女性日常穿戴吃喝花費,都會用自己的嫁妝去支付。如在晚明小說《醒世姻緣傳》就描寫到一個細節:
「計氏原有娘家賠送妝嫁妝土地一百畝,僱人自耕餬口;連年衣食,昆源未曾照管。」
除了給自己花錢,婚姻生活總是需要男女共同經營,女性不免會使用妝嫁妝,幫助丈夫支撐家庭的口常開銷,以幫助男性分擔家庭的經濟壓力。在明代,甚至還有女性為表示自己的賢良淑德,還會用自己的妝嫁妝出資為丈夫納妾。
《抑奄文集》中有這樣的記載:「明人盧以歸的夫人因為自己無子,就自己的嫁妝為丈夫納了側室林氏。」
可見在在明代上層社會或者富庶人家中,正妻會因為出於無所出的愧疚感而用自己的私房錢幫丈夫納妾,以免承擔無後的責任。
除了貼補家庭口常開銷之外,明代女性妝嫁妝經常被用於資助丈夫的事業,比如入仕讀書與經商。在明代,進入統治階層的主要途徑就是讀書入仕,為考取功名而讀書。但是讀書也是需要花費金錢成本的,如筆墨燭臺,如請老師延教等費用。如果讀書人在學習過程中有經濟壓力,那麼妻子的會用自己的妝嫁妝資助丈夫讀書入仕的費用。
現代人已經逐漸淡化了嫁妝的概念,不過和古代相比,現在也有很多地方有「彩禮」等習俗,這些情況也是我國社會的特點決定的。至於說以後的發展,筆者還是希望能越來越少,越來越簡單,畢竟婚姻是為了愛情,不是為了金錢。
參考資料
【1】陳東原:《中國婦女生活史》
【2】陳顧遠:《中國婚姻史》
【3】陳鵬:《中國婚姻史稿》
【4】劉世聖:《中國古代婦女史》
【5】高世瑜:《中國古代婦女生活》
【6】趙鳳嘈:《中國婦女在法律上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