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0 21:2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崇左市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
當庭達成調解協議
2020年3月10日上午,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採礦環境汙染民事公益訴訟案。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高級法官梁月奎擔任本案審判長,崇左市檢察院檢察長、二級高級檢察官劉纓出庭履行公益訴訟起訴人職責。
崇左中院首次採用「3+4」的大陪審制度,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崇左市首例環境汙染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充分保障公民依法參加審判活動,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經過合議庭組織調解,各方當事人成功籤訂調解協議,達到了「一次性解決糾紛」的良好效果。調解協議約定:由馬某興、劉某強、馬某福、梁某武等4人按照不同的比例對礦產資源損失791.59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對復墾方案編制費用13.7萬元承擔連帶支付義務,對非法採礦點的復墾承擔自行修復義務。
案情回顧
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間,馬某興、劉某強、馬某福、梁某武等4名被告為非法謀取利益,擅自租用他人林地,在未取得林地使用許可及採礦許可的情況下,僱請工人在憑祥市友誼鎮卡鳳村、憑祥市憑祥鎮竹山村非法開採鋁土礦,嚴重破壞礦產資源和地質生態環境,損毀大面積公益林,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
劉纓檢察長通過遠程視頻履行公益訴訟起訴人職責,請求法院判令馬某興、劉某強、馬某福、梁某武對非法採礦造成的礦產資源損失791.59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並修復治理被破壞的礦山地質環境和恢復植被,如不自行修復,則對復墾費用46.94萬元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對復墾鑑定費13.7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兩長」同庭
審判長梁月奎主持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訴訟環節,引導各方對案件的事實以及本案爭議焦點進行質證和辯論,聽取了各方的最後陳述,組織各方進行調解,並成功達成上述調解協議。整個庭審重點突出,條理清晰,程序規範。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梁月奎表示崇左是一座生態城市,山清、水秀、生態美,是崇左最靚麗的一張名片。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崇左市檢察院提起的首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就是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作用,用司法力量保護好崇左的生態環境。下一步,我們要進一步加強涉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保護好崇左的綠水青山。
文字:韋天演
圖編:龐眉
崇左中院公眾號
原標題:《【崇法2020-63期】法檢「兩長」同庭 | 崇左市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當庭達成調解協議》
特別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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